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30/today-north3.htm
棒球裁判挨打案 2條件和解
黃姓裁判(右一)與打人的球員,昨天由桃園縣議員黃婉如(右二)、桃園市調解委員會
主席陳柏蒼(中)斡旋達成和解。(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11月22日在台北縣板橋大漢橋下簡易棒球場發生球擊主審裁判
事件,昨天球員和主審裁判終於達成和解,和解兩條件,其一,球擊裁判的球員支付6萬
元醫療費用,其二,球員雖提道歉,但還須自由時報有報導出來才算數。
昨天由桃園縣議員黃婉如在桃園巿調解會協調,除了被球擊的黃姓主審裁判,還有隸屬板
橋體育會棒球委員會之下的一支球隊—宏其隊的隊長及黃姓球員,和會長呂榮茂等人。
當天在大漢橋下簡易棒球場比賽時,黃姓主審裁判被球隊兩捕手漏接的球分別擊中胸、手
、腳6次,他認為捕手是故意的,提醒後,反遭嗆「被打活該」!
據說,黃姓主審裁判要走向紀錄台向大會反映時,又被4、5名球員用球具圍毆,把他打得
不支倒地。
事後黃姓主審裁判在黃婉如陪同下,找桃園市調解委員會調解,前兩次無功,黃姓主審裁
判提出傷害告訴。
傷人球員賠償6萬元
昨天是第3度調解,黃婉如與調解會主席陳柏蒼等人居中斡旋,黃姓球員表示願支付6萬元
醫藥費,並保證不再有球場暴力事件。黃姓球員同時向黃姓主審裁判道歉,本來計畫在棒
球雜誌上登道歉啟事,但算一算要2萬5千元,黃姓主審裁判表示願退一步,不用登道歉啟
事。
登自由時報周知大眾
但有人建議,兩人和解及道歉的消息請自由時報撰稿,有刊登出來讓大家知道,就算完成
道歉。對此,大家都表示可接受這兩個和解條件。
新聞連結裡面有照片
有打人的球員跟被打的裁判
但裁判看起來比較像會打人耶!!!!!
而且打人的有冠C哥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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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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