同樣引述規章的內文:
3、場地確保
當日首場比賽雙方隊伍「均」於開賽兩小時前派出至少兩名球員佔場,
(週一上午為06:00、週五為11:00)
為公平起見,每隊都會輪到兩次負責佔場的時段,
請務必準時到達。
此條文依目前狀況來看,有調整的必要,
我提議改成以下的文字:
3、場地確保
當日首場比賽隊伍需於開賽兩小時前確保場地,
且應主動以電話回報主辦單位場地狀況,以便統計安排。
請務必準時到達。
另,目前所有罰則都沒有實際執行,
其他的章程修改部分,將於季賽結束後的隊長會議上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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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N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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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B = Baseball ※政大春季棒球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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