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投票結果,新增及修正以下版規
目前為宣導期間,於12/18起正式實施
(不好意思要等我考試結束再來處理)
新增:
1.對分身PO文之限制:
同一IP僅限同一帳號PO文,第二個帳號PO文,刪文並水桶三十天天
如同一IP為多人共用(例如室友),可先於文章中表明,
如未表明可於事後來信版主解釋,會將文章寄回信箱方便重PO並解除水桶(浮動IP亦同)
2.強制回信:
收到自介信者,必須於七天內回信(不管同意或拒絕),請簡述理由,
回信後必須備份十五天,檢舉者必須於備份期限內檢舉,否則不予受理,
被檢舉者如收到檢舉者來信告知,備份期限增加十天
未依規定回信者,水桶一個月。(處罰成立後,檢舉者可自行決定是否黑名)
舉例說明:A版友於本版徵讀書會戰友,12/1日收到B版友之自介信
需於12/7號前回信(不管同意或拒絕),並簡述理由,
如B版友12/7號前仍未收到回信,需在12/15前檢舉,否則不予受理
(假設第一天(12/1)就回信,保留十五天是12/15)
檢舉程序如下:1.先寄站內信告知被檢舉者,
請被檢舉者如確時有回信請多保留信件十天。
2.將以下信件轉至板主信箱
(1)當初寄給被檢舉者的自介信備份
(2)告知被檢舉者多保留信件十天的信件備份
3.程序及要件均完整,版主會於十天內判決
修正:
違反讀書會版規,將原來水桶低於一個月之條文 修正成 至少水桶一個月,
並於第六點增加劣文之規定,
(6、禁止商業廣告文、買賣文、惡意亂板)
目前為宣導期間,於12/18起正式實施
(不好意思要等我考試結束再來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3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