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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題材因為比較嚴肅/艱澀,所以這類漫畫都是主打成人市場。但是標題 這套很詭異!明明挑了一個成人題材,但是整個故事鋪陳卻完全低年齡化。而 且已經到了一種不可思議走火入魔的地步。 先講優點,這套漫畫有一個優點。 對於日本陪審制度解說非常詳細。拿來當陪審入門教材很好用。 我先為不懂法律的網友作個日本陪審簡易教學。 1.只有重罪才使用陪審團。(所以殺人案件會用陪審團。) 2.三名法官+六名陪審員組成。 3.討論時是九人一起討論。 4.九人投票決定有罪無罪。只要過半數即可。5-4跟9-0是沒差別的。 5.法官的票有優先權。例如說三名法官判無罪,六名陪審判有罪。那結果還是 算無罪。 6.量刑多少也是九人一起討論,一起決定。 7.若要判死刑,必須投票兩次。第一次決定有罪無罪。第二次決定要不要死刑 第一次必須9-0有罪過關。如果是8-1,那就不准判死刑。然後第二次死刑投 票必須過半數。然後一樣法官有優先權。三名法官判死刑,六名陪審不要死 刑,那結果還是死刑。 ==============吐槽開始============================================== 主角如同標題說的,是一個20多歲,年紀輕輕就考上司法特考的女法官。這套 漫畫目前為止出現四個法官。比照小學生最愛的橋段,裡面一定要有正義的我 方,以及邪惡的敵方。所以兩個法官是正義的化身。(其中一個是主角) 另外兩個法官是邪惡的一派。 但是作者表達正義與邪惡的方式異常的拙劣。裡面的橋段大致是這樣。 被告:我承認我有揍她,但是因為對方先拿高爾夫球竿打我,所以是正當防衛 邪惡法官:但是你身上根本沒有高爾夫球竿的傷痕,而且你年輕力壯,對方是 50多歲的歐巴桑。我不接受正當防衛。 主角:你怎麼可以否認被告的證詞,我相信被告說的是實話(哭哭) 我的天阿!這什麼鬼橋段。作者腦袋是被外星人打到還是被王X峰附身。其實 這套應該改名為殺人犯的女神,如果以後犯了法,一定要找這位法官審案。我 快笑死了! 然後這案件審理到中段突然天外飛來一筆。 死者是50多歲歐巴桑。到了審判中段大家才發覺,男性被告跟死者有一腿。而 且跟死者的年輕女兒也有一腿。所以是三角戀情。那案情就變得很複雜了。那 到底犯案動機是什麼?是情殺?仇殺?強盜殺人? (被告犯案時有拿走死者的現金,但被告宣稱這是死者給的分手費) 這麼複雜的案件應該把相關人士全部抓來問話。甚至誇張一點,所有人都要接 受測謊。但是劇中的法官草率結案。根本沒有仔細審理。 邪惡法官:雖然有三角戀情。但是身上沒有高爾夫球竿的傷痕,所以我還是堅 持強盜殺人。 主角:你怎麼可以否認被告的證詞,我相信被告說的是實話。(哭) 這些錢一定是分手費,殺人動機一定是三角戀情。(哭) 本來我認為邪惡法官是劇中唯一的正常人,看到這裡發覺我錯了。劇中不管是 邪惡法官還是正義法官。他們「全部」都是智障!!!!!!!!!!!!! 根本沒有仔細的詢問過證人,案件細節也有一堆疑點。但是法官A很堅持 「一定」是情殺。法官B很堅持「一定」是強盜殺人。 法官是智障,包括陪審員也是智障。 「他看起來一付壞人樣,人一定是他殺的」 「既然檢察官說他是犯人,那我相信檢察官,所以有罪」 (那幹麼還要法官?幹麼要陪審員?找你來陪審是陪心酸的嗎?) 看到這邊我已經很火大要撕書了。第二個案件更誇張。 第二個案件是姦殺案。犯人拿出「預先」準備的刀子,姦殺了一名女生。 由於物證確鑿,有精液/有刀/有指紋。所以9-0有罪過關。 但是要不要判死刑這點意見分歧。5名陪審員認為要判死刑。(1名不贊同) 邪惡法官:我選無期徒刑 正義法官:我認為不應該判死刑。(但沒講量刑多重) 主角:我認為不應該判死刑。(但沒講量刑多重) 結果最終判決是20年。 我先解釋一下日本量刑幅度,日本刑法是出了名的輕罪國家。法條本身刑罰就 很輕。同樣都是搶劫,新加坡判10年,台灣判8年,到了日本可能變5年。 日本司法界慣例是,殺一人20年,殺兩人無期,殺三人死刑。法官有權加重刑 期或是減輕刑期。但很少用。通常20年加重成無期已經算不得了。20年加重成 死刑可以說特例中的特例。 但是日本又是個有道德潔癖的國家,這種鬼法律一般民眾根本不接受。所以一 直有改革的聲浪。但是吵了幾十年還是沒改。有「少數」幾個案件因為媒體大 幅報導,法官迫於輿論壓力「被迫」要從重量刑。 犯人:我這個案件沒記者來報,所以我躲過死刑了,好爽(科科) 所以說日本是個很扭曲的國家。明明百姓抗議的要死,卻沒人要修法。明明法 官判案要照法條來判,但是又有一些法官無視法條。與論叫你判死刑你就判, 那還要法官幹麼?那輿論叫你跳樓你跳不跳? 漫畫裡面這案件,其實三名法官都是照法條來判。(只是法律本身有瑕疵) 判決本身是合理的。 五名陪審員選擇死刑,但因為三名法官反對,所以死刑沒有成功。然後某位陪 審員大力遊說死刑,希望法官可以改判。結論當然是法官不會改判,但很詭異 的是另外四名陪審竟然跳槽成反死刑的那一方。這在現實日本中是不太可能出 現的。因為日本民意支持死刑率高達八成。正常的情況應該是六名陪審強力要 求死刑,但是法官不答應。 然後很好笑的是,被害者家屬有上法院陳述意見,強烈要求死刑。然後王X峰 附身的女神主角就對家屬訓話了一番。 「我自己以前家人也被殺害過,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劇本設定主角法官也是受害者家屬) 「你要放下仇恨」「死刑不能讓被害者復活」 「你這樣充滿仇很,你死去的姊姊不會高興的」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支持死刑的都是野蠻人」 很神奇的那個家屬竟然真的就原諒對方了。不可思議!!!!! 也就是說這套根本就是膚淺/濫情/灑狗血。 主角對犯人訓話一番,犯人就會洗心革面,重新作人。 主角對家屬訓話一番,家屬就會放下仇恨,重新作人。 原來這世上都是好人,大家手牽手一起轉圈圈。可喜可賀!!! 我認為這套算是「反」廢死聯盟的完美教材,因為看了這套之後你會更火大。 更想支持死刑。我推薦錢很多的各位網友大力支持這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17.88
LeeSEAL:推時事~ 05/02 12:42
gimtama:感謝原po又讓我跳過一套地雷了 XD 05/02 12:46
xenowing:GJ XD 05/02 12:46
killeryuan:請勿挑起政治議題喔~~王X峰這名字建議改掉或隱晦一點比 05/02 12:51
killeryuan:較好~! 05/02 12:51
howerd11:好險沒去看..... 05/02 13:03
ssarc:原來日本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居然比我們更嚴重... 05/02 13:06
jidou:看起來真的很神奇XD 05/02 13:06
ssarc:這套看樣子似乎是套入少年漫的「相信我」之眼,只是死刑這個 05/02 13:06
ssarc:題材大家都有切身之痛根本不想隨作者一起腦殘 05/02 13:07
feena:前面列的第四條和第五條合在一起看好像哪裡怪怪的 05/02 13:08
barbossa:跟日本法官沒關係,作者是青蜂俠之流的比較有關吧 05/02 13:13
k66110011:某個謀殺案事件的廢死律師都敢跟被害者家屬比YA了... 05/02 13:13
k66110011:不難想像日本的情況 9'-`)y-~ 05/02 13:14
UtsuhoReiuzi:陪審團有法官就很怪了...日本我不知道 可是美國的陪 05/02 13:24
UtsuhoReiuzi:審團可是要「完全」不知道這件案子的人才能當 05/02 13:24
UtsuhoReiuzi:就算是震驚美國的超級大案 也要去挖出山頂洞人來陪審 05/02 13:25
haha98:陪審團本來就是很容易被動搖叫一堆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去審 05/02 13:34
haha98:老弱婦孺的被告 在陪審團中的卻比較吃香 05/02 13:35
hitolin:哇喔...如果我看到這部漫畫 可能會將它撕成兩半呢... 05/02 13:44
ashirogimuto:刑度較輕,可是定罪率99%,跟獨裁國家沒什麼兩樣 05/02 13:51
arcanite:青峰俠表示 05/02 13:53
deepseas:建議改成「前台法務部長」比較好,且無損本篇優質吐文... 05/02 13:55
ncyc:原po沒有提到主角的勇樹陪席法官本身就是「被害者遺族」 05/02 14:00
ncyc:這點在這套漫畫裡面是很特別被強調的一點 05/02 14:00
ncyc:第二個案子講得也不對,勇樹陪席與光浦陪席都明確認為應該判 05/02 14:01
ncyc:無期徒刑,主張有期徒刑的是山崎庭長 05/02 14:02
windinin:智障什麼的那幾段我都沒什麼感覺,話說這類掌權者多到不行 05/02 14:07
windinin:可是[被害家屬]受到女神聖靈感召那一段是怎樣!愛女隨便就 05/02 14:07
windinin:能願諒被殺害,他們養女兒是養心酸的就是了!!!!!\_/ 05/02 14:08
henry1234562:有一部份有誤 法官並不是有優先權 漫畫中有提到 05/02 14:26
henry1234562:當多數的意見是對被告有利時 三法官在哪就都沒差 05/02 14:26
henry1234562:只有多數意見是對被告不利 才會需要一位法官支持 05/02 14:27
lkwaoi:與其說劇情有問題,倒不如說原PO不認同主角法官的想法 05/02 14:29
lkwaoi:而且有些東西你好像也講錯了,像第二個案子按照慣例 05/02 14:31
lkwaoi:應該是判無期徒刑或是長期的有期徒刑,漫畫中有講 05/02 14:31
lkwaoi:至於說審理案子細不細緻...我只能說很難講 05/02 14:33
lkwaoi:因為陪審團制度就是要玩集中審理,所以三天內要結案 05/02 14:34
lkwaoi:所以能調查的證據會不會因此受限這或許值得討論 05/02 14:35
lkwaoi:但是不是這樣的作法就是不好,真的要等到運作一段期間才能 05/02 14:35
lkwaoi:評斷。 05/02 14:36
kenyun:廢死界誰不知道峰哥嘛~不過有人以政治立場反吐點也沒辦法XD 05/02 14:41
※ 編輯: GameHeven 來自: 218.168.217.88 (05/02 15:07)
peifen:三天結案是真?我還以為那是逆轉裁判在瞎掰( ̄□ ̄|||)a 05/02 15:36
peifen:那如果像梅森探案一樣在詢問證人中出現新事證怎麼辦? 05/02 15:37
arcanite:這就考驗司法單位的能力啦 05/02 15:54
arcanite:三日庭審制度的精神在避免被告受長期審理延宕 05/02 15:54
arcanite:哪像台灣拚命上訴死撐 不過現在也立法8年條款了 05/02 15:55
howerd11:女主角相信我技能點滿.... 05/02 16:20
DCHC:我想看女主角被性侵害,這是考驗司法官是否有心殉教的好方法 05/02 17:31
lkwaoi:回arc大,你這樣批評台灣的司法制度有點怪。 05/02 18:08
lkwaoi:三日結案跟來回更審好像沒有什麼直接關聯性 05/02 18:09
arcanite:並不是批評 只是過猶不及 舉個三日結案的極端反例 05/02 18:20
arcanite:況且台灣也修法了 我就不再贅述 05/02 18:21
howerd11:我也想看女主角被性侵毆打....如果他還會原諒兇手 05/02 18:47
howerd11:那他真的是聖女貞德轉生來的了 05/02 18:48
ColdP:我想以勇樹法官的特殊能力,任何想性侵毆打她的凶惡份子在性 05/02 19:26
ColdP:侵毆打她前,就會懾服於她然後哭著跪地求饒..... 05/02 19:26
evilsura:法律界的相信我之術嗎...... 05/02 19:58
baruti:聽到勇樹法官說話 就不禁雙腿一軟 跪了下去 05/02 20:32
s90034:糟糕...看完這篇後害我好想看這部... 05/02 21:18
njph93m4:好爛.... 05/02 21:57
BlueCatjc:峰哥家應該有三十套吧 05/03 11:51
lkwaoi:另外在補充一點,這部漫畫沒有什麼邪惡跟正義的對立 05/03 12:49
lkwaoi:只有立場不同的人們 05/03 12:50
lkwaoi:而且原PO很多論點都有點刻意扭曲劇情,明明劇情不是這樣講 05/03 12:50
lkwaoi:這樣會嚴重誤導沒有看過的人 05/03 12:51
lkwaoi:還有原PO也講錯陪審團制度,明明就是不利於被告意見時 05/03 12:55
lkwaoi:例如死刑或是有罪判決等,才需要至少一名法官背書 05/03 12:56
lkwaoi:其他仍然是採多數決 05/03 12:56
op7788:主觀下的閱讀,本來得到的結論與感想就會不同 我的話我會自 05/03 12:59
op7788:己去看過再自己下結論 漫吐板有吐嘈 但也允許護航 這就是 05/03 12:59
op7788:提供公評的機會(至於旁人會不會因此被誤導 看有沒有人要護 05/03 13:00
op7788:航 加上 旁觀者自己是否決定把自己的判斷交給別人吧) 05/03 13:01
reinakai:如果一個人鼓吹死刑太誇張的話 其他人是有可能倒彈 轉而 05/03 13:56
reinakai:不支持死刑的啊 日劇"相棒"第六季有一集就是這樣的橋段 05/03 13:56
reinakai:糟糕 我沒有護航意思 不過原PO讓我想看這部有多扯爛了= = 05/03 14:05
xxxer:在台灣,我不會支持廢死 但在對岸的話,我會反對濫用死刑... 05/03 14:08
xxxer:這東西不是絕對的,我想今天台灣反廢死跟贊同大肆判死刑也是 05/03 14:09
xxxer:兩回事才對.....我覺得反廢死等於是把話說死、走到另一個極 05/03 14:09
xxxer: X 廢死 05/03 14:10
xxxer:端,而且幾乎都是單方面要求受害家屬"原諒"~這才是廢死最令 05/03 14:17
xxxer:肚濫的點…完全站在加害者的立場,卻沒有去撫平受害者的傷痛 05/03 14:18
xxxer:今天廢死若是有稍微體會受害者家屬只是要求一個"公理"與"公 05/03 14:19
xxxer:道"甚至只是要求"依法行事",廢死就不會令人那麼肚濫了..... 05/03 14:20
killeryuan:為什麼你講的劇情跟我記得的不一樣...... 05/03 15:25
ffaarr:總覺得有些地方原po略過了很多劇情過程。 05/03 17:17
ffaarr:「支持死刑的都是野蠻人」這句話我記得應該不存在。 05/03 17:18
Zsanou:第二集的案子個人認為應採無期徒刑才對,犯人無悔意啊..... 05/03 17:19
Zsanou:隨著假釋機制犯人再犯的可能性很大... 05/03 17:21
Zsanou:此漫畫要看後來的發展,才能知道勇樹是否主張廢死,在此之前 05/03 17:22
Zsanou:護航與吐槽的火力可能都會誤擊... 05/03 17:23
Zsanou:此外,推薦"審判長,這案子判4年如何?"這本漫畫,對此制度也有 05/03 17:26
Zsanou:描述,對極刑的態度也不會趨向善惡二元的想法... 05/03 17:26
Zsanou:提問,如果勇樹法官主張廢死,板上還會有人想護航嗎? 05/03 17:31
Zsanou:順便再推"與絕望奮鬥"這本書,可以了解過去日本的審判制度 05/03 17:37
killeryuan:主不主張廢死跟護不護航有甚麼關係.... 05/03 17:45
Zsanou:如果此漫畫主張廢死那護航的方式與討論的目標都要改變才行 05/03 17:48
Zsanou:變成對事件詳細過程與內容記憶的正確度為主.... 05/03 17:50
Zsanou:漫畫的主張就可以迴避護航與吐槽的火力,或者更加集中? 05/03 17:52
xxxer:意外在○板看到十七歲女子高生水泥屍案的討論~沒看到案件的 05/03 18:21
xxxer:實際過程還覺得頗可怕,但看了之後反而覺得…嗯就這樣(汗) 05/03 18:22
xxxer:這真的是人性下會有的極端黑暗面~至於廢不廢死嘛~ 05/03 18:23
xxxer:我看修法修成未成年犯的父母也要判刑比較實際(汗) 05/03 18:34
st6012:對自己小孩把別人打進加護病房之父母態度:我的孩子很乖... 05/03 19:11
arcanite:我的孩子很乖 一定是在外面交了壞朋友~ 05/03 19:29
Zsanou:原PO吐槽本漫畫的主旨(廢死),推文提出對細節與正確性的護航 05/03 19:55
Zsanou:在不知道之後如何發展的情形下,護航與吐槽的火火力會誤擊 05/03 19:57
Zsanou:廢死常使用的冤獄也會出現吧,雖然那是舉證責任的問題....XD 05/03 19:58
Zsanou:希望大家都去看該漫畫,這樣護航與吐槽的火力才足夠與強大 05/03 19:59
xxxer:因為這篇我去看了廢死聯盟的網頁,但寃獄跟他們的其他理由都 05/03 20:02
xxxer:不足以說服我,理由太薄弱了,正如z大說的,冤獄是舉證問題 05/03 20:03
xxxer:直接跳到"廢死刑"太跳躍,還有什麼生命的價值、正義、原諒與 05/03 20:03
xxxer:寬恕;那麼廢死聯盟該致力從事的是"降低甚至消滅重犯罪"→真 05/03 20:04
xxxer:正的實現"生命的價值",正義?殺人非正義,那加害者殺人就是 05/03 20:05
xxxer:第一個非正義,原諒跟寬恕?那該從事的是宗教或信仰傳播 05/03 20:05
ashirogimuto:把冤獄當成無所謂的態度,是司法不能進步的主因 05/03 21:15
ashirogimuto:死法體制不能避免冤獄,一直是廢死最重要的理由 05/03 21:16
henry1234562:只想說 廢死從來不是這部漫畫的主旨.. 05/03 21:23
arcanite:因為無法避免冤獄所以廢死簡直是因噎廢食 05/04 00:44
xxxer:寃獄跟廢死,細節講起來仍然是兩碼子事,首先寃獄的不只是被 05/04 07:25
xxxer:判死刑的犯人吧 除非像赤柬時期那樣的大肆濫殺(濫用死刑) 05/04 07:26
xxxer:那麼"那個國家"直接廢止死刑,才有足夠的正當意義。我想 沒 05/04 07:27
xxxer:人會認為冤獄是一件"無所謂"的事, 在台灣推動廢死若想贏得 05/04 07:28
xxxer:"中間人士"的支持,最好要慢慢推動,而且要從法理上去推廣, 05/04 07:29
xxxer:,而且要考量民情,直接套用本來的推廣思路,恐怕不會得到什 05/04 07:30
xxxer:麼突破式的進展~ 05/04 07:31
hitolin:廢死跟冤獄...一般要判死刑都斟酌再三 除非罪證確鑿很難判 05/04 16:03
hitolin:死刑吧? 05/04 16:04
xxxer:是啊,尤其是現代人權潮流下,真要判死刑,恐怕都是要罪大惡 05/04 16:12
xxxer:極、罪證確鑿(光死刑定讞就要很多公文來回)且的確於社會重大 05/04 16:13
xxxer:情理所不能容、且無悔改之意,恐怕才會真正考慮死刑 05/04 16:14
ashirogimuto:因為不能排除冤獄,所以不想動用沒有補償機會的刑罰 05/05 14:55
ashirogimuto:這才不是兩碼子事,而是細心思考的結果 05/05 14:55
ashirogimuto:就一般預防角度,犯罪者不可能希望接受任何懲罰 05/05 14:57
ashirogimuto:甚難想像只是因為不會死,就樂於付出長期監禁的代價 05/05 14:58
ashirogimuto:從而冒險行事,反之,若出於衝動,則任何刑罰皆無用 05/05 14:59
ashirogimuto:從特別預防角度,死刑與終生監禁 05/05 14:59
ashirogimuto:對社會大眾保護效果相同,而終生監禁仍有省思機會 05/05 15:00
ashirogimuto:死刑真正的作用,只有滿足社會大眾應報的心理需求 05/05 15:02
ashirogimuto:或可謂社會集體的心靈滿足比刑罰其他目的重要 05/05 15:03
ashirogimuto:從而堅持死刑之實施,唯自預防角度來觀 05/05 15:03
ashirogimuto:這並不是支持死刑的可靠根基 05/05 15:04
bandoll:太過流於主觀,很多觀點都被忽略,你只想說沒有死就是爛吧 05/05 15:13
arcanite:我不直接回答你 我用例子回答你 05/05 16:42
arcanite:這個世界上總有十惡不赦的罪犯 為了所謂的人權至上論 05/05 16:43
arcanite:而改為將期終身監禁 浪費國家資源就是對的嗎? 05/05 16:43
vinmo:認為「死刑很嚴重,所以判死刑一定是罪證確鑿」的人 05/06 16:41
vinmo:你們真是活在幸福的世界裡啊~ 05/06 16:41
mirageQ:日本殺一人判20年 那台灣一般來說還是判得比日本輕 05/06 21:55
mirageQ:只要不是累犯 大概都是十幾年而已 05/0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