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easygod多次違反板規,但其讀書會宣傳行為卻未斷過,
第一次水桶一個月時,找人代po文章
第二次水桶三個月時,用分身繼續po文
水桶根本毫無效用,亦無法對使用者有實際處罰,
有鑑於此:新增以下兩條板規,於本日(1/3)公告十日後,正式納入板規
1.因違反板規被水桶者,該使用者違反板規之文章,於水桶期間不可再po,
違者刪文並水桶一個月。
(由板主做實質認定,判斷文章內容是否類似或相同)
2.在本版被水桶過之使用者,如一再違反板規,板主可適情況給予劣文或終身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22.133
※ 編輯: pandapig111 來自: 114.46.122.133 (01/03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