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b_GOnlin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ova (**目害 女未**)》之銘言: : 先謝謝小組長能同意我的處分。 : ※ 引述《quark (龍帥)》之銘言: : 給 PPbaby 板友,您的點跟我與小組長的點似乎不太相同 : 多說無益。 : 由於小組長已經給了結論,我就不再對此事多做什麼說明了 : 今後除非站方要求,否則這是我最後一次閱讀您並回覆您的文章。 : 因為 : : 1.關於水桶合理與否: : : PPbaby帶有攻擊性的推文,確有引起板上紛爭的可能性,且違反板規03條的規範, : ^^^^^^^^^^^^^^^^^^^^^^^^^^^^^^^^^^^^^^^^^^^^^^^^ ^^ 03》禁止討戰、謾罵、人身攻擊之文章或推文 ﹣ 語氣過於偏激會先口頭警告 ﹣ 屢犯或不聽勸告者,水桶一週 同樣一規定兩罰? : : 板主aova為維護板上秩序,給予水桶處罰,並無不當。且在水桶前板主已進行過規勸 : : ,並非沒有給予機會改進,但PPbaby未能聽勸,才遭受水桶處罰,實乃遺憾。 : : Mabinogi板規 : : 03》禁止討戰、謾罵、人身攻擊之文章或推文 : : ﹣ 語氣過於偏激會先口頭警告 : : ﹣ 屢犯或不聽勸告者,水桶一週 : 在「同一事件」屢犯不聽者,水桶一週 : 之前您已做過一次「屢犯不聽」(我寫了多少信給妳?我在板上對妳說過多少次?) 兩次叫屢犯這樣會不會踏誇張一點(笑) : 而被水桶一週了,不是嗎? 第一次叫初犯吧,原來這第二次在無違規的情況下叫屢犯不聽阿? : 同樣的錯誤再犯,我想應是水桶一週對您而言並無阻嚇效果 : 因此由板主的權利「自由心證」來給予您水桶一個月的期限 所以版規是裝飾品囉? : 我個人認為「並不過份」 所以版規是裝飾品囉? : 您的想法是「反正我犯了一個禮拜的板規,板主就只能罰我一個禮拜」 : 是的,您並沒有錯。 : 但我說了,板主可自由心證 原來版規是裝飾品這樣。 : 可以依照「板規」來做衍生的嘉許甚至處分 : 這是我歷年來當板主的「經驗」 : 板主手冊裡也的的確確給予板主這樣的資格跟權利 : 而板主手冊並無將「板主自由心證」做一個很明確的範圍 : 也就是說,只要我的自由心證不忤逆板規、不偏袒任一板友、不任意處分 : 我的自由心證都是在合理範圍。 原來版規是裝飾品這樣。 : 或許我當板主的「經驗」、甚至是「板主自由心證」在妳眼裡,Nothing! : 但很抱歉,我認為我的「經驗」夠格在「板規」之外 : 做出我認為「不過份」的處分。 : 要論板規字裡行間的意義、要拿出具體的實證 : 我當然是辯不過自稱在律師事務所兼任警察板板主的您。 拿身分來攻擊這個會不會太薄弱一點, 在律師事務所待過怎又,那是我的專長及學經歷,你有能力也可以去, 不過我想你應該進不去就是了。 : 但在一個全國這麼大的討論區擔任三板板主近一年的我 : 我自認以「板主手冊」、以安定板風為出發點 : 由板規的「水桶一週」加重為「水桶一個月」,我認為是可以的 講一堆廢話你要說的只是版規是裝飾品而以阿。 : 即使板規沒有提到如何的累犯需如何的加重 : 但您的行為在該板已經到了無法控制的地步 : 而且你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第二次就叫屢犯不聽的話板規定個屢犯幹麻? 講一堆廢話你要說的只是版規是裝飾品而以阿。 : 可能您認為板主板友都嗆,反正板規就是那樣,能拿妳怎樣? 講一堆廢話你要說的只是版規是裝飾品而以阿。 : 所以我從「板規字面的一週」加重至「板規沒提及的一個月」 : 不「為什麼」。 因為版規是裝飾品阿,的確真的不「為什麼」阿。 : 因為我是板主,我覺得這樣的期限是很適合的、「不過份」的。 我了解,在您眼中版規不算什麼。 : 若您仍執意要針對「板規屢犯一週」的字面意思去爭取自己解水桶的權益 : 那麼我只能說遺憾,您在該板的行為,就是值水桶一個月。 我知道為何你無法進入法律的思考思維及範圍了(笑) : 您自己也相當清楚法律是死的 : 法官的自由心證是活 法官自由心正也無法悖於法律條文的,你把法官的自由新政看太闊了。 : 不過,您要在哪裡鑽牛角尖,是你的事情了。 : 我沒有興趣再跟您爭論這件事。 我知道阿,因為你根本不把自己定的版規放在眼裡阿(笑) : : 所以應該是版規於無物囉? : : 我申訴的重點在這裡。 : 如果您要這樣去看待板規 : 這樣看待板主的自由心證 : 視而不見小組長以上一串「妳被水桶一個月原因」的用意 : 只在於板規一句「水桶一週」 : 那您就繼續這樣想吧,如果這樣想比較開心的話。^^ : 也謝謝您的指教,以後我會讓板規再更明確地指出累犯的處分。 加油 好嗎? 對於你的法學素養真是完全不敢茍同。 -- ◢█◤生活娛樂館=> Life_Plan=>PoliceLive 工作 ◎警察生活版  ̄ ̄ ̄ ̄ ̄  ̄ ̄ ̄ ̄ ̄  ̄ ̄ ̄ ̄ ̄ 別動!我是警察!! ◢█◢█◢█ █ ◢◢█◣ ◢◢█ ι 砰! █◤ █◤█▌ ˍˍ ●/ █ ▆ ▉█ █_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5.171
mitypig:你有錯字~ 在國文程度方面 加油 好嗎? :) 08/01 14:10
swordtimer:可以噓嗎??可以噓嗎??聽說是可以的? 08/01 18:28
PPbaby:我沒說不可以噓呀 您要用噓 也是個人自由 別犯規就好囉 08/02 23:22
NightEye:如果人人都可以自制, 就不需要版規了吧. 08/03 10:19
PPbaby:那請問版規是定來裝飾的囉? 08/03 11:09
venvendoggy:版規是用來給會自制的人看的 不懂自制的說什麼也沒用 08/03 12:40
reallove:推樓上... 08/03 13:44
NightEye:若非p則非q 08/03 16:37
PPbaby:所以說白話就是版規是裝飾品阿 很簡單 08/03 23:25
NightEye:文字是死的 人是活的 你硬要鑽漏洞 誰奈何了你? 08/04 03:31
PPbaby:文字是死的沒錯但是對於規定有一定的效力存在 定了把規定 08/04 11:01
PPbaby:當放屁不叫裁量 叫藐視規定 08/04 11:02
answer1213:玩文字遊戲有意義嗎 我覺得水桶的合情合理 08/04 12:28
PPbaby:文字沒意義阿 但是法規怎麼寫就怎麼做 如是而已 08/05 00:24
teaboy:所以說台灣的警察裡也有裝飾品就是了 依你的說法 08/05 11:14
PPbaby:與警察無關 拿不相關係的東西來說嘴樓上真是非常的有道理? 08/05 12:33
teaboy:因為~~你說的也沒多相關呀~(茶 08/05 13:46
PPbaby:原來法規適用性不相關阿 (笑) 08/05 14:23
samsean80111:換句話說規定這種東西是給活人遵守的...不懂得自治 08/06 11:56
samsean80111:跟死人差不多..縱使你是活人也是活死人. 08/06 11:57
samsean80111:懂的法律條文是件好事...但是運用其知識用在錯誤的地 08/06 12:00
samsean80111:方..也不是件好事.. 08/06 12:00
PPbaby:樓上不要探人身攻擊的底喔 原則上法律本來就有寫了 08/06 23:12
PPbaby:版規自己制定的卻自己不遵守判決方式 當然會不服 08/06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