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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paul40807 (IM@S 最高) 標題: Re: 請解釋判決 時間: Fri Oct 5 02:39:45 2018 ※ 引述《kouta (kouta)》之銘言: : 所以是否你判定文章內只能討論該文章標題及內文相關屬性話題 : 若非為同性質功能則不能加以討論 討論與挑釁屬不同情形 請勿以延伸討論之名行引戰之實 : 例如在相當範圍時間內開放新服務的不同系統之比較 : 若為是我將整理相關文章討論之不合宜推文 : 屆時請你以相同標準做出判決 : 以及你說的挑釁意味字眼為何 判斷為整句之語氣 並非單獨一字一詞 : 若為高潮 我也將整理相關高潮或是崩潰的推文 : 屆時請你做同標準出判決 會的 但我的標準可能與你的不同 可能會與你所期望的判決有所出入 屆時請您體諒 : 否則將一併送出申訴 : 感謝 : ※ 引述《paul40807 (IM@S 最高)》之銘言: : : 本篇主要在討論媒體庫共享服務 你卻使用帶有挑釁意味的字眼提及 : : 與本文不相干的語音助理 故判刻意引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34.20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outa (218.161.47.131), 10/22/2018 18: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