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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第五條中規定: 任何宣傳,廣告,問卷或與本板事務無明顯相關之文章(由板主裁量), 如經板主同意,始可發表。 交易相關星巴克商品,經板主審核後,統一整理在同一篇置底文 此項所謂交易,包括代買,拍賣,徵求與交換等交易行為。 違者刪文外另處水桶兩週。 及第六條D款 d)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推文: 發文者僅可修改自身推噓文,如欲修改他人推噓文需寄信通過板主認可, 未經板主認可修改推噓文給予水桶兩週, 如修刪推文有引戰、挑釁、針對特定人等情節加重懲罰 今天本人的分享文章( #1Fv5nfY4 )中於下午 15:15 至 16:40 之間有某R版友於文章底下 之推文貼出有朋友可代買,請站內信連絡的買賣推文,這已明顯觸犯版規五. 本人於刪除推文時亦寄信告知兩位版主,然後將R版友之買賣推文給刪除. 現 K 版主於本人文章底下推文曰: " 未獲板主原推文者同意前請勿直接刪除,這一次先警告,下不為例唷。" 因此想請教兩位版主: 一."未獲板主原推文者同意前請勿直接刪除"這是要我經過R版友同意才能刪除嗎?若是如此 這樣在邏輯上說的通嗎? 二.這明顯違反版規的事項(指買賣推文)且版主當時沒在線上,難道一定要等到版主上線處 理,還是得讓原發文者直接刪除文章才能把違規推文給清除? 三.若兩位版主堅持一定要版主上線後才能將違規推文給刪除,那試問兩位版主能隨時在線 上處理嗎?這樣是否又開了個版規的漏洞?(我只要用免洗ID,只要版主不在線上,就可以 隨時在文章下的推文PO買賣推文!至少都還能活到有版主上線後有發覺才處理.) 以上幾點煩請兩位版主釋義一下,謝謝! -- ~~~~~~ 相 逢 好 似 . 無 言 以 對 ~~~~~~~ ~~~~~~ 分 別 才 知 . 千 言 萬 語 ~~~~~~~ ~~~~~~~~~~~~~~~ 播 州 赤 穗 浪 士 大 石 主 稅 良 金 辭 世 之 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52.39
kekekoi:PTT講求尊重每個人發言的權利,雖然你是發文人,但無修他 06/23 21:42
kekekoi:人推文之權利。他違規只能交由板主處理 06/23 21:42
LC5:不同意樓上的說法. 06/23 21:54
jacka1:同意1樓的說法 06/23 22:33
alston081920:沒看實際發生了什麼問題~單就回文表態~不喜歡刪修回 06/23 22:37
alston081920:文~不論刪~修回文不是就算竄改了嗎?究論基本禮節也是 06/23 22:38
alston081920:失禮的事... 06/23 22:38
alston081920:(僅就回文討論) 06/23 22:39
tomomo520:板主很忙,不見得違規都能看到,能直接修就修掉吧 06/23 22:51
tomomo520:反正是修掉違規的 06/23 22:51
tomomo520:未獲板主原推文者同意前請勿直接刪除,那板龜蕩然無存 06/23 22:53
tomomo520:只要板主沒注意到,那po好幾天都沒事,因為不能刪 06/23 22:54
tomomo520:而實際就發生好幾起,買賣文放好幾天才被刪掉 06/23 22:55
LC5:同意樓上,而且發文者也在刪文時註明. 06/23 23:55
KUNI0202:同一樓:發文人本身並無刪修他人推噓文之權利, 06/24 00:34
KUNI0202:這是基本的尊重,若有違板規也請先與板主檢舉判定。 06/24 00:34
KUNI0202:若真有違規,板主就會同意原PO刪修推噓文。 06/24 00:37
KUNI0202:畢竟只有板主有合適的執法權限與資格,所以這部分請熊大 06/24 00:39
KUNI0202:多多諒解了,謝謝^^ 06/24 00:40
那這樣K版,版規的漏洞就不小了!以本版 #1Fs32uCm 這篇,至今已10天.推文內有兩人違規 而浸入水桶只有一人,這是否應証本人之說法?
KUNI0202:原來如此,因為原PO的檢舉裡並未寫得很清楚是誰違規 06/24 00:43
KUNI0202:我待會去補,這裡順便感謝熊大的提醒^^ 06/24 00:44
再來談到尊重,會違規PO買賣文本身就不尊重版規!又在他人文章中推文PO買賣文, 這對文章發表人也是不尊重. 推 totobala:同意一樓!板主辛苦了。 06/24 00:44 再回到版規訂定的原意,版規五的設定就是不願本版淪落為全是買賣之文章,因此有開放置 底推文.現以 #1Fs32uCm 這篇為例,PO了10天即使浸了水桶.其廣告目的也已經達到.這事後 的逞罰也不痛不癢.版主亦不可能24小時都能在線上監管.因此我還是建議必須修補此漏洞! ※ 編輯: wilsonhsu 來自: 180.176.52.39 (06/24 00:54)
firzen11589:我同意原PO,既然是違規推文,本身就應該不受到版龜的 06/24 04:49
firzen11589:保護了,這就像把現行犯架住或限制其行動,不可能會說 06/24 04:50
firzen11589:你限制他的自由,然後抓你,因為他已經沒有那樣的權利 06/24 04:50
firzen11589:了,既然版主無法隨時,版友幫忙處理,只要事後翻回收 06/24 04:51
firzen11589:筒證明是正當刪除違規推文,這沒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06/24 04:51
chwu246:我也同意原po. 假設今天有人到您的土地上蓋違建, 06/24 08:27
chwu246:難道還要保障違建者的權益? 06/24 08:28
qqmango:你可以抓現行犯,但不能關他或罰他錢 06/24 09:16
qqmango:違建跟侵犯地權就更複雜了,不是說拆就拆 06/24 09:18
qqmango:沒有說要保障違規者權利,而是在於執法的權力在誰身上 06/24 09:19
qqmango:不然,有人在你家門口違規停車,就可以刮他的車了嗎? 06/24 09:20
eleanoe3:喔,反正就是有人有罪,全民都可以執法了,YO~~~~~ 06/24 11:13
tomomo520:在PTT能修刪推文的也只有po文者跟板主 06/24 13:08
tomomo520:今天別人在你臉上潑油漆,難道就不能自己洗臉嗎? 06/24 13:08
tomomo520:在PTT執法=處分:水桶、警告,而修刪文只是順便 06/24 13:09
tomomo520:被修文者若不爽,可以舉證啊,截圖又不難 06/24 13:10
mamoru:推樓上兩位,推原PO 06/24 13:18
mamoru:錯!是推很多位XD 06/24 13:18
eleanoe3:反正我到現在還沒看過哪位市民可以代替警察執法就是了 06/24 20:30
wcsuisui:現行犯阿 科科 06/25 05:22
firzen11589:或許是"執法"定義不同吧,上手銬、開罰單才是執法吧, 06/25 06:02
firzen11589:難道會有人認為看到現行犯,應該要認為"我不是警察", 06/25 06:03
firzen11589:然後讓他跑掉嗎?如同T大說的水桶等才是執法,刪推文 06/25 06:04
firzen11589:不算執法處罰範圍內,只是回復秩序的必要步驟。 06/25 06:04
belt:同意原PO說法 況且 推文以明確違規的狀況下 如果原PO不刪除 06/25 09:36
belt:不就等於幫忙違規者? 06/25 09:37
belt:該文章中板主的推文令人傻眼 違法的沒被懲處 06/25 09:38
belt:好意檢舉者反而被警告 真的很好奇這是依據什麼邏輯判定的 06/25 09:39
belt:另外提一下 在PTT上能修刪推文的只有文章"原作者" 06/25 09:41
belt:板主僅能修改文章標題 無權修改任何文章內容 06/25 09:41
belt:換句話說 就算板主判定違規 如果原作者不配合刪除推文 06/25 09:42
belt:這條板規對於買賣推文的約束力頗值得商確 06/25 09:43
arl616:有人搶人皮包 路人能見義勇為追回來嗎? 06/26 02:25
arl616:有人被性侵犯 能見義勇為制止嗎? 還是一切該等警察來做? 06/26 02:25
kee32:你可以制止搶匪,但是不能開槍打他,所以拿捏的分寸是個問題 06/26 09:20
missEtsuko:立法委員委可以同時又兼警察? 06/26 09:52
mousepad:為什麼你會以為你可以執法? 06/26 10:00
MohLih:修改推文和刪除推文應該當作兩種行為來看吧 06/26 19:20
MohLih:修改他人推文很明顯是不行的 但若是刪除他人違規推文 06/26 19:21
MohLih:應該沒有違反板規第六條D款啊? 06/26 19:21
MohLih:TO KUNI和其他有板主權限的板友可以移駕到PTTLAWSER版閱讀 06/26 19:24
MohLih:「[問題] 關於修(刪)推文這件事」這個討論串 06/26 19:24
KUNI0202:#1CbkeNlF (PTTLAWSER) 06/26 21:18
KUNI0202:其時我這幾天已與小蔡討論過了,這幾天會回覆清楚些 06/26 21:18
KUNI0202:但原則上與上面那一篇(#1CbkeNlF PTTLAW)的想法是一致的 06/26 21:19
KUNI0202:感謝茉莉呀^^ 06/26 21:20
tomomo520:好像快河蟹掉了 06/30 00:07
missEtsuko:怎麼會有河蟹這種不和諧的事情呢 這是本版不可能發生的 07/01 01:30
wilsonhsu:不是河蟹,在本版當然是星冰蟹! 07/01 11:35
tomomo520:那樣的話應該也有有共愛冰蟹卡跟冰蟹心聲 07/01 14:12
tomomo520:看來應該是冰蟹冷處理掉了,反正都被新文章蓋掉了 07/02 21:15
wilsonhsu:不意外! 07/02 21:44
tomomo520:從上次說要回覆到現在七天了,這幾天=?天 07/03 11:27
wilsonhsu:天天都有明天,一天過完又一天! 07/04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