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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對於這個推文是否違規,雖然目前我也有一些看法,但看板違規行為之認定, : 基本上認定權人仍是板主,而本案在板務審理的過程當中,存在一些瑕疵, : 我認為應該要先行修正,再來討論板主的判決是否適當。 我想既然po11已經出來面對 雙方也闡述了自己的論點 那麼所謂瑕疵應該已經不存在 那煩請小組長討論一下板主判決是否適當 而非放一個象徵結案的s毫無下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sitos:這個申訴案已經結案了,後續的判決跟 hydra6716 板主無關。 11/1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