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gville:怎麼還沒完啊... 真的把馬刺迷都當白癡就對了 zzz 07/11 09:41
→ dogville:發文不用邏輯和根據? 那今天我發個Bonner for Gasol 07/11 09:42
→ dogville:明天他再發個RJ for Kobe 你說這樣好不好呀? 07/11 09:42
→ dogville:某Manu: 誰? 你說雅典奧運的MVP是誰? 07/11 09:43
推 PVD:呵 07/11 09:44
推 bkzell:我覺得國王板的板寶比較可愛 XD 07/11 09:47
→ dogville:反正現在馬刺不紅了也沒人會來鬧板 可以考慮開放噓文 07/11 09:52
→ dogville:讓推噓文來反應文章經不經得起檢視 為自己言論負責 07/11 09:53
推 boy790719:原po的發文邏輯真的很怪,完全把文章用反面寫一遍而已 07/11 10:00
推 LALOKTER:現在火力都在湖人跟熱火上,低調的馬刺板比較習慣 科科 07/11 10:04
推 reihane:呵 07/11 10:10
※ 編輯: sofialeon 來自: 61.216.82.232 (07/11 10:12)
→ alex40214:法官:請原告提出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 07/11 10:22
→ alex40214:原告:請被告提出證明他無罪的證據 呵 07/11 10:22
推 abc1231qa:樓上 呵 07/11 10:30
推 weinberger:真的蠻無聊的 反問別人跟馬刺隊很熟?依照這個邏輯你一 07/11 11:10
→ weinberger:開始就不應該發文的 因為你也不是馬刺隊員 也跟PARKER 07/11 11:10
→ weinberger:不熟阿 依照這種回文模式 有心的大概可以反問個幾百 07/11 11:11
→ weinberger:篇 然後大家開始互相指摘"你跟馬刺很熟?" 07/11 11:11
推 ehi1981:每個PTT鄉民都是外人,闡述想法沒啥不對,說清楚就好,反正決 07/11 11:14
→ ehi1981:定的不會是你我,參考一下總板"英雄",人~不過就在找模版罷 07/11 11:15
推 mrv:alex40214:法官:請原告提出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 07/11 11:22
→ mrv:alex40214:原告:請被告提出證明他無罪的證據 呵 07/11 11:22
推 CCZR:喔呵呵呵 你還真的全部反問一遍XD 算啦至少比亂版的好 07/11 11:26
推 iamdada:看以前文章就知道不意外 07/11 11:31
推 CCZR:熱火版大概差不多要把噓文關掉了 07/11 11:31
→ wonderkid:只要有心 人人都可以當板寶 奇怪怎麼沒有噓可以按 07/11 12:57
推 ichirobear:換parker去NYok啊,版主覺得可以換誰回來?parker想不 07/11 13:37
→ ichirobear:想去一是回事,能不能去又是一回事。新秀每年都有,馬 07/11 13:38
→ ichirobear:刺也都還養的不錯。大羅那年是剛好他受傷,也不是擺爛 07/11 13:38
→ ichirobear:當年不是最後一順位但卻意外拿到TD,這也算是巧合,但 07/11 13:39
→ ichirobear:不是年年都有好運氣。以現在的陣容不見得拿不到金盃吧! 07/11 13:40
→ susy88kent:火力全開 呵 07/11 14:41
→ blackdevil:邏輯真怪XD 07/11 23:18
推 WWWchen:推樓上 邏輯我也越看越無言 07/12 00:00
推 jealousguy:邏輯怪 觀念似是而非都OK 要討論反駁都好 請理直氣和^^ 07/12 00:10
推 vvnbear:Parker想去就讓他去? 那老闆的心情你有沒有考慮一下阿? 07/12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