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h35:我因為這事件被水桶 也算當事人吧?? 12/26 00:07
推 cash35:而且我已詳讀過置底的條款 對申請人資格並無限制 12/26 00:10
→ cash35:條款中主要是說申請後 會請當事人(也就是被申訴者)說明 12/26 00:11
這跟你申訴的內容不相符 這裡已經違反程序了 所以你不是當事人
再者,需三天後再行申訴,這理的程序也完全不對
這是無效的申訴文 本案還是退回不受理。
本申訴案到此請勿做任何回應。
原申訴文砍除 請使用者依照程序申訴
※ 編輯: LoLoLuan 來自: 1.163.133.143 (12/26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