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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ya (肯亞)》之銘言: : ※ 引述《BEVER (LOST)》之銘言: : : 有人打聽過或知道詳情嗎? : : 關於加盟店的經營方式, 權利金問題等等.... : : 還是目前為止只有直營店(即不接受加盟)? : : 謝謝大家的意見 : STARBUCKS從美國到世界各地為了要求品質上的一致 : 所以並沒有開放加盟,所有的門市都是直營店. : 在美國本土是這樣,在台灣OR日本也都是這樣 : 如果當地的合作對象(在台灣是統一)如果亂搞也會被撤換 不好意思,因為以前熟讀過那本書,發現有點不對......:) 所有的門市都是直營店,說法不妥,或許在台灣是如此,但是要牽涉到世界其他 地方的話似乎........或許就連很多店長也沒有很清楚吧,大家就口耳相傳~~ 從咖啡王國傳奇P140及P141看來,有例外,那就是「授權經營」 我想有的人可能沒有這本書,我在這邊引述一下好了:) 以下節錄自咖啡王國傳奇(聯經出版)P140~P141 ======== 我認為加盟就是中間人,也就是介於我們和客人間的障礙。我們寧可多花錢,開 自己的店,訓練自己的人。加盟一詞也成了星巴克的禁用語。 然而,為開拓更大的商機,星巴克的直營路線也開始鬆動。幾經天人交戰,終於 為飛機場的店面做出重大讓步,因為飛機廠是不允許業者直接進入開店,必須經過授 權,由機場的承包商代為經營。我們一直看好機場的人潮,對打響產品國際知名度很 有幫助。1991年星巴克首度授權芝加哥歐哈爾飛機廠(O'Hare)的瑪瑞特公司(Host Marriott)來經營星巴克咖啡店。這是我們第一次將品管大權交到外人手中。剛開始 ,不論服務態度或咖啡品質,都令我們失望,還好瑪瑞特公司有改善誠意,我們也加 派專人訓練該公司的營業人員,品管逐漸符合要求,彼此合作相當愉快。從此,我們 不再排斥授權的經營方式,不過大部分還是集中於機場(星巴克進軍新加坡也是採用 授權方式而非直營),以星巴克目前一千家店面來算,授權經營的咖啡店只有七十五 家,不到百分之十,光是歐哈爾機場就占了十二家。 以我的經驗,授權開店就好比找結婚對象,婚前的觀察相當重要,找對了伙伴就 成功了一半。星巴克今後對於無法抵達的地點,考慮採授權方式,最近我們授權阿拉 馬克公司(Aramark) 在幾所大學校園開設星巴克咖啡店。我們當然希望每個人都能 喝到星巴克咖啡,但是直營店無法抵達的地方,我們只好放鬆管制,由別人代為經營 ,不過,我們對授權的把關工作,相當謹慎,回拒的案例遠超過被核可者,坐視數百 萬美元利潤從眼前飛了,但是星巴克捨得這麼做。如果我們不嚴加管制,相信營業額 會更漂亮,日子也會更好過,但是咖啡品質恐怕就要犧牲了。 ======== 其實個人覺得星巴克很多地方多是採用大原則,例外倒是不少:P 企業就算再如何對社會有所回饋,一旦面臨眼前的獲利機會,不知變通,或許就 稱不上是個企業了,企業就是要賺錢的,不是非營利組織。 至於前一篇作者說如果亂搞也會被撤換,誰知道台灣的統一星巴克,以後會不會 也來個「亂搞」呢?只要是為了企業能夠生存,就不存在亂搞這種說法。:) 小小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18-191.HINET-IP.hinet.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