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申訴] 不服 Hattrick 板 bolam 版規訂立
時間Mon May 5 22:38:22 2014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shangyu
申訴看板/板主ID:Hattrick/bolam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G_Online 小組中的 Hattrick 看版訂立的版規中,
把敝人的 ID 寫在裡頭,由於在附件二中該版主認為敝人只有上訴的選擇
因此認定為充分溝通而提出申訴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依 PTT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中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敝人認為該板規與小組板規中的
三、組規:
2.版務處理時切勿情緒化發言,必須依法行政、對事不對人。
對事不對人的部份明顯的牴觸。因此要求該版拿掉該版規,並且不應該在版規中
放入敝人的帳號名稱。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板主公告==
請見下方附件一
==溝通紀錄==
請見下方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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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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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9.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GOnline/M.1399300704.A.CBE.html
※ bolam:轉錄至看板 Hattrick 05/07 09:20
→ shangyu:依版規3,敝人未同意轉出。 05/07 13:15
推 bolam:無所謂..我刪文變是.... 05/07 13:25
→ bolam:我讓人過來看還不是一樣 05/07 13:25
→ bolam:搞得這麼難看 這麼怕人看 這麼怕人知道 葬送別人 05/07 13:26
→ bolam:對你的觀感而已.... 05/07 13:26
→ shangyu:該版已經修正版規,因此撤消申訴。 05/11 23:48
推 bolam:樓上搞了這些出來..你要徹我不同意..我堅持組務把判決判出來 05/12 09:00
→ bolam:讓組務去評斷 這件事情 誰沒有道理 05/12 09:01
推 bolam:希望組務能還我一個公道.. 05/12 09:07
推 bolam:同時..我認為..使用者shangyu這樣的行為 同時對我造成 05/12 10:37
→ bolam:名譽上的困擾(毀謗版規是對人不對事) (拒絕一切溝通, 05/12 10:38
→ bolam:就算了..甚至對版主嗆聲沒版規免談..這樣的風氣如果持續 05/12 10:40
→ bolam:將對未來管理版面的版主 造成莫大的困擾 05/12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