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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sh56 信箱]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標題: Re: 版主你好 時間: Mon Aug 26 13:07:06 2013 重複說過囉。認定具爭議請申訴並接受公評。 你的判決不會取消,要改變只會從從輕量刑的B1變E1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50.1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ish56 (1.171.208.217), 時間: 08/26/2013 13: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