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i (IanLi)
看板Stock
標題Fw: [宣判] spirit119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
時間Tue May 26 23:05:09 2020
※ [本文轉錄自 Law-Service 看板 #1UpIyMcX ]
作者: IanLi (IanLi)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宣判] spirit119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
時間: Tue May 26 23:00:35 2020
主旨:spirit119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00526-0
主文:spirit119申訴 Stock板板主 eyespot水桶判決一案
維持板主原判。
申訴人已數次違反 Stock板規,發文前請先閱讀板規。
另為提升板主判決公告文完整性,請 eyespot板主補
充原公告
#1UigyBj5 (Stock)的條款。
板務指導
依據貴看板板規 2-5-1,已進行看板執法範圍的說明,
故板務處理請以看板文字、連結、圖形等資訊為主。
申訴人spirit119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0/05/26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spirit119板友訴由為對 eyespot板
主判決 4-2-3不服。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
答辯與判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
#1UigyBj5 (Stock) 之判決 (詳見證據
附錄) ,原判決確實為引用 4-2-3。舉證的責任在
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陳述所提示之
證據逕行判斷是否符合,合先敘明。
四、 eyespot板主答辯文
#1UmLkJ5X、
#1UmgeOJJ
(Law-Service) 補充說明判決的理由與邏輯。但其
中非本小組可論斷部分不予採用無關判決。
五、看板是以看板板規與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依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板主有制定板規權,編
製板規與對板規進行說明的權限。
依據股票板板規 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依申訴人被處分原文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還是有
看沒有懂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共28字,
而申訴人未能陳述原文有何整理過的資訊,可讓小
組拒絕判決的成立;另外以客觀論之,一般看板推
文可達24個國字,而在一般 BBS設定一行為39個字
,故申訴人內文長度,符合通俗約定的一行文,故
若不內容論而以字數論之,亦可援用股票板板規
4-4無不妥。
依股票板板規,無論 4-2-3或 4-4在申訴人已處分
公告紀錄
#1UUZU5nD (Stock),依板規 4的累進處
分無過當情形。
看板上所有的使用者只能看到發表的看板文字、連
結、圖形等資訊,並不能臆測他人內心;另外為維
持看板的秩序,板主進行管理實為責任與義務,但
是過程也必需讓使用者理解而消除誤會。
綜上所述維持板主原判,判決如主文。
證據:
spirit119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Ul4t_gN (Law-Servic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399039.A.A97.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Thu May 14 03:43:57 2020
───────────────────────────────────────
被申訴人:eyespot
申訴事由:
一、該人以「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為由將本人水桶一個月,本人對此不服
,提出申訴。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二、本人於收到水桶通知之當下即回信詢問,豈料該人對此不聞不問,無公開解釋亦無回
信[附01],對於版務怠惰處置。
三、請求事項:
1.撤銷原處分,並將原文轉回版上。
2.准許就上開原因對該人發起罷免。
四、申訴理由:
1.本人已透過Google搜尋相關報導,並在原文提及已閱覽鏡周刊報導,因為他是報導
中最詳細的(但還是不足夠)。
2.本人已閱讀公開資訊觀測站內文中三間公司之所有公告,亦有轉文到版上,但畢竟
這只能知道結果(經營高層解任等)。
3.本人請益上述三間公司之經營權攻防,顯已有做功課,該人理由不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38.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399039.A.A97.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8.38.210 臺灣), 05/14/2020 11:47:51
eyespot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UmLkJ5X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0195.A.161.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小組長您好,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https://0rz.tw/XplCb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https://technews.tw/?p=596255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望小組長明鑒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 eyespot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 本文同步轉發至 eyespot板主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 被申訴人:eyespot
: : 申訴事由:
: : 一、該人以「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為由將本人水桶一個月,本人對
此不服
: : ,提出申訴。
: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 : 二、本人於收到水桶通知之當下即回信詢問,豈料該人對此不聞不問,無公開解釋亦
無回
: : 信[附01],對於版務怠惰處置。
: : 三、請求事項:
: : 1.撤銷原處分,並將原文轉回版上。
: : 2.准許就上開原因對該人發起罷免。
: : 四、申訴理由:
: : 1.本人已透過Google搜尋相關報導,並在原文提及已閱覽鏡周刊報導,因為他是
報導
: : 中最詳細的(但還是不足夠)。
: : 2.本人已閱讀公開資訊觀測站內文中三間公司之所有公告,亦有轉文到版上,但
畢竟
: : 這只能知道結果(經營高層解任等)。
: : 3.本人請益上述三間公司之經營權攻防,顯已有做功課,該人理由不存在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0195.A.161.html
文章代碼(AID):
#1UmgeOJJ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5832.A.4D3.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Mon May 18 23:30:23 2020
───────────────────────────────────────
若以S板友5/5 PO文前的新聞,亦早有許多資訊: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0414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7551/alpha-networks-dlink-story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70558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430/Z2ODDFUXK6L2CEQ75MDZLRBPL4/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收購明泰的始末,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望小組長明鑒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 引述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之銘言:
: :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 :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 : 小組長您好,
: :
: :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
: : ---------------------------------------------------------------------------
: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
ock
: :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 :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 ─────────────────────────────────────
──
: :
: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 :
: : 還是有看沒有懂
: :
: :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
: :
: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
:
: 蛤?
: 沒敘述報導內容 等於 沒做功課
: ??????
: : ,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
: 沒提到其它新聞 等於 沒搜尋過
: ??????
: 沒搜尋過怎麼知道他最詳細呢
: 人家可是出了好幾篇的系列報導耶
: : https://0rz.tw/XplCb
:
: 我承認這篇當時的確沒看到
: 如果當時我能看到的話
: 應該會被抓去解剖研究
: 日期|2020-05-08 13:39
: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
: 這篇內容幾乎照抄佳世達前一天重訊講的內容
: 而且講這些內容的根本不是這篇新聞所說的佳世達董事長
: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
: 2020-05-07 13:36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
: : https://technews.tw/?p=596255
:
: 這篇版上有其他人轉文了
: :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
: 2020/05/12 08:51 鏡周刊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
: 這篇我沒看到
: 不過剛看了內容
: 差不多就是鏡周刊系列報導中的第一篇
: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
: 這篇的觀點在其他版友轉貼的新聞底下有被提過
: 事實上該律師就是李前董事長的委任律師
: :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
: 是收購明泰的,不是明泰收購的
: 明泰股票是被收購的
: 我原文的問題也非僅僅只有收購案
: :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
辯。
辯。
: 版規只有說不能發一行文及兩行文
: 拿未來新聞與未違反規定的事情
: 來做判決及答辯
: 這樣的版主真的適任嗎
: : 望小組長明鑒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9.4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 ※ 編輯: spirit119 (110.26.194.94 臺灣), 05/18/2020 08:52: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5832.A.4D3.html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19/2020 00:27:10
spirit119板友回應
文章代碼(AID):
#1UmNyTcD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Mon May 18 02:14:51 2020
───────────────────────────────────────
※ 引述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 時間: Sun May 17 23:43:10 2020
:
: 小組長您好,
:
: 經查,spirit119板友被處分之文章如下:
:
: ----------------------------------------------------------------------------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
: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
: 還是有看沒有懂
:
: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
: spirit119板友並未敘述鏡週刊的內容
蛤?
沒敘述報導內容 等於 沒做功課
??????
: ,亦未搜尋其他資料,例如:
沒提到其它新聞 等於 沒搜尋過
??????
沒搜尋過怎麼知道他最詳細呢
人家可是出了好幾篇的系列報導耶
: https://0rz.tw/XplCb
我承認這篇當時的確沒看到
如果當時我能看到的話
應該會被抓去解剖研究
日期|2020-05-08 13:39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531826
這篇內容幾乎照抄佳世達前一天重訊講的內容
而且講這些內容的根本不是這篇新聞所說的佳世達董事長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46454
2020-05-07 13:36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
: https://technews.tw/?p=596255
這篇版上有其他人轉文了
: https://fnc.ebc.net.tw/FncNews/business/119247
2020/05/12 08:51 鏡周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1001097-260410?chdtv
這篇我沒看到
不過剛看了內容
差不多就是鏡周刊系列報導中的第一篇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4253
這篇的觀點在其他版友轉貼的新聞底下有被提過
事實上該律師就是李前董事長的委任律師
: 因資料實在太多,就不一一列舉。若閱讀這些資料,即可瞭解本次明泰收購的始末,
是收購明泰的,不是明泰收購的
明泰股票是被收購的
我原文的問題也非僅僅只有收購案
: 足見spirit119 確實未做功課,而發僅三行之伸手文,故本板做此判決及提出本次答辯。
版規只有說不能發一行文及兩行文
拿未來新聞與未違反規定的事情
來做判決及答辯
這樣的版主真的適任嗎
: 望小組長明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9.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739293.A.98D.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6.194.94 臺灣), 05/18/2020 08:52:44
文章代碼(AID):
#1Umh6Z2U (Law-Service)
R: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7763.A.09E.html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otck版eyespot
時間 Tue May 19 00:02:41 2020
───────────────────────────────────────
1.未敘述新聞內容未違反版規,我又不是來貼新聞的。
2.三行文未違反版規。
3.在我發文之前,版上的相關文章(也不只看這些資料)我都讀過了,判決理由不存在,純係
違法裁判。
4.不是只有你會用google搜尋,我也不是只有看鏡周刊,就是我看完仍也不足以了解事情全
貌,所以才發文。
5.你所提及的報導也都也沒我原文所提及的鏡周刊之系列報導完整。
另外,舉個內文沒有錯誤、不與版友觀點重複,或更完整的資料很困難嗎,若很困難是不是
代表當時根本沒有那麼多資料呢。
6.被刪之前有四十多樓的推文討論,各種看法觀點都有,也沒有人推文認為我是伸手牌。
7.或許你喜歡字多的文章,對字少的文章看不順眼,倘若我加入一堆籠言贅字湊個10行、8
行,對討論真的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9817763.A.09E.html
※ 編輯: spirit119 (110.28.71.99 臺灣), 05/19/2020 04:27:40
→ IanLi: 請雙方確認有無要補充的部分,謝謝36.230.56.199 05/23 22:08
所爭之文章
文章代碼:已刪除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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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所爭之公告節錄版
文章代碼(AID):
#1UigyBj5 (Stock)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ckshchen k4104bbb spirit119 水桶一個月
時間 Wed May 6 20:35:21 2020
───────────────────────────────────────
主旨: spirit119 違反板規4-0 4-2-3 水桶一個月
/*刪略*/
說明:經板主檢視板面,/*刪略*/;spirit119 發未做功課伸手文,
違反板規4-2-3。且查一年內皆已受水桶一週處分,依板規4-0,予以水桶一個月。
*刪略*/
4-2.閒聊文、日記文、股票點薄弱、伸手文、喊盤文、無關股板之文章,砍文處份。
4-2-1.閒聊文:無建設性言論或非以研究或請益為目的者,請至置底閒聊區。
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
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若水桶解除後,一年內仍再犯,將給予水桶10年處分,請謹言慎行。
具體事證:
*刪略*/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看板 Stock
標題 [請益] 明泰友訊佳世達到底在吵什麼
時間 Tue May 5 12:20:30 2020
───────────────────────────────────────
看了鏡周刊的報導
還是有看沒有懂
為什麼這三間的關係這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191 (臺灣)
*刪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67.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8768523.A.B45.html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06/2020 20:53:14
※ 編輯: eyespot (219.71.167.44 臺灣), 05/06/2020 21:00:35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RtQHpY-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41252211.A.8BE.htm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
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4-2.閒聊文、日記文、股票點薄弱、伸手文、喊盤文、無關股板之文章,砍文處份。
4-2-3.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4-4.注音文、空白文、一行文、兩行文、文章過短、無意義文章等,
水桶一週。
以上除注音文外,有些字數過少麻煩善用推文,
若要發文則請充實內文,若為操作問題則為個人因素,
請熟悉操作系統避免誤犯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8.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90505238.A.9A1.html
※ 編輯: IanLi (61.228.98.115 臺灣), 05/26/2020 23:04: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anLi (61.228.98.115 臺灣), 05/26/2020 23:05:09
推 edward198791: end... 05/26 23:06
推 Bnchu : 主文看完 EDN +1 05/26 23:39
推 chinaeatshit: 跑完申訴流程 水桶時間也到了 XD 05/27 00:20
推 PorscheAG : 未看先猜維持板主原判 END 05/27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