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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Service 看板 #1UpIyMcX ] 作者: IanLi (IanLi)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宣判] spirit119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 時間: Tue May 26 23:00:35 2020 主旨:spirit119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00526-0 主文:spirit119申訴 Stock板板主 eyespot水桶判決一案 維持板主原判。 申訴人已數次違反 Stock板規,發文前請先閱讀板規。 另為提升板主判決公告文完整性,請 eyespot板主補 充原公告 #1UigyBj5 (Stock)的條款。 板務指導 依據貴看板板規 2-5-1,已進行看板執法範圍的說明, 故板務處理請以看板文字、連結、圖形等資訊為主。 申訴人spirit119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0/05/26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spirit119板友訴由為對 eyespot板 主判決 4-2-3不服。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 答辯與判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1UigyBj5 (Stock) 之判決 (詳見證據 附錄) ,原判決確實為引用 4-2-3。舉證的責任在 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陳述所提示之 證據逕行判斷是否符合,合先敘明。 四、 eyespot板主答辯文#1UmLkJ5X#1UmgeOJJ (Law-Service) 補充說明判決的理由與邏輯。但其 中非本小組可論斷部分不予採用無關判決。 五、看板是以看板板規與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依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板主有制定板規權,編 製板規與對板規進行說明的權限。 依據股票板板規 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依申訴人被處分原文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還是有 看沒有懂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共28字, 而申訴人未能陳述原文有何整理過的資訊,可讓小 組拒絕判決的成立;另外以客觀論之,一般看板推 文可達24個國字,而在一般 BBS設定一行為39個字 ,故申訴人內文長度,符合通俗約定的一行文,故 若不內容論而以字數論之,亦可援用股票板板規 4-4無不妥。 依股票板板規,無論 4-2-3或 4-4在申訴人已處分 公告紀錄 #1UUZU5nD (Stock),依板規 4的累進處 分無過當情形。 看板上所有的使用者只能看到發表的看板文字、連 結、圖形等資訊,並不能臆測他人內心;另外為維 持看板的秩序,板主進行管理實為責任與義務,但 是過程也必需讓使用者理解而消除誤會。 綜上所述維持板主原判,判決如主文。 證據: spirit119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Ul4t_gN (Law-Servic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399039.A.A97.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Thu May 14 03:43:57 2020 ─────────────────────────────────────── 被申訴人:eyespot 申訴事由: 一、該人以「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為由將本人水桶一個月,本人對此不服 ,提出申訴。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二、本人於收到水桶通知之當下即回信詢問,豈料該人對此不聞不問,無公開解釋亦無回 信[附01],對於版務怠惰處置。 三、請求事項:   1.撤銷原處分,並將原文轉回版上。   2.准許就上開原因對該人發起罷免。 四、申訴理由:   1.本人已透過Google搜尋相關報導,並在原文提及已閱覽鏡周刊報導,因為他是報導 中最詳細的(但還是不足夠)。   2.本人已閱讀公開資訊觀測站內文中三間公司之所有公告,亦有轉文到版上,但畢竟 這只能知道結果(經營高層解任等)。   3.本人請益上述三間公司之經營權攻防,顯已有做功課,該人理由不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38.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399039.A.A97.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8.38.210 臺灣), 05/14/2020 11:47:51 eyespot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UmLkJ5X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0195.A.161.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小組長您好,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https://0rz.tw/XplCb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https://technews.tw/?p=596255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望小組長明鑒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 eyespot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 本文同步轉發至 eyespot板主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 被申訴人:eyespot : : 申訴事由: : : 一、該人以「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為由將本人水桶一個月,本人對 此不服 : : ,提出申訴。 :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 : 二、本人於收到水桶通知之當下即回信詢問,豈料該人對此不聞不問,無公開解釋亦 無回 : : 信[附01],對於版務怠惰處置。 : : 三、請求事項: : :   1.撤銷原處分,並將原文轉回版上。 : :   2.准許就上開原因對該人發起罷免。 : : 四、申訴理由: : :   1.本人已透過Google搜尋相關報導,並在原文提及已閱覽鏡周刊報導,因為他是 報導 : : 中最詳細的(但還是不足夠)。 : :   2.本人已閱讀公開資訊觀測站內文中三間公司之所有公告,亦有轉文到版上,但 畢竟 : : 這只能知道結果(經營高層解任等)。 : :   3.本人請益上述三間公司之經營權攻防,顯已有做功課,該人理由不存在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0195.A.161.html 文章代碼(AID): #1UmgeOJJ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5832.A.4D3.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Mon May 18 23:30:23 2020 ─────────────────────────────────────── 若以S板友5/5 PO文前的新聞,亦早有許多資訊: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0414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7551/alpha-networks-dlink-story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70558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430/Z2ODDFUXK6L2CEQ75MDZLRBPL4/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收購明泰的始末,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望小組長明鑒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 引述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之銘言: : :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 :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 : 小組長您好, : :   : :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   : : --------------------------------------------------------------------------- :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 ock : :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 :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 ───────────────────────────────────── ── : :   :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 :   : : 還是有看沒有懂 : :   : :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 : :   :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 : : 蛤? : 沒敘述報導內容 等於 沒做功課 : ?????? : : ,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 : 沒提到其它新聞 等於 沒搜尋過 : ?????? : 沒搜尋過怎麼知道他最詳細呢 : 人家可是出了好幾篇的系列報導耶 : : https://0rz.tw/XplCb : : 我承認這篇當時的確沒看到 : 如果當時我能看到的話 : 應該會被抓去解剖研究 : 日期|2020-05-08 13:39 :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 : 這篇內容幾乎照抄佳世達前一天重訊講的內容 : 而且講這些內容的根本不是這篇新聞所說的佳世達董事長 :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 : 2020-05-07 13:36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 : : https://technews.tw/?p=596255 : : 這篇版上有其他人轉文了 : :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 : 2020/05/12 08:51 鏡周刊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 : 這篇我沒看到 : 不過剛看了內容 : 差不多就是鏡周刊系列報導中的第一篇 :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 : 這篇的觀點在其他版友轉貼的新聞底下有被提過 : 事實上該律師就是李前董事長的委任律師 : :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 : 是收購明泰的,不是明泰收購的 : 明泰股票是被收購的 : 我原文的問題也非僅僅只有收購案 : :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 辯。 辯。 : 版規只有說不能發一行文及兩行文 : 拿未來新聞與未違反規定的事情 : 來做判決及答辯 : 這樣的版主真的適任嗎 : : 望小組長明鑒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9.4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 ※ 編輯: spirit119 (110.26.194.94 臺灣), 05/18/2020 08:52: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5832.A.4D3.html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19/2020 00:27:10 spirit119板友回應 文章代碼(AID): #1UmNyTcD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Mon May 18 02:14:51 2020 ─────────────────────────────────────── ※ 引述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 小組長您好, :   :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 ----------------------------------------------------------------------------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 :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   : 還是有看沒有懂 :   :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 蛤? 沒敘述報導內容 等於 沒做功課 ?????? : ,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沒提到其它新聞 等於 沒搜尋過 ?????? 沒搜尋過怎麼知道他最詳細呢 人家可是出了好幾篇的系列報導耶 : https://0rz.tw/XplCb 我承認這篇當時的確沒看到 如果當時我能看到的話 應該會被抓去解剖研究 日期|2020-05-08 13:39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這篇內容幾乎照抄佳世達前一天重訊講的內容 而且講這些內容的根本不是這篇新聞所說的佳世達董事長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2020-05-07 13:36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 : https://technews.tw/?p=596255 這篇版上有其他人轉文了 :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2020/05/12 08:51 鏡周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這篇我沒看到 不過剛看了內容 差不多就是鏡周刊系列報導中的第一篇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這篇的觀點在其他版友轉貼的新聞底下有被提過 事實上該律師就是李前董事長的委任律師 :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是收購明泰的,不是明泰收購的 明泰股票是被收購的 我原文的問題也非僅僅只有收購案 :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版規只有說不能發一行文及兩行文 拿未來新聞與未違反規定的事情 來做判決及答辯 這樣的版主真的適任嗎 : 望小組長明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9.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6.194.94 臺灣), 05/18/2020 08:52:44 文章代碼(AID): #1Umh6Z2U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7763.A.09E.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Tue May 19 00:02:41 2020 ─────────────────────────────────────── 1.未敘述新聞內容未違反版規,我又不是來貼新聞的。 2.三行文未違反版規。 3.在我發文之前,版上的相關文章(也不只看這些資料)我都讀過了,判決理由不存在,純係 違法裁判。 4.不是只有你會用google搜尋,我也不是只有看鏡周刊,就是我看完仍也不足以了解事情全 貌,所以才發文。 5.你所提及的報導也都也沒我原文所提及的鏡周刊之系列報導完整。 另外,舉個內文沒有錯誤、不與版友觀點重複,或更完整的資料很困難嗎,若很困難是不是 代表當時根本沒有那麼多資料呢。 6.被刪之前有四十多樓的推文討論,各種看法觀點都有,也沒有人推文認為我是伸手牌。 7.或許你喜歡字多的文章,對字少的文章看不順眼,倘若我加入一堆籠言贅字湊個10行、8 行,對討論真的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7763.A.09E.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8.71.99 臺灣), 05/19/2020 04:27:40
IanLi: 請雙方確認有無要補充的部分,謝謝36.230.56.199 05/23 22:08
所爭之文章 文章代碼:已刪除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所爭之公告節錄版 文章代碼(AID):#1UigyBj5 (Stock)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ckshchen k4104bbb spirit119 水桶一個月 時間 Wed May 6 20:35:21 2020 ─────────────────────────────────────── 主旨: spirit119 違反板規4-0 4-2-3 水桶一個月 /*刪略*/ 說明:經板主檢視板面,/*刪略*/;spirit119 發未做功課伸手文, 違反板規4-2-3。且查一年內皆已受水桶一週處分,依板規4-0,予以水桶一個月。 *刪略*/ 4-2.閒聊文、日記文、股票點薄弱、伸手文、喊盤文、無關股板之文章,砍文處份4-2-1.閒聊文:無建設性言論或非以研究或請益為目的者,請至置底閒聊區。 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若水桶解除後,一年內仍再犯,將給予水桶10年處分,請謹言慎行。 具體事證: *刪略*/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刪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06/2020 20:53:14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06/2020 21:00:35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RtQHpY-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41252211.A.8BE.htm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4-2.閒聊文、日記文、股票點薄弱、伸手文、喊盤文、無關股板之文章,砍文處份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4-4.注音文、空白文、一行文、兩行文、文章過短、無意義文章等水桶一週 以上除注音文外,有些字數過少麻煩善用推文, 若要發文則請充實內文,若為操作問題則為個人因素, 請熟悉操作系統避免誤犯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8.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90505238.A.9A1.html ※ 編輯: IanLi (61.228.98.115 臺灣), 05/26/2020 23:04: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anLi (61.228.98.115 臺灣), 05/26/2020 23:05:09
edward198791: end... 05/26 23:06
Bnchu : 主文看完 EDN +1 05/26 23:39
chinaeatshit: 跑完申訴流程 水桶時間也到了 XD 05/27 00:20
PorscheAG : 未看先猜維持板主原判 END 05/27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