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ssahping:板主將其水桶理由訴諸引戰(細項板規有),就這樣的處 03/16 20:45
→ kissahping:置,m板友當時的發言同樣難辭其咎。後來他的道歉,不也 03/16 20:46
→ kissahping:正是他當初誤會u板友的證明,一直被莫須有的標籤貼著, 03/16 20:47
→ nomedym:只能說每個人看到文章的感受不同,我看原文有很不好的感受 03/16 20:48
→ kissahping:這也是一種言語上的傷害。不能因為大部分不同意他的觀 03/16 20:48
→ nomedym:我第一個感覺也是"來引戰",也許k大無法體會吧 03/16 20:48
→ kissahping:點,就表示他的觀點勢必就是引戰。 03/16 20:49
→ kissahping:其實板主以多數板友做自由心證,而不就違規事實作處理 03/16 20:50
→ nomedym:未看推文前,我就覺得有不好的感受,不能說是推文的責任吧 03/16 20:50
推 nate530:K大別跟他們廢口舌之爭了..有理說不清. 03/16 20:50
→ kissahping:也很危險,多數板友又是如何認定? 03/16 20:50
→ nomedym:我的重點是 不認同原文是理性和平的討論。 03/16 20:51
→ kissahping:nate530,我有我自己發言的決定。勸你還是少發言。= = 03/16 20:51
→ nate530:明白,請繼續。我不多話了 03/16 20:52
→ kissahping:我的重點在於違規應該有具體的事實,比方他的確出現不 03/16 20:52
→ kissahping:當的言論,而非訴諸觀感。而假如這樣的不當需處置,同 03/16 20:53
→ nomedym:我覺得把林宜融做的事都稱作"外務",還用了"心寒"這個詞 03/16 20:53
→ kissahping:樣的另一方也該處置。不能因為另一方雖然違規,但因為 03/16 20:53
→ kissahping:觀感痛快就忽視之。 03/16 20:54
喔 我發現有觀點接近的部份了XD
簡單的說,原文判決我們都算可以接受,但m大用詞不妥部分,建議也要有所懲處。
請問k大是這個意思嗎?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6 20:56)
→ kissahping:「外務」不是貶意詞啊...「心寒」也只是一種情緒的形容 03/16 20:55
→ kissahping:,這樣的字眼被視作討戰...= = 03/16 20:56
什麼樣的字詞叫做引戰,說實在很難定義,
像"哭哭"二字,平常跟朋友開開玩笑可以,但在這版就是非常不妥。
[外務] 意味不務正業,[心寒] 通常用於貶意
我們對語言的體會不同,只能盡量彼此注意囉,總不能有一個人說可以就當作OK吧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6 21:02)
→ kissahping:對,我覺得有問題的就是,雙方都有問題,而且公告應該 03/16 20:58
→ kissahping:就「違規事證」來處置,不是說很多板友看了不舒服,拿 03/16 20:58
→ kissahping:出證據才能服人。 03/16 20:59
→ kissahping:畢竟除了板友「互相筆戰」處,除外的不同觀點並不能算 03/16 21:02
→ kissahping:引戰文啊。 03/16 21:02
到這裡為止,稍微有點共識了XD
我想是我們對於"引戰文"的定義有點不同!
在我的理解裡,不理性的發言就叫做引戰,我想k大一定不是這樣定義的 @@"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6 21:08)
→ kissahping:我個人是認為除卻明確明顯的貶詞辱詞,對於所謂不舒服 03/16 21:07
→ kissahping:的認定要謹慎,比如我們兩人就見解不同。但後面的互相 03/16 21:08
→ kissahping:攻訐就明顯脫離討論了(討論本來就會有正反衝突)。 03/16 21:09
嗯嗯 但k大態度很客氣,我們討論不至於戰起來XD
我剛才又翻閱一次版規...根據你的看法,也許原判決改判"抱怨文"會更合理?
(但還是一樣要水桶耶XD)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6 21:13)
→ kissahping:對啊,像我和上篇推文的levelest板友就覺得原文不到引 03/16 21:10
→ kissahping:戰。 03/16 21:11
→ nomedym:嗯...那我們的討論就當作版主參考吧:) 03/16 21:14
→ kissahping:面對覺得不理性的發言(非鬧板),不應該自己也撩下去 03/16 21:15
→ kissahping:,雖然我覺得他原文還可以,但一旦雙方都不理性,不戰 03/16 21:16
→ kissahping:起來才叫奇怪,而且判決應該對每位觸法者一視同仁。 03/16 21:17
→ kissahping:我們沒戰起來,是因為真的沒啥好吵的啊。XD 03/16 21:18
→ nomedym:哈哈 你說的對 我們沒什麼好吵的XDD 03/16 21:20
雖說推文誤解原PO改文是有不對
但原PO立刻回叫對方該"看眼科".....= =" 更是激怒大家的導火線......唉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6 21:25)
→ kissahping:對方也被激怒回原po看腦科。所以真的不要撩下去...= = 03/16 21:30
推 xshinjung:唉... 03/16 21:33
→ badvalley:但其他人對於有沒有改文這件事根本不在乎 03/16 21:54
→ badvalley:只是單純覺得原PO的口氣很糟糕吧 好像ANNIE做錯事被罵般 03/16 21:55
兩位A大ID好像..還一樣長XD 我做個分隔好了:)
→ arl616:但是在2365篇 m大的推文一點都沒悔意 讓人觀感很差 03/18 00:30
→ a85316:我不懂 M大都說要自請水桶了 這樣還不夠嗎?? 03/18 00:33
→ a85316:因為M大和原PO的觀感不同 所以後悔的點應該是不能理性討論 03/18 00:35
→ a85316:這一點M大應該有自我反省吧 都引起這麼大的紛爭了.... 03/18 00:35
→ arl616:miumiu8271:原本像他道歉是覺得不想再繼續讓你們被他騷擾 03/18 00:36
→ arl616:嗯, 他有自請水桶 可是他自請水桶的說詞是: 03/18 00:36
→ arl616:"把我水桶好了, 反正我又不像他會開分身" 03/18 00:37
→ arl616:他的道歉或是自請水桶 其實都還帶有挑釁的語言吧 03/18 00:37
→ a85316:在我看來 那就夠了 這就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03/18 00:37
→ arl616:自我反省 跟 挑釁 是相反的事 03/18 00:38
→ arl616:在我看來他比較像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03/18 00:38
→ a85316:他的反省是在於引起戰文 而不是噓原PO這件事 03/18 00:39
→ a85316:噓文也是表達自己想法 他的想法就是和原PO不一樣 03/18 00:40
→ arl616:瞭解了 :) 03/18 00:40
→ a85316:現在的癥結點在於M大沒有受到處分是不公平的 03/18 00:40
→ arl616:但他的反省話語還是在引戰 XD 真有趣的道歉跟反省~ 03/18 00:40
→ arl616:嗯對 總之還是就違規事實快點處置吧.. 03/18 00:41
→ a85316:畢竟M大的口氣也實在太差了點 03/18 00:41
→ a85316:現在的感覺就像是同學A罵同學B 同學C不爽 和同學A互罵 03/18 00:42
→ a85316:結果老師只有處罰A 於情是對的 但於法是錯的 03/18 00:43
→ a85316:以結果論 C也必須受到懲處 至於C和A服不服氣 那就是判決後 03/18 00:44
推 a85316:再看看 M大在沒受到處罰的情況下說這種話 被人認為是挑釁 03/18 00:48
→ a85316: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版主真的是難為啊........ 03/18 00:49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69.82.146 (03/18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