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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nptt (vivien)》之銘言: : (恕刪) : 我跟朋友之前也討論過這樣的問題 : 結論是: : 擺攤的人,領時薪 : 剩下的入公帳 : 最後結算再平分。 : 也就是說假設我們決定時薪是100元, : 結算時,我共擺了50小時,朋友擺了80小時 : 那我就先拿走5000,朋友拿走8000 : 最後剩的錢再平分。 : 給你參考。 我們也想過這個方法 不過目前剛開始擺收入還不是很固定="= 要是到時沒賺那麼多 自己付自己薪水沒什麼意思 EX:收入 - 成本 = 1000毛利 薪水引用你的例子 1000 - 5000 - 8000 = -12000 這樣還要各掏8000來付自己薪水.....囧拿心酸的 話說其實問題是在擺攤時間不相等上啦 還是很感謝你的方法唷^^~ 噗~題外話~會不會最後離題變在討論會計呀~哈哈^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7.98
scores:反過來操作就好啦 1000先扣掉出資保障的利潤 例如三成 08/28 22:33
scores:剩下七百再按照值班時間分配... 08/28 22:34
scores:那三成依照出資比例狀況再分配 08/28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