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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想你誤解板主的信件內容,也對板規誤解。 你寫的是建議價格沒錯,關鍵就在於文末文字觸犯板規, 板規對兩件事情禁止,一者競標行為二者手機高於建議售價銷售,這部分你在文章裡 通通觸犯,因此板主在判決上並無瑕疵。 本案還有爭議的部分,在於板主的板規處理決擇與所謂的買賣行為分開這兩方面, 這裡屬各板自治,板主有權對裁量刑度做出合理處置,這部分並無不妥的地方。 你是賣手機而非購買,板規上並無適用。 這裡要說,近來手機紛爭日多,有些人見有利可圖而心喜想多賺一點又或者是 藉由網路空間無的放矢,板主做適當之處置是必要的,我還會建議板主用更 嚴格的標準處理。 本案維持原判。 LoLoLu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