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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gotsomething 2. 被檢舉人/看板:LoLoLuan/DC_SAL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科技 Σ生活 科技 家電 4. 檢舉事由:不當刪文及劣退 5. 舉證 (如有需要): 作者 gotsomething (當足以邀請與付出) 看板 DC_SALE 標題 [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時間 Thu Mar 25 23:45:32 2010 ─────────────────────────────────────── 賣 【物品內容】-- 1.NIKON 14-24未過保公司貨 盒單全 用不到五次 $50,000(洽中) 2.NIKON 105-DC F2 未過保公司貨 盒單全 $27,000 【交易地區】-- 台北 【照片網址】-- 品相如新就不拍了 【拍賣連結】-- 面交 【聯絡方式】-- 站內信 因鏡頭太多拋掉一些給需要的人 台北車站可面交 有興趣歡迎站內信討論 謝謝 ps 規定怎這麼多 內文格式為什麼不是po文的時候就出現代入?(混亂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33.196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5 23:58) → zmopeax0204:你修推文?? 03/26 00:01 → gotsomething:他說我可以修掉的阿~因為我打成12-24XD" 03/26 00:07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08) → gotsomething:N 14-24 洽中 03/26 00:08 推 xermij:我叫原PO修掉的阿 XD 03/26 00:09 → zmopeax0204:XDD誤會 03/26 00:19 推 LoLoLuan:請依內文格式發文 03/26 00:21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24) → gotsomething:感謝提醒啦! 話說規定還真有點小多~ 03/26 00:25 → Kamiyu:規定是為了方便大家,不是為了個人 03/26 00:31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33) → gotsomething:喔 03/26 00:36 推 LoLoLuan:請把PS部分刪除 非規定格式與拍賣無關 03/26 00:37 ※ Deleted by: LoLoLuan (114.42.119.247) 03/26/2010 00:46:3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第一次到DC_SALE發文就被劣退真是莫名其妙 雖然很討厭吵架 但是還是得申訴 事情經過是我打錯字然後版友xermij推文提醒我打錯 後來水球給我 說我有需要可以刪掉他的推文 為了版面好看 也不讓人誤解 我刪推文了 被劣退的理由是我沒有把刪推文前的東西備份給 lololuan 這是版友xermij水球的紀錄 ★xermij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修掉我推文 [03/25/2010 23:57:43] To xermij: 呵 謝啦 [03/25/2010 23:58:12] ★xermij 免客氣啦 [03/26/2010 00:00:11] 但事後我寄信給版主申訴卻得到這樣的回應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標題 Re: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時間 Fri Mar 26 11:09:41 2010 ─────────────────────────────────────── 你好,關於這個案件 │3-4 修改推噓文注意事項 │ │本板開放噓文,但是請注意推噓文態度及用語以避免爭吵。發文者未經推文者同意不 │ │得對推、噓文進行修改;即使推文者同意,發文者亦須於修改前將原文轉寄給板主備 │ │份後才可以修改,否則劣退 + 水桶一個月處分。 │ 之所以會這樣訂定,是基於保護推文者的權益 以及其他使用者閱讀上的方便 管理者有必要在這個上面作好該有的監督與討論平台框架的維護 所以先必須寄信給管理者原文作好告知的義務,當面對有可能的衝擊時 管理者才能有所因應。 管理規則的確要便民沒錯,不過仍必須在一定的框架上,管理者不會強制規定使用者 該如何如何,而是在極為明顯超越紅線的狀況下才會出手,您說是吧? 所以我會這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6.151 我並不覺得我是在哪邊有超越紅線了? 我只不過是沒有備份刪掉的推文給版主 就被列退!!! 重點是我根本就不是惡意刪掉推文 還真是莫名其妙的判決! 格式不符合你刪我文章就算了 劣退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我一點都不感覺到版主訂出來落落長的板規便民 我都說要出來面交了 喜歡就買不喜歡就算了 想來這邊問問是會對誰造成衝擊? 或者是影響到誰的權益嗎? 再說 LOLOLUAN的推文時間是00:37 推 LoLoLuan:請把PS部分刪除 非規定格式與拍賣無關 03/26 00:37 刪文劣退時間是00:46:45 ※ Deleted by: LoLoLuan (114.42.119.247) 03/26/2010 00:46:3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前後只差了10分鐘就刪文劣退!!! 當時已經很晚了我也先去睡了 誰知道醒來就被冠上個莫須有的罪名 這時候大家還是覺得版主訂的板規毫無可議之處嗎? 另外我連對版規表達意見的自由都沒有嗎? 為何連PS都要叫我刪? 是不是你自我感覺良好的板規被抨擊承受不了呢? 前後相隔不到十分鐘就刪文劣退? 且我也沒看到 何來便民之有 我只感受到白色恐怖! 最後 在DC_SALE我並沒有看到任何水桶公告及劣退公告! 我是被直接刪文然後寄封信給你說你被劣退了!為什麼不公開判決? 推 xermij:我叫原PO修掉的阿 XD 03/26 00:09 → zmopeax0204:XDD誤會 03/26 00:19 而且在他劣退之前 版友xermij早就在推文中說明了! 我實在無法理解他劣退我的動機! 換句話說 只要版友一不小心違規 就會被私刑? 隨便就劣退對kamiyu/lololuan不利的文章。 板規是否淪為kamiyu/lololuan黑箱作業的工具呢??? 以上,請小組長及眾版友明察! 希望小組長這次能認真處理, 不要跟以前一樣,鎖文後就沒消息了 有勞小組長,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16.180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16.180 (04/09 10:32)
gagazeze:的確 kamiyu 跟 LoLoLuan 專搞白色恐佈與黑箱作業 04/09 10:43
gagazeze:連分身帳號都被抓到 為了賺錢有需要這麼不擇手段嗎 04/09 10:44
gagazeze:kamiyu心機還真重 真為 LiLV抱不平 04/09 10:48
derson:誰心機重一清二楚啊 還連兩篇罵的勒... 04/09 12:09
MentorX:希望你申訴成功... 04/09 16:18
ljuber:講黑箱作業會變成每個在上面賣東西沒違反版規都會變成共犯? 04/09 16:27
vic81324:我覺得你不當的推文懷疑很過分... 04/10 10:42
vic81324:即使你很氣份也不可以這樣亂指控造謠抹黑他人 04/10 10:43
vic81324:只會顯得你沒品而已 04/1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