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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young310 2. 被檢舉人/看板:ujane/Nethood 3. 檢舉事由:不服水桶判決 4. 舉證:多篇文章故不一一舉證 全部比較:http://i.imgur.com/Bh2kr.png 單一文章: http://i.imgur.com/Qyfqa.png http://i.imgur.com/Ce0ls.png http://i.imgur.com/c3xJn.png http://i.imgur.com/SNLr4.png 已經與板主聯絡,板主告知因為回覆的解決方案文章四步驟中有三步驟相同,故 進水桶以示懲戒。唯電腦檢測本來就有其順序,使用推文並無法如回覆至版面的 呈現可以明確的排出正確的排除障礙"次序",且推文的字數限制及麻煩,足以澆 熄協助解決問題高手的熱情,故本人針對一行可以回覆的採用推文,如需三個步 驟以上的測試程序則決定使用回文至版面。且每篇回文至少都有一個步驟以上的 差異,每篇回文也都近百字,逾四行。 電腦鑒測有如桌球運動一般,都是打來打去卻可以分出金銀銅牌,電腦測試也 一樣,一個步驟順序的差異,幾個文字敘述的不同都能協助判斷其問題所在,乍 看雖然相同,實則有極大的差異,且用推文的方式並無法把標準的測試程序讓板 主標記給其他相同問題的版友參考,在在失去共享資訊的本意,還望管理人員明 鑑!希望能收回水桶的不當懲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10.60
lightwings:沒有舉證要如何判決? = = 請補充舉證還有通知版主 08/12 08:20
※ 編輯: young310 來自: 59.126.210.60 (08/12 20:10)
young310:已經補上,謝謝! 08/12 20:10
lightwings:請閱讀[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08/12 22:58
lightwings:有關證據提出之要求 08/12 22:58
young310:我不懂缺了啥?原文當證據已經補上,也已經通知板主 08/12 23:34
young310:還是還需要貼上板主的回信? 08/12 23:34
young310:如果指的是要從信箱轉過來這邊,還滿多篇會頗佔版面耶! 08/12 23:38
lightwings:10.版面文章之證據,請於版面按F後轉寄至自己信箱, 08/13 00:51
lightwings:再從信箱按X轉錄至組務版.. 08/13 00:53
lightwings:要提出證據請依照格式來,避免有修改之嫌 08/13 00:53
young310:已轉錄 08/13 18:07
young310:所以接下來要放到水桶期滿嗎?那申訴的意義在哪? 08/16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