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ochen:組長,寫那個進版畫面,就是代表要照版規執行的意思 :) 11/12 22:48
推 milochen:版規不是我訂的,我只想讓開發者有自由討論的空間. 11/12 22:50
推 milochen:不過組長有組長的期許,那就以組長的期許為主吧 11/12 22:50
推 milochen:可是請組長為開發者著想吧,不要陷入完全的邏輯規則迷思. 11/12 22:54
推 milochen:如果照著組長所訂的版規走,這位討論者的文章, 如果 11/12 22:55
推 milochen:是post進eclipse,而不能post到AndroidDev,誰來幫他忙. 11/12 22:55
推 milochen:台灣對Google的技術還是以Android為主,組長是GWT/GAE專家 11/12 22:56
推 milochen:AndroidDev也只能作為暫時居所,之後topic夠大, 就可以 11/12 22:57
推 milochen:branch 出去. 那是遲早的事情,只是台灣技術發展的比較慢 11/12 22:58
推 milochen:所以這部份開發者,不像國外這麼多 11/12 22:58
推 milochen:我有我的想法,但你是組長,來信的內容就跟你解釋的一樣. 11/12 22:59
推 milochen:既然你期許照著版規走,那就是照著版規走,所以進版畫面 11/12 23:00
推 milochen:就是要特別強調這點 ..但這是你的個人期許,完全不是我的 11/12 23:01
推 milochen:像組長在 Sub_CS 浸 TonyQ 水桶一事,很有執行力 !! 11/12 23:06
推 milochen:但你確定你是為了你自己的「規則」著想,還是為了所有 11/12 23:07
推 milochen:來版上的開發者們著想 ... 法律硬是要搞死人就可以搞死人 11/12 23:07
推 milochen:如果每個執法者都用這個手段在處事的話,請組長您想想... 11/12 23:08
推 milochen:這社會上,任何官司上,有權有閒的人的官司,怎麼會敗 ? 11/12 23:09
推 milochen:建立法律背後的,無非是希望社會和諧...怎麼會是... 11/12 23:20
推 milochen:找到有法律的機會,就有機可趁去攻擊人 ?? 就一個工程師 11/12 23:21
推 milochen:的sense來說,也知道要目的導向。法律的目的本不該如此! 11/12 23:21
推 milochen:接版主的目地,就是要想辦法服務版友,讓版有能夠有一個 11/12 23:23
推 milochen:互相信賴,共同解決問題,共同成長的環境. 11/12 23:23
→ PsMonkey:你有問題可以去 Sub_CS「發文」,這篇我備份過去就砍掉 11/12 23: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sMonkey (114.33.106.49), 時間: 11/12/2011 23: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