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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就單純是判罰輕重的問題。 雙方辯論爭吵,就劣退... 此案本來我是覺得劣退操之過重,畢竟雙方論事情爭辯,你來我往吵起來也滿正常 言詞越界了桶個幾天嚇止也就夠了,直接劣退真的有點嚴重 但持續觀察到新版主的新版規,看起來刑度還更重了些, 基於各版自治原則,版主施行沒啥問題,版友們也都能接受的話, 組務決定尊重這些嚴刑,當時確實有爭吵不休,因此維持劣退原判。 不過提醒現任版主,雖然大家都很溫和不敢大聲也不錯, 但有時候激辯是可以討論出一些火花,另一方面,是恐怕造成寒蟬效應而減少文章廣度 有得就有失,建議把標準稍微放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