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Sub_CS
標題[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時間Sat Jul 12 02:59:57 2014
標題請修改為 [申訴] 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如 [申訴] Sub_CS/cleanwind
案件申訴
 ̄ ̄ ̄ ̄
英文板名:C_and_CPP
申訴人ID:NoTeXactLy
申訴板主:loveme00835
判決內容: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理由:
看板C_and_CPP的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jIuUDM (C_and_CPP)
其中的推文有違反板規4的疑慮
申訴人NoTeXactLy寄信給板主loveme00835
請板主loveme00835針對板上文章的推文是否違反板規
但板主loveme00835一週以上不理會
依照CompScience相關規定:看板Sub_CS、精華區z-3-12
請組務區板主cleanwind處理
相關證據:
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信件轉錄此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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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93.17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CS/M.1405105199.A.7B1.html
推 cleanwind:請板主提出說明。 07/12 03:14
→ loveme00835:個人認為"背六法"這三個字並不構成人身攻擊要件, 而這 07/12 03:24
→ NoTeXactLy:不是三個字而是四個字"背六法的" 07/12 03:29
→ NoTeXactLy:推文"果然是背六法的"共七字,語氣輕蔑,人身攻擊。 07/12 03:41
→ NoTeXactLy:質疑發文者的學歷、工作、地位、階級等無關主題言論。 07/12 03:49
→ loveme00835:你是不是應該檢視下自己是否歧視"背六法的"這職業 07/12 03:52
→ NoTeXactLy:"背六法的"四個字不是職業。律師是職業且可知變通。 07/12 04:00
→ loveme00835:如果你要預設立場,那別人說再多也沒用 07/12 04:05
→ loveme00835:這和原文的情況並無不同,反正都會再申訴的 07/12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