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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方在前面 iPhone 版開版文章裡面提到, 2.ipod版以後是只要討論ipod或也要討論iphone,由版主訂立版規決定.但如要討論 iphone,仍是禁止討論破解之相關貼文,如何規劃與管理,請版主依版規規定. 我想這應該是很明確的,「禁止討論破解之相關貼文」,可是該版自從這篇 公告後,陸續出現一堆有關破解之相關貼文,其中也有版主在這些貼文裡面 參與推文討論。 例: 1. iPod 版 #1AxITJ6J ,版主參與破解文章問題相關討論。 2. iPod 版 #17jJRc_6 置底文的部份網站提供破解相關訊息。 如果組方已經做了這個公告,在沒有新的公告允許這類文章存在的情況下,不能因 為版主片面聲明關於此類的文章仍在訂定管理規範,或與組方討論,而允許這類文 章的存在。 本人的疑問是,基於版規不得牴觸站方規定的情況下,組方是否應要求 iPod 版版 主對本條款沿革執行,如此才能有公信力。 -- Some people are born on third base and go through life thinking they hit a triple. - Barry Switz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15.127.126
son11:拍謝 我先前有說明 11/4 後再行重新調整 目前先不動 11/02 19:16
son11:目前站方組方宗旨為盜版等明確違法者不允許 目前仍先比照 11/02 19:17
son11:此原則辦理 11/02 19:18
yr:組方都已經說禁止,那麼版方的版規應該沒權允許 11/02 23:06
yr:沒有什麼目前先不動的問題,除非組方有另行公告 11/02 23:06
abc0:或者說版規可以沿用站規與組規 11/04 10:48
TWpttXD:板主群與組方有適當的溝通及默契,公告與否非關公信力問題 11/05 22:18
yr:我是在問組長,不是在問版主 11/05 23:31
yr:如果組方有規定,而 iPod 版沒照此規定執行,那麼就有公信力 11/05 23:33
yr:問題。 11/05 23:33
yr:舉例而說,就是像現在政治一樣,執政以後只辦非自己政黨的 11/05 23:35
yr:自己政黨的如果有違法,都可以暫時當作沒看到 11/05 23:35
kickerw:忽然覺得只要水桶跟T版主有關 是很難翻身的 11/06 00:14
kickerw:因為連版主都可以無視小組長公告了... 11/06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