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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sheros (123)》之銘言: : 嗯... : 我覺得作者寫阿弟仔沒什麼錯誤 : 畢竟歌詞已經過版權授與了 : 就好像是 : 有人要做台灣新詩選集 : 只要經過每位作者的版權授與 : 這本用"其他人"的作品所編撰的書 : 應該就是作者原創 : 原創的不是內容 : 而是作者的"編輯" : 這首歌的內容雖然是電影編劇寫的 : 而且阿弟仔只是 先包龍星 後宋世傑 而已 XD : 但就編輯而言的確是阿弟仔所原創 : 就著作權法上應該沒錯啦 : 這是小弟一點感想 : 有錯歡迎指正 :) 你的比喻不恰當 試看每一本文學月刊 裡面集結了許多人的作品 出版社有沒有取得這些文章的版權?有! 但是這些文章,是不是都還保留著作者的名字? 編輯是編輯,作者是作者 編輯編了再多文章在一本書裡,他還是不會變成那些文章的作者 記者寫新聞稿登上報紙,著作權是歸報社所有 而各位所看到的報紙,都是編輯、美編排版出來的 可是,每篇新聞還是掛記者的名字,不是編輯的名字 再舉簡單一點的例子吧 你所讀的國文課本,裡面每一篇課文,難道都沒有介紹作者是誰嗎? 那些古文、古詩,著作權早就沒有了 但是,課本裡會把李白的詩,變成是國立編譯館哪位編輯的作品嗎? 有人認為,這些台詞早已家喻戶曉,任誰都知道是星爺的電影 所以不需要註明歌詞出自哪部電影 但是,你能說,"床前明月光"不夠耳熟能詳嗎? 可能很多人從幼稚園就會背 但是唐詩三百首選集這種書裡,作者還是李白,也不是掛編輯的名字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46.12
prisonf:對阿 這就跟合集一樣 還是會保留作者名阿 失敗 11/10 02:58
DogCavy:說因為耳熟能詳就不用標明作者真是狡辯 11/10 08:06
yyb:偏偏有些人就這麼認為呀... =.= 11/11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