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iryBomb:有內鬼,停止交易 12/07 13:27
※ 編輯: wzmildf 來自: 111.255.177.198 (12/07 13:32)
→ whaskey:組務歸組務、板務歸板務,當事人的部分,小組長也說有迴 12/07 13:34
→ whaskey:避掉當事人了,至於卸任之前的爛攤子,不讓他們做難到您 12/07 13:34
→ whaskey:想要小組長還是新上任板主來淌渾水? 12/07 13:35
→ wzmildf:我覺得s91就是很好的人選阿,為什麼不去? 12/07 13:36
→ whaskey:一事歸一事,今天又不是要做撒尿牛丸,不是通通參在一起 12/07 13:36
→ whaskey:就會變食神 12/07 13:36
→ wzmildf:他也算是這事件的當事人之一 爭議又少 12/07 13:36
→ wzmildf:我也不會說要新任板主去po這篇故人怨的公告 12/07 13:37
→ whaskey:承上面,那篇公告文的內容小組長也明確說了,不是IN板主 12/07 13:37
→ whaskey:的自行判決,所以誰來發這篇文就變成重點了? 12/07 13:38
→ wzmildf:是阿,我覺得誰來發公告的確還是有差的阿 12/07 13:38
→ whaskey:這不就是標準的對人不對事,您確定這樣很理性嗎? 12/07 13:39
→ wzmildf:我個人是覺得沒差,但是這篇公告是發在板上的喔 12/07 13:40
→ wzmildf:我不認為讓一個引起風波的人跑出來發處理公告會讓大家理 12/07 13:40
→ shamanlin:基本上我很懷疑全篇是不是四人和議的判決 12/07 13:40
→ wzmildf:性阿,說直接點同一篇公告s9跟In發 大家會比較靠背誰 12/07 13:41
→ whaskey:樓樓上才說了 wzmildf:是阿,我覺得誰來發公告的...(恕刪) 12/07 13:41
→ shamanlin:判決書都認為in身為板主還引戰了,結果in發的公告還是完 12/07 13:41
→ wzmildf:這邊不就是很簡單的一個避免瓜田李下的事情而已 12/07 13:41
→ shamanlin:全沒罰自己引戰的部分,很矛盾呢 12/07 13:41
→ whaskey:現在又改口說你覺得沒差,所以您認為WOW板板友都是這樣 12/07 13:41
→ whaskey:對人不對事嗎? 12/07 13:42
→ wzmildf:是阿我認為是這樣,這句話我說了我負責 12/07 13:42
→ FairyBomb:誰發公告當然有差呀,尤其又是一個理論上已經被罷免的 12/07 13:42
→ wzmildf:我認為全ptt的鄉民都是很容易因為一些小事被煽動的 滿意嗎 12/07 13:42
→ whaskey:如果真如您所說的,那版主被戰下台也是剛好而已,沒什麼 12/07 13:43
→ wzmildf:尤其這個煽動的因素還是之前風波的主角 你覺得呢? 12/07 13:43
→ whaskey:好討論的空間。Y 12/07 13:43
→ wzmildf:該不該避掉In讓S9出面發公告也比較不會再起風波? 12/07 13:43
→ shamanlin:不然換個問法好了,In公告中把自己身為板主還引戰的部份 12/07 13:43
→ wzmildf:哇 現在又變成板主被戰下台了 被害者姿態都轉好快阿 12/07 13:44
→ shamanlin:改成用參考著作權案例來罰,也是四人和議的結果? 12/07 13:44
→ shamanlin:除非ganbaday說他也這麼認為,不然我怎麼看都覺得是In 12/07 13:45
→ shamanlin:為了自己的面子而去故意規避(或說死不認錯) 12/07 13:45
→ whaskey:我這樣講,小組長說是4人合議的結果,在小組長改口之前 12/07 13:46
→ whaskey:不是應該相信他的說法比較適當嗎? 12/07 13:46
→ wzmildf:他到現在還是覺得自己是壯烈的被社會黑暗物質批鬥的聖鬥士 12/07 13:46
→ wzmildf:阿 還陰謀論 o_O 12/07 13:46
→ whaskey:還有,我跟I板及小組長完全不認識,被害者請別套在我身上 12/07 13:47
→ shamanlin:所以whaskey的意思是,gan和議時說一套,寫判決又一套? 12/07 13:48
→ shamanlin:這個明顯的矛盾沒解決,你真相信該公告完全是和議結果? 12/07 13:49
→ whaskey:不,我的意思是說不論真實性如何,起碼目前說法是這樣, 12/07 13:49
→ whaskey:就相信這個說法就好,不用去臆測是否有別的因素。 12/07 13:49
→ shamanlin:所以你的意思是即便明顯的矛盾就在眼前,也要視而不見? 12/07 13:50
→ whaskey:就在樓上那篇不是嗎?小組長說了公告內容不會有IN板主的 12/07 13:50
→ whaskey:個人意見,內容是4人合議的結果 12/07 13:51
→ shamanlin:所以你到底有沒有看我上面指出的矛盾之處? 12/07 13:51
→ strray:誰管他實際上誰討論的 小組長讓有問題的人參與判決就錯了 12/07 13:51
→ whaskey:就算今天IN板真的在公告中加入了個人意見,而非合議結果 12/07 13:51
→ whaskey:在小組長提出來之前,我認為沒有必要去質疑不是嗎? 12/07 13:52
→ shamanlin:還是你的意思是gan在和議時說一套,寫判決又是另一套? 12/07 13:52
→ whaskey:板務歸板務,組務歸組務,板務上是判著作權,組務拔職, 12/07 13:53
→ whaskey:這樣很難理解? 至於根據小組長的說法,兩方的判決他都有 12/07 13:54
→ whaskey:參與到。IN板只是代PO罷了 12/07 13:54
→ shamanlin:你到底是看到哪裡去了,判決書上已經清楚說明In身為板主 12/07 13:55
推 strray:該討論的是INDU參與判決本身就不合理了吧??? 12/07 13:55
→ shamanlin:還從外面FB抓東西回來引戰,你故意視而不見的用意是? 12/07 13:55
→ shamanlin:還是..whaskey你根本就連判決書跟公告都沒好好看完? 12/07 13:56
→ whaskey:所以說那點不是已經判過了? 有疑問請去找小組長不是嗎? 12/07 13:56
→ whaskey:FB案在組務判了拔職,板務判了著作權,這樣有問題嗎? 12/07 13:57
→ shamanlin:我只強調一次,whaskey你要討論最好把兩篇都看完再來 12/07 13:58
→ shamanlin:轉貼FB內容之所以不當的原因在於身為板主還引戰 12/07 13:59
→ shamanlin:你不斷規避掉這點的用意是怎樣我已經沒興趣了 12/07 13:59
→ shamanlin:反正你講再多信就對了,也不會讓眼前的矛盾消失 12/07 13:59
→ whaskey:麻煩,想戰請去樓上或樓下這兩篇,請別臆測別人的想法, 12/07 14:01
→ whaskey:就事論事罷了 12/07 14:01
→ whaskey:我的確不了解你所謂的矛盾在哪,或許你可以私信詳細的說明 12/07 14:02
→ shamanlin:明顯矛盾在眼前還一直蓄意規避矛盾點,想法不用臆測都知 12/07 14:02
→ whaskey:讓我了解一下,或許會有不同的想法 12/07 14:02
→ shamanlin:上面講的很清楚了,正常人都懂的 12/07 14:04
→ whaskey:我覺得你可以考慮把時間線跟判決整理一下,你覺得矛盾的地 12/07 14:05
→ whaskey:方,小組長都講過了 12/07 14:05
→ shamanlin:你直接說你不想看到矛盾點比較快,都講兩三次了還整理呢 12/07 14:07
推 KaoDarly:小組長都炒河蟹出來吃了,我們小小版民能說什麼? 12/07 14:07
推 whaskey:我覺得應該推一下原PO先知... 12/07 14:09
→ whaskey:我是指這篇的wzmildf板友 12/07 14:10
→ whaskey:回個結論不然很像,丟兩句話就跑一樣,首先,就時間線來 12/07 14:16
→ whaskey:看的話,說實在判決我看不出矛盾,真的要說的話也是判決上 12/07 14:16
→ whaskey:的確有瑕疵,問題點在哪? 我覺得是因為小組長把組務跟板務 12/07 14:17
→ whaskey:兩者混在一起判,所以關於FB案就直接變成拔職,而板務上 12/07 14:18
→ whaskey:引戰應該是水桶無誤? 12/07 14:18
→ shamanlin:你只看起因跟結果,卻不看中間過程才會看不出矛盾 12/07 14:22
→ shamanlin:在判決書中,FB事件的錯誤在於身為板主還轉貼FB"引戰" 12/07 14:24
→ shamanlin:在看一次,錯誤的原因在於"引戰"而不是"無斷轉貼" 12/07 14:24
→ shamanlin:而所謂"四人和議的公告",裡面卻不認為轉貼FB是引戰 12/07 14:25
→ whaskey:所以我了解了,你指的"矛盾"其實就是我說的判決瑕疵, 12/07 14:50
→ whaskey:組務->拔職 板務->警告 實際上後者我認為是水桶,如 12/07 14:50
→ whaskey:果依照WOW板板規的話,至於"矛盾",我認為應該是指陳述完 12/07 14:51
→ shamanlin:跟判決瑕疵無關,問題不在於怎麼罰,還是罰的原因 12/07 14:51
→ shamanlin: 而是罰的原因 12/07 14:51
→ whaskey:全不一致的情況下.. 12/07 14:52
→ shamanlin:同樣一件事情,一邊認為是引戰該罰,一邊認為是無斷轉載 12/07 14:52
→ shamanlin:偏偏兩邊據說是"同一人"的意思 12/07 14:52
→ whaskey:小組長可沒說無罪,只是併在組務理判了拔職不是嗎? 12/07 14:53
→ shamanlin:而引戰該罰也是該板的板規之一 12/07 14:53
→ whaskey:所以說應該是少判了一個水桶而不是警告不是嗎? 12/07 14:54
→ shamanlin:如果in的公告內容是四人和議,就代表四人和議中認為In轉 12/07 14:54
→ shamanlin:貼FB內容的部份不算引戰,引戰部分無罪,才用著作權 12/07 14:54
→ shamanlin:不是有罰就好,而是罰的理由是什麼 12/07 14:54
→ whaskey:兩罪是可以同時成立的不是嗎? 既判著作權又判引戰 12/07 14:55
→ shamanlin:別忘了,無斷轉貼跟引戰是兩件事情 12/07 14:55
→ shamanlin:兩罪可以同時成立沒錯,但該篇公告就是沒罰引戰 12/07 14:56
→ whaskey:所以結論不是應該是,他少被判了什麼,而不是判錯了什麼 12/07 14:56
→ whaskey:對,所以我才說是瑕疵不是矛盾不是嗎? 12/07 14:56
→ shamanlin:這就是矛盾。 如果兩邊都不認為引戰那才叫瑕疵 12/07 14:57
→ whaskey:字詞之爭無意義,我了解你的意思了,純粹是我誤會你的意思 12/07 14:59
→ whaskey:矛盾給我的感覺是A成立B即不成立,反之亦然,所以才讓我 12/07 15:00
→ whaskey:誤解了你的意思 12/07 15:00
→ shamanlin:所謂矛盾,指的是判決書為gan所寫,而公告為gan和議 12/07 15:01
→ shamanlin:但在兩篇認知的FB事件觸犯板規原因卻完全不同 12/07 15:01
→ shamanlin:而絕大多數人在意的是轉貼FB內容過來"引戰"的部份 12/07 15:03
→ whaskey:對,所以說問題點不就在於板務的部分沒有判到引戰? 12/07 15:07
→ whaskey:不知道你想表達的意思是? 12/07 15:08
→ shamanlin:這代表公告內容一定是因為某種因素,特別把引戰之罪改成 12/07 15:11
→ shamanlin:無斷轉貼FB內容。 12/07 15:12
→ shamanlin:絕不會是單純的忘記 12/07 15:12
→ whaskey:所以我才說板務組務要分開看..判決文第二段,小組長有提到 12/07 15:15
→ whaskey:1.板主引戰 2.造成板面混亂 所以判拔職,這邊不是沒判 12/07 15:16
→ strray:同一件事情為什麼要分開看...就兩篇公告自相矛盾而已阿 12/07 15:17
→ whaskey:而板務部分應該還有一枚 引戰水桶 至於著作權應該是本來就 12/07 15:17
→ whaskey:判了,而不是改理由,真要判也是1.著作權2.引戰 兩者皆有 12/07 15:18
→ shamanlin:不用分開來看,因為"引戰"違反的是"板規" 12/07 15:18
→ shamanlin:小組長已認定板主有引戰事實時,和議公告卻不認為引戰 12/07 15:19
→ shamanlin:那除非是小組長並沒有和議公告全部的處罰內容 12/07 15:20
→ whaskey:簡單講,IN板同時犯了群組規及板規,所以理應分開兩者皆罰 12/07 15:32
→ whaskey:群組規 1.板主引戰 2.造成板面混亂 板規 1.著作權 2.引戰 12/07 15:33
→ whaskey:今天引戰直接算在一起判了拔職,所以板規剩下著作權, 12/07 15:34
→ whaskey:所以我說引戰的部分在板規還有個水桶,這樣清楚了嗎? 12/07 15:34
→ whaskey:這水桶沒判到,我認為是瑕疵而不是矛盾,兩者不應合併 12/07 15:36
→ whaskey:還有興趣討論的可以私信,這推文量有點多,這邊就不再回了 12/07 15:37
→ shamanlin:"引戰直接算在一起判了拔職,所以板規剩下著作權" 12/07 15:39
→ shamanlin:你這句話到底在講什麼,說要分開來看的也是你 12/07 15:39
→ shamanlin:拔職歸拔職,不會因為職位拔了,他就沒引戰沒犯板規 12/07 15:41
→ shamanlin:犯了該板的板規,就應該用該板的板規去罰 12/07 15:42
→ whaskey:上面幾句我都同意,所以我說水桶未判->小組長瑕疵 真的很 12/07 15:45
→ whaskey:難理解? 12/07 15:46
→ shamanlin:今天事情會鬧那麼大,In本身引戰就是主要原因之一,當大 12/07 15:49
→ shamanlin:多數人焦點都放在這上面,判決書也特別提出的時候,卻在 12/07 15:49
→ shamanlin:公告判決時忘記這件事情,要造成這瑕疵是挺難的 12/07 15:50
→ shamanlin:更別提公告中一堆秋後算帳,連續推文被認定為連續犯(因 12/07 15:52
→ shamanlin:為分好幾句,不再同一句推文內)。 12/07 15:52
→ shamanlin:又是由爭議板主進行公告.......這一連串的瑕疵也太多了 12/07 15:53
推 ganbaday:不是我混在一判,而是為了分清楚所以沒思考到那個點, 12/07 17:57
→ ganbaday:原判決推文下午我已經講了,目前信件中。 12/07 17:57
→ ganbaday:當時就條列出所有問題點,然後切切切區分組務與板務層級 12/07 17:58
→ ganbaday:然後把這個問題切到組務層級,幾十封信討論過程中就一直 12/07 17:58
→ ganbaday:這樣討論下去,沒注意到兩邊可同時存在的可能。 12/07 17:59
推 ganbaday:總之前面gwen3179提過之後,已經回到群信討論中 12/07 18:02
推 exFree:恩.... 我之前問組務的就是這點阿 12/08 19:18
→ exFree:結果組務回我的話害我以為鬼打牆了..... 12/08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