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NameIs5566 (喌岊蜦)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DSLR版,三位版主都不處理使用者挑釁事件
時間Fri May 22 19:58:33 2009
我知道在DSLR我被丟一年水桶了~
NovaShin也因為推文
被水桶一周
但是NovaShin被水桶一周
應該是因
推文挑釁的關係
但本篇文章是檢舉NovaShin
發文挑釁
應該是還沒結案,是吧?
※ 引述《MyNameIs5566 (喌岊蜦)》之銘言:
: 1. 檢舉人:MyNameIs5566
: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 4. 檢舉事由:
: NovaShin使用者發文挑釁
: 我已寄信給版主
: 但四天過去了
: 版主卻默視 不處理
: 是在縱容這般無禮的挑釁者嗎?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NovaShin 使用者於 時間 Thu May 14 21:49:48 2009 發文挑釁。
: 依版規
: 1.禁止無關板旨的文章。
: 6.經板主認定或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者。
: 8.禁止不當使用噓推文,違者水桶一週
: 8-2人身攻擊之定義
: a.噓推文內容使當事人有不悅感受,經板主認定屬實。
: (認定標準為該內容會致使多數人感到不悅者。)
: b.使用網路上或民間方言已被變相認同針對某人、
: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別作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 他發文挑釁我 :我還是省略你的評價好了,我底片可能拍得比你的數位檔還要多
: 並且張貼關於我的水桶文
: (況且那些水桶文 大多都是 tetfreeago 誤判的)
: 已明顯違反以上版規
: 並且
: 我已於 時間 Thu May 14 21:57:26 2009
: 寄信給版主
: 卻不見版主處理
: 到今天已經四天了
: 版主是否怠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1.33
推 aloke:你得了吧 鬧事的也是你 檢舉的也是你 申訴的也是你 05/23 01:13
→ aloke:現在是怎樣 強盜壓著警察抓小偷 ? 05/23 01:13
→ zeolite:我更慘,in3拿生活群組的劍、砍數位群組的人。被終身水桶 05/23 04:52
→ MyNameIs5566:有個強盜殺人罪,法官可以只判罪人的強盜罪,而不罰 05/23 05:59
→ MyNameIs5566:殺人罪嗎? NovaShin推文挑釁、發文挑釁,是否也該 05/23 06:00
→ MyNameIs5566:兩罪分開判?不然以後大家不是都可以來個快速發文 05/23 06:00
→ MyNameIs5566:挑釁,再來個快速刪除,這樣就沒罪了嗎? 05/23 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