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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miya 信箱] 作者: Kamiya (谷實) 標題: 申訴 水桶 時間: Wed Sep 26 20:29:34 2018 請問版主 判決九個月水桶的依據是哪一條版規? 如前申訴之二人 沒有比照辦理 版上也無相關規定 直到該二人不斷人身攻擊 我被釣到回應 版主才終於姍姍來遲的處理...處理我而已 那就是自由心證太嚴重 請認真管理版務的版規收回並重新判決此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8.2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amiya (1.171.211.163), 10/02/2018 0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