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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查mcy0319違板規第六條, 發文同時人身攻擊與引戰之實,水桶三十天。 文章代碼:#1Kg0mn_V 本板是自由言論交流區, 在互相尊重"前提"下彼此討論與交換心得。 不同立場不代表就是北七, 禁言期滿後請多注意發文語氣,否則下一次加重計罰。                    KUNI -- 痞客http://kuni.pixnet.net/blog 粉絲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Musikhttp://tinyurl.com/n4sdnh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1.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arbucks/M.1420658192.A.9DE.html
aarzbrv : 不大清楚他到底哪句話違規,因為文章已經被砍了 01/08 07:47
missEtsuko : 我也建議留下事證公開 01/08 12:11
KUNI0202 : 恩,基本上是整體來看,抱怨歸抱怨,但不代表可以 01/08 14:52
KUNI0202 : 可以批評喜歡的人為北七。 01/08 14:52
我向來都有保留,部分摘錄如下: ------------------------------------ 那你還這麼愛星巴克 就只能說 不離不棄被當北七 ------------------------------------
ycarol : 我覺得整段話看下來還好...不離不棄被當北七 已經是 01/08 19:16
ycarol : 一種用法了 不是真的罵人吧... 01/08 19:16
他不只寫這些啦,但這句對我來說已構成人身攻擊了, "這樣還愛星巴克就是北七?" 北七就是台語的白痴, 今天就算是女生被講大嬸我都得處理了,何況是北七。 板裡有人愛星巴克有些人則否, 表達自己意見有很多方式, 但必須在尊重他人的最大前提下。
ycarol : 那如果不加第一句 單純講"不離不棄被當北七"咧? 01/09 00:04
那可能就有差了。 但除這句外因為是整篇文章來看,引戰意味濃厚。 加上有人檢舉,我仔細看下來的確有問題。 人身攻擊方面也是事實,有些人在意有些人不在意, 只是身為板主還是得盡量維護板友們討論的利益, 不論任何立場。 ※ 編輯: KUNI0202 (111.249.171.42), 01/09/2015 00:25:22
toyjoy : 版主英明 01/09 03:18
aarzbrv : 如果內容沒有涉及性侵或機密,至少被砍的文章內容 01/09 03:42
aarzbrv : 可以引述違規部分,才稱得上維護板友們討論的利益吧 01/09 03:44
lovethai : 版主英明. 這種引戰文擺明就是挑戰版規啊 01/09 09:36
BlueClover : 樓上那篇第一個推文也應該要被水桶 01/09 13:54
jokohnson : 台中秋紅谷附近有條"政北七路",台中人都沒問題了 01/14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