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wCops:這其實也沒什隱不隱私吧,一來信件中全無個人資料的問題, 05/03 17:07
→ NewCops:頂多只有廠商名稱,但廠商之作為本來就該需攤在陽光底下。 05/03 17:08
→ NewCops:我轉錄這一系列只是為了保存完整性,當然如果舉證不用在板 05/03 17:08
→ NewCops:上公布,我也可以接受直接寄給小組長就是了。 05/03 17:09
→ NewCops:再者,我寄那些信件主要是跟版主溝通,但版主至頭志尾都在 05/03 17:10
→ NewCops:狀況外,還要我跟業者溝通好再把結論告知,這不是很奇怪嗎 05/03 17:11
→ NewCops:?版主怎會對消保法這樣基本的認知全無? 05/03 17:11
→ NewCops:所以就變成我和業者之間的來回,然後版主繼續狀況外... 05/03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