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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喔 雖然這件事情好像已經要停止下來了 所以今天早點是在巴哈發過差不多的文章 但好像沒有人知道答案所以還是轉來這裡問一下 希望可以請版上的鍵盤法律家指點 以下轉貼 並修改爭議字眼 ------------------------------------------------- 最近如火如荼的代打事件 我想知道的是當事人到底需要付哪個部份的責任 電競產業被歸類在eSPORT也就是e運動 但其他運動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在揮灑汗水,好像很難和代打扯上關係 所以說我假定: 假賽=作假的比賽 當然也包含因簽賭故意打輸的那種 就這個事件來說 選手私下調換 我就判定是一個作假的比賽了 以台灣假賽最熱門的運動,"職棒"來做比較真是太好不過了 職棒假賽屢見不鮮,被抓到就是黑名單+禁賽+提告 但因為這裡是和簽賭扯上關係,所以判得很重 雖然賺的>>>>>>>>>>>>>>罰 但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今天如果大家真的把"電競"當成"運動" ps:不是推廣時說是運動~出事時就說只是個遊戲喔~ 小人最看不起牆頭草的鄉民了:) 那當事人也要負刑事責任嗎?"當然,當事人有自行棄賽" 那棄賽後還有刑事部分的責任嗎? 有甚麼相關法規可以參考嗎? 誠心發問 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77.120
zaq35715987:只會讓該系列文持續發酵 05/05 14:11
SuM0m0:誰說運動沒有 謊報年齡 謊報姓名都可以 05/05 14:11
biobluesheep:樓下鍵盤檢座 05/05 14:12
chunyulai:一切TeSL說的算 草創時期沒有法規敬請見諒 05/05 14:12
alwaysalone:唉,還要繼續啊.... 05/05 14:12
qoo60606:噓啾咪 05/05 14:12
whitehusky:鍵盤反串新手 05/05 14:13
foda:看不懂 05/05 14:13
fatedate:夠了吧 還繼續 05/05 14:13
EightSir:PO這種東西需要付什麼責任呢? >.^ 05/05 14:13
GoogleBigGod:你太晚惹 ^.< 05/05 14:13
在酸文的同時,有鍵盤法律家可以為小人解惑嗎 我又沒有要引戰的意思,是求知慾作祟>///< ※ 編輯: GGCsite 來自: 163.15.177.120 (05/05 14:17)
eric6412:真的很智障 05/05 14:16
fr504:電競在現行法規的確不算運動 05/05 14:16
kira925:你想PO幾遍 05/05 14:17
minisouth:噓的迷迷們 周末沒別的事做嗎? 05/05 14:17
yun0313:風向都變了 昨天PO你會被推爆 今天會XX 05/05 14:17
yun0313:有人要掰了XDD 好容易釣 05/05 14:17
zadla2002:競賽不一定是運動 謝謝合作 05/05 14:18
yun0313:哦對了 可以去法律板逛逛 05/05 14:18
GGCsite:抱歉~昨天po的被版主刪了,希望版主今天高抬貴手 05/05 14:18
foda:那你可以去法律版PO阿 這裡是討論星海的 05/05 14:18
sakaizawa:>.^ 05/05 14:19
holices:迷迷現在看到關鍵字就噓了 原諒他們 05/05 14:19
Lahaluto:推你~~~~打一大堆~結果被刪的理由是充實文章~滿好笑的 05/05 14:19
zadla2002:代打就和聯考作弊一樣阿 顆顆 05/05 14:19
yobi:夠了,一定要逼到退出星海界才滿足? 05/05 14:19
zadla2002:就是要滾阿 留下來才奇怪 05/05 14:19
holices:今天如果電競的關注的跟棒球不相上下的話 大叔可能會上電 05/05 14:20
einstteiner:太有趣了 神奇二分法又出現了 噓的都迷迷 05/05 14:20
holices:視 除了規章之外 關注度也有影響 05/05 14:20
zadla2002:犯小學生都知道不能犯的錯 還屁說不知道規則 05/05 14:20
minisouth:迷迷:夠了 你想他家破人亡嗎 ㄒ-ㄒ 05/05 14:20
yun0313:推的都酸民← 05/05 14:21
mahoro:看到迷迷崩潰就爽 05/05 14:21
zadla2002:鬼才相信這種屁話 05/05 14:21
h8894586:禁賽三場到底哪裡夠了 05/05 14:21
yun0313:對不對 都道歉了 還想怎樣 對啊 05/05 14:22
h8894586:打比賽說不知道不能代打這種話說得出口 還直播上說 05/05 14:22
Lahaluto:阿就有人不知道規則嘛~ 就說我不知道規則 不能代打啊 05/05 14:22
不能有這種想法喔!!難不成 假賽?我已經主動棄權了,阿不然要怎樣? 酒駕?我已經主動賠錢了,阿不然要怎樣? 恩~有悔意~ 重判3個月!!下次要乖乖不可以歐>"<
zadla2002:對阿 對阿 有甚麼關係 呵呵 05/05 14:22
minisouth:禁賽三場超痛的耶 酸酸們不知道嗎 05/05 14:23
Lahaluto:然後又說~我要負責的是對主辦~不是對酸民~~~ 05/05 14:23
fmk:無聊 05/05 14:23
newczrock:nice try 05/05 14:23
NewPassat:我覺得要去控告詐欺罪,然後判刑...如何?....^^ 05/05 14:23
holices:迷迷;GOW只會大招 四葉不會教 HUI是光泡大師 05/05 14:23
Lahaluto:沒有觀眾 你再強誰也不鳥你~ 沒有觀眾跟本沒有比賽~ 05/05 14:23
h8894586:看那VOD就知道他第二篇道歉文也是在唬爛 搞不好也代寫的 05/05 14:24
zadla2002:算了.. 反正台灣選手和外國比也是被電XD 05/05 14:25
EdmundLi: lol 05/05 14:25
Saza:lag囉 05/05 14:25
Lahaluto:阿就說提出辭職 結果又說聯盟給他機會~ 想走果斷一點啊 05/05 14:26
EightSir:沒觀眾理的真是興奮 顆顆 05/05 14:26
mahoro:lag又怎樣人家不能討論嗎? 05/05 14:27
zadla2002:LAG又怎樣? 05/05 14:27
SS327: 連電動都要打假的啊~~ 05/05 14:28
zadla2002:就不想走咩 顆顆 提個辭呈意思一下 05/05 14:28
h8894586:禁賽三年感覺還比較像樣 三場... 05/05 14:29
dululu:撥接? 05/05 14:32
minisouth:聯盟:禁賽三場 山澤哥:有點癢 迷迷:好過份 05/05 14:33
ppp790528:你好煩 滾回巴哈好嗎 05/05 14:34
mahoro:喲~開始趕人了 05/05 14:36
ismiumiu:刑事責任XD 05/05 14:36
q888atPt:恩阿,應該要踢出電競界吧 三場是啥小 不痛不癢 05/05 14:37
fatedate:一推酸酸說他要走不走的 那一推人說比賽難看永遠不看 05/05 14:37
fatedate:還不是在那邊看比賽 05/05 14:37
leevins:呵呵!! 05/05 14:38
kuwai:迷迷:你不支持就別批評好嗎? 05/05 14:38
minisouth:迷迷:不爽不要看 05/05 14:39
johnwalk7:給你 05/05 14:40
fatedate:不是要故意噓你>>>> 那棄賽後還有刑事部分的責任嗎? 05/05 14:42
fatedate:有甚麼相關法規可以參考嗎? 這裡是sc板 不是法律板 05/05 14:43
pig:悲憤不止的人可以去叫MLB把Leo Nunez禁賽三年啊 05/05 14:45
asos82333:危恐天下不亂 05/05 14:49
ClariS344:廢文 05/05 14:50
fatedate:還有 你在前面的文章就有在推噓文了 最好是不知道 05/05 14:54
xuptjo:露出道歉 05/05 14:56
momogo11:沒有責任 觀眾以後懶得看而已 05/05 15:00
ling07:應該要判死刑 呵呵 05/05 15:03
hundreder:真的想要知道就直接打去TESL問。這裡沒有你想要的答案 05/05 15:04
iisue:國內電競根本沒有成熟,問這啥問題 05/05 15:04
kkkiii99:發廢文傷害大家眼睛會不會被抓去關阿 我怕怕惹 05/05 15:04
catking007:費 05/05 15:07
misevil:就是要跳出來發廢文挑動大家情緒? 那就成全你阿 05/05 15:10
ㄟ..好像有人提到要我去問tesl的人 看她們的章規,這裡沒有我要的答案 可是我要問的就是,章規之外的 這有木有踩到"維護社會道德和秩序的社會法律"的邊線 也就是刑法和民法,tesl章程會在法律之上嗎? 我覺得這樣還要我解釋真的很難嘿...到底哪裡不懂啊@_@文法嗎? 真的沒有代替月亮維持正義的鍵盤法律家嗎@3@? ※ 編輯: GGCsite 來自: 163.15.177.120 (05/05 15:20) ※ 編輯: GGCsite 來自: 163.15.177.120 (05/05 15:26)
leevins:想學習找錯地方... 05/05 15:29
cloudstr:不必問了 聯盟隊伍務須謹言慎行~而且這不僅僅涉及私德~ 05/05 15:32
cloudstr:聯盟當然要重視 官方可是重視到禁賽三天 05/05 15:33
Z0R0:跟大書有仇想讓他從電競消失就明說,前面相關文都看得到你 05/05 15:34
你可以幫我找一下前面哪裡有我嗎?那篇文才活了10分鐘ㄟ
evapink:從頭到尾就看到你一直在鞭這話題。想紅哦? 05/05 15:36
我昨天才發一篇一下就被刪了 哪有一直PO啊... 是真心請教豪嗎= =
balsr:他很想紅阿 不酸好像很痛苦 05/05 15:37
misevil: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不需要解釋 大家都知道你想幹嘛 05/05 15:38
迷迷之心才路人皆知!!就寫"問題"咩!!
iisue:不解釋,欠噓 05/05 15:42
Z0R0:真的這麼恨他請去法院按鈴控告,比在這裡發文挑撥有用 05/05 15:43
主題是"問題",你有甚麼問題嗎@@
meatmm:真的看不下去可以去選立委修改一下法律 05/05 15:45
改這個還不如先改酒駕傷人直接死刑吧~那些立委有甚麼屁用@皿@ 你說是吧 ※ 編輯: GGCsite 來自: 163.15.177.120 (05/05 15:50)
cdseller:照大書說法來看 他沒犯意 沒有主觀的故意 所以不會構成喔 05/05 15:46
antherny750:拜託你趕快打110報警 05/05 15:48
cdseller:職棒被判刑的都是被認定有收取相關的對價 你有看過判決嗎 05/05 15:52
balsr:仔細看推文吧 有些推文不是在說你 05/05 15:52
qapo741:代打比較像用禁藥吧 畢竟IAN比大書還強... 05/05 15:54
qapo741:真要說的話 比較像大聯盟選手要獲得更好的成績使用禁藥 05/05 15:54
hackfox:有利益上的損失再來談法律吧 05/05 15:55
hundreder:就連事主都已經迅速處理完畢了,外野的人還想繼續鬧下去 05/05 15:57
growinpeace:連法律都要搬出來?那快去法院按鈴吧~加油 05/05 15:58
qapo741:忘了說 我也不認為大書會為了贏的比賽請人代打 05/05 15:59
hundreder:回去看其他關於這件事的串,幾乎都有這位仁兄大鳴大放 05/05 15:59
hundreder:還特地開這麼一串,豈不是唯恐天下不亂 05/05 15:59
qapo741:補個噓好了 05/05 16:03
GGCsite:好像其他串你沒有說話一樣,po文目的不同也分不清楚喔 哭 05/05 16:04
fatedate:別哭 給你拍拍 po文目的不同也分不清楚喔(你po錯位置 05/05 16:10
iisue:住海邊? 05/05 16:15
iisue:.....? 05/05 16:23
EightSir:一定要哭大聲點 05/05 16:25
ismiumiu:法律方面的東西請你去補習班學好嗎 推文你也不會懂的 05/05 16:25
redhound:如果現行電競不算運動 那你覺得能規範運動的規定都不適用 05/05 16:54
redhound:結果就像:我在網咖上線約一群人打 但是我累了所以找朋友 05/05 16:55
redhound:幫我打 那有要負甚麼責任嗎? 05/05 16:56
redhound:如果撇開一切道德問題 那TESL不懲處也並無違反規定 05/05 16:57
redhound:除非TESL自行定下規則 05/05 16:58
Subway1668:代打=假賽? 05/05 17:00
doom3:聯盟輕輕放下 以後一定會自食惡果的 05/05 17:21
doom3:公眾人物犯錯 惡名是跟一輩子的 觀眾看到他只會想到惡名 05/05 17:22
doom3:而且現在觀眾群就這麼小 事情鬧這麼大 大家都知道了 05/05 17:24
doom3:聯盟還要留著他 有句諺語...你懂得就不提了 05/05 17:26
dprice:廢文 05/05 17:37
hang520:zadla2002為了噓而噓,最後再來婊台灣選手出國被電 05/05 17:44
hang520:一點實質上建議都沒有 05/05 17:45
qooppp:沒壞 05/05 18:35
ihtgs:問這種沒正確答案而且討論到爛的問題不等同廢文嗎 05/05 18:47
zadla2002:建議喔 就滾蛋阿 顆顆 有大考作弊 還說有甚麼關係的人嗎 05/05 18:58
Gooooooooole:沒事做喜歡落井下石的人真多 05/05 19:22
broodkey: 05/05 19:57
iisue:.. 05/05 20:05
broodkey: 05/05 20:06
iisue:.. 05/05 20:12
iisue: 05/05 20:19
sakubo:昨天PO了又刪還來阿 05/05 20:20
qapo741:榮耀杯算大考嘛? 05/05 20:29
iisue:.. 05/05 20:47
lucklessmoon:難保不會有下次 早點定出法規也好 噓的人是在? 05/05 21:42
leevins:加油!! 05/05 22:07
Gooooooooole: 05/05 22:20
babla:...我想有沒有背信的可能?這個倒是可以討論一下 05/05 23:44
babla:民法就不討論 沒什麼好討論^^ 05/05 23:49
frozen0703:人氣高真好 05/06 00:54
dinn:難保不會有下次 早點定出法規也好 05/06 01:46
insectsci:台灣加油 飛天吧 05/06 11:15
orange0319:推精神...只是發在這邊只會被噓爛 05/0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