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BaFlower: 會 59.104.253.91 04/09 12:03
推 OMGToOrz: 怕218.172.246.214 04/09 12:04
推 p23j8a4b9z: 就 140.116.102.19 04/09 12:04
→ SmokyJoe: 好 122.116.100.13 04/09 12: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我在被劣文當下馬上發了一個水球向該板主說明我一時打錯字
我正在修改 給我緩衝的時間好嗎?
但卻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該版主是說他當時並不在 但是我認為才剛剛劣退人家 豈有馬上就不在的道理?
以下是該版主的回信答覆:
作者 RHTZ (鋼琴鳥人)
標題 Re: 判決申訴
時間 Fri Aug 28 08:37:15 2009
───────────────────────────────────────
※ 引述《wenctkimo (希洛奈特)》之銘言:
: 昨天下午本人在PC_SHOPPING版PO了一篇文 (18181篇)
: 因一時激動打了情緒用字眼
: 但發文後馬上發現錯誤並修改
: 但是卻在發文後不到10秒的時間內被砍文+劣文
: 因為系統並沒有馬上顯示劣文數
: 所以在我當下丟了貴版主一個水球沒回應後也就不以為意
: 但是今天上線後發現那篇仍有被算劣文
: 請問這樣判決是否合理?
: 我不過是打錯字而已 而且我馬上就要修改了
: 但是卻連修正的機會也沒有
: 而且我丟你水球也無回應
: 請回覆我解釋這情形 否則將至版務組申訴
版主也不是24H都在線上的
我也只是掛網而已
看到有錯誤的文章立即判決 我想應該無誤吧?
而且我也不知道你是幾秒發文幾秒修文
看就出現在正文內 我就是一律砍文 + 劣退
推文中一律採用水桶的方式來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34.93
既然不是24H都在線上 卻能夠這麼輕率的不查明發文時間便給人劣文而且不聽人的解釋
似乎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對於職責上的輕忽態度也有問題
於是在與其溝通無效後 該版版主要求我依法處理這件事
以下是其原信:
作者 RHTZ (鋼琴鳥人)
標題 Re: 判決申訴
時間 Fri Aug 28 12:59:21 2009
───────────────────────────────────────
一切依法行事
而且版主沒有那麼大的權限可以消除劣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34.93
因為這個草率的劣文判決使得我在許多版都無法發言
因此我在此申請裁決此判決
煩請秉公處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 編輯: wenctkimo 來自: 140.134.213.202 (08/28 17:58)
※ 編輯: wenctkimo 來自: 140.134.213.202 (08/28 18:02)
推 justice2008:今天一分鐘內被砍文代表你倒楣啊 08/28 20:39
→ justice2008:板主到底錯在哪 不該剛好在看文章這樣嗎= = 08/28 20:40
推 RHTZ:今天我也只劣一個文 劣你一個文讓你不能在其他版上發言 08/28 20:43
→ RHTZ:這是我的不對嗎? 做事情前怎不先想清楚再去做 而非得要事後 08/28 20:44
→ RHTZ:申訴有的沒有的呢? 還有就是180天可以自己去消一個劣文數 08/2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