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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1 3:17 更新] 「接任的板主需要一些手段來方便做事身為前任板主理當鼎力配合」 這句話,說真的讓我胃痛一個下午。 我沒想到花幾天去收你們的爛攤子,你的回應可以酸到這個地步。 被st申訴就算了,還要被你說得好像很會找手段。 目的理性手段理性,這麼振振有詞?現在是誰在不理性放話? 為什麼硬要把解濫桶說成是一種「方便做事的手段」? 我都有被你們兩個扯下台的準備了,還要什麼「方便做事的手段」? 又或者,我也可以學你說:「你這是引戰,我認定的,下次不可以這樣」? 莫名其妙。 [以下為原文] 回你這段;都什麼時候了還在官腔我真的看不下去。 ※ 引述《Induction (孤鴻海上來 池潢不敢顧)》之銘言: : 否則就會變成: 違規一條也是警告 違規八條也是警告. : 說一句也是水桶, 說八句也是水桶. : 違規轉文一篇也是一周, 兩篇都轉同樣一周. : 一處違規裁罰一次, 多處違規也裁罰一次. 不對 (學某人口氣) 你顯然沒有去看新的板規,或沒有看完整 (再學一次) 你給出來的這份水桶,一堆都是相隔幾分鐘就判下去了 在沒有給定義的情況下,才提出異時連續還是異地連續的問題 至於加重處份的部份,新板規裡面都有寫出相關規定了 你覺得哪裡不對,歡迎去置底推文研究 : 這樣就顯然有問題, 而且易令人產生那是不是違規一次多一點也沒差的誤解. : 而這一份判例對於新板主日後維持板面是否會造成困擾也不得而知. : (e.g. 同樣的行為, 日後違規人拿改判判例主張自己無罪或輕微.) : 所以雖然新板主實在已經很辛苦了, 這邊仍舊表達改判判例中是不是有 : 理當謹慎理當細分的空間. 目前應該不用前板主大人操心。 還是先說說為什麼 FB 自判著作權警告而不是引戰吧,大家都等你的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07.50
strray:推文這種地方對他來說大概太俗氣了他不屑 12/15 13:40
Ithildin:不會回答啦 12/1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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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skey:不對,說一句桶一周沒問題,說八句要桶八周也無問題,不過 12/15 13:52
whaskey:就當時板規看起來,1個水桶8周跟8個1周水桶不應該相等, 12/15 13:52
whaskey:尤其是又有三犯畢業的前提下。 12/15 13:53
============================================================================== 高亮度一下,這三句很說到點,尤其是第二句和第三句。 因為這樣加上連續犯定義的問題,所以才花時間下去整份水桶翻修。 -_- ※ 編輯: BigCat 來自: 114.39.107.50 (12/15 13:55)
Ithildin:用連續犯判法 八句可不是八周 是COMBO關廁所到死... 12/15 13:56
suegi:我比較想知道亂數為什麼可以用一a判? 12/15 13:56
Ithildin:(板主主觀認定) 你問這麼多幹嘛 主觀認定怎麼解釋 12/15 14:02
suegi:對不起我不該質疑板主的主觀認定的>"< 12/15 14:16
FairyBomb:版主可以觀察你三個月,然後扣你鬧版結果只判一個警告喔 12/15 14:18
FairyBomb:版規都是參考用的啦,心證比較重要(挖鼻) 12/15 14:18
FairyBomb:然後前幾個月還會私信說很認真要請吃飯道歉 12/15 14:19
FairyBomb:後幾個月又在暗喻你是陰謀份子,呵呵呵 12/15 14:19
Ithildin:前板主不是很認真的說要補請肯德基了嗎 呵呵呵 12/15 15:03
※ 編輯: BigCat 來自: 114.40.20.9 (12/16 03:35)
salami:所以現在的問題在於連續犯的認定? 12/17 05:33
salami:還是自由心證的不公? 還是版規設定不對? 12/17 05:33
salami:照推文的邏輯 並非版規不對 那是 前二者何者? 12/17 05:34
salami:明明問題在於「連續犯」的定義 所以這一串的重點在 12/17 05:34
salami:版規與判例 對於連續犯的界定與處罰 12/17 05:35
salami:請問這裡和心證有何關連? 別忘了 "新板主也判定該罰" 12/17 05:35
salami:只是因為連續犯界定問題 因此重新翻案 12/17 05:35
salami:還是推文中連「現任板主判定該罰」也有疑義?也有心證問題? 12/17 05:36
salami:如果認為是前任板主心證問題 那現任板主也認定有罪的情況下 12/17 05:37
salami:所以你也在質疑現任板主判定有罪的心證? 12/17 05:37
salami:別忘了 有罪與否 與 量刑程度 是兩回事 12/17 05:38
salami:兩任板主皆判定為鬧版或引戰 只是在"連續犯"部分認定不同 12/17 05:38
salami:因此量刑程度出現差異 若現任板主認定無罪 為何不是不罰? 12/17 05:40
foreverk:有時候看一看都不知道現在是誰被罷免了 噗 12/17 08:44
kaojet:我想問一下所謂的烏托邦就是趕走自己不喜歡的人營造出和諧 12/17 08:57
kaojet:的虛假風氣這樣嗎? in根本就對板主職位有過多過深的期待 12/17 08:58
kaojet:而這些期待都是他怎麼努力也做不到的. 12/17 08:59
korsg:他倒是很努力的引戰兼桶人阿... 12/17 14:26
mimily0504:這一串如果是回雕像的,不是早該駁回了? 他又不能申訴 12/19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