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weisteine (聖人見微以知萌)
看板StudyinNL
標題Re: 仍然被出生證明所困擾著..
時間Fri Apr 15 02:39:57 2011
※ 引述《Vanvan (無法鐵齒的不去相信命運)》之銘言:
: 之前用出生證明去city hall registered 個人資料時有點小麻煩
: 託大家給的資訊 出生證明從台灣寄來了 也馬上到city hall去辦
: 但今天收到信 叫我帶"原版" 的出生證明....
: 但我去戶政單位申請原版的出生證明時 就是一個影印本 後面蓋上
: 戶政單位的紅色章阿<-他們說是原版 (但旁邊明明就是有與正版相符的字眼--心虛)
: 但我荷蘭我住的地方的是政府應該不這麼認為 所以再發信給我
: .......這個....是不是我認知有誤 且我那時申請的戶政單位也會錯意 其實我拿到
: 的"原版出生證明"並不是真的是原版的出生證明??
[恕刪]
你所說的「原版」應該是指荷蘭要求的"original"吧?
original是正本的意思,所以你不需要拿到所謂「原始版本的出生證明」
戶政事務所自己留底的叫做原本,而他們發給你的那個叫做正本。
但有一點奇怪的是你提到它看起來就像是個影印本。
這裡有兩個可能:
1.戶政事務所核發的正本本來就醜的像是原本的影印,所以荷蘭人誤會了。
2.你申請的是原本或正本的「影本」,而不是正本->沒救
你提到的那個相符的註記究竟是怎麼寫的?
是「正本與原本相符」還是「影本與正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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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5.116.11.70
※ 編輯: zweisteine 來自: 145.116.11.70 (04/15 02:48)
推 Vanvan:謝謝Z大,就是你說的第一種可能,荷蘭人誤會了。昨天我帶著 04/15 23:26
→ Vanvan:我收到的那封信去詢問和說明,承辦人員調我上次所繳交的資 04/15 23:27
→ Vanvan:料出來看,研究了一會,離座再去問人,後來笑著說沒錯,會再幫 04/15 23:28
→ Vanvan:我送件,接著就把我拿去的那封信給收走了,我想事情應該解決 04/15 23:29
→ Vanvan:解決了吧~.~ 謝謝您的詳細說明。讓我對這個情況更清楚!! 04/15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