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retawaet:你根本沒認真看還好意思發文 我也沒看小說但動畫很多有講04/15 16:05
→ retawaet:下面fmptsr文章去看看 動畫我不太能接受的就只小萌老師 04/15 16:07
違規日期為2009/04/15,當時尚未關閉噓文,但以當時規定,本文未達噓文標準
而噓文者警告兩次。另外噓文內容違反板規三-2「你沒認真看」,警告兩次。
由於漫吐沒有規定追訴期限,因此開罰。
合計警告四次,換算水桶一周與警告一次。水桶期滿請來信解除。任何問題也請
來信。
14:47 補充:
當時板規為3.0,現在精華區z-1-2-18中可以查詢。其中第10頁明訂噓文規範。
針對噓文的規定其來有自:
#15AEK_Ys [公告]板規增修
二.板規第十條 "亂使用噓也是警告一支"
#167vaVFe [公告]板規增修 關於畫風以及噓文
另外.
有的吐嘈文吐得很爛或是發文者攻擊到板友.雖然這樣的文章可以噓
另外違規同一天有這篇公告
***
#19vWEhcc [公告] SmallLong在#19tvwPoR的噓文違規了
作者 ace0824 (ACE)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SmallLong在#19tvwPoR的噓文違規了
時間 Wed Apr 15 23:56: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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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mallLong:開噓~寶島少快都分不清
你可以糾正他,但不要使用噓文。
HOT時加重處理,下次違規即水桶一週。
***
可知當時罰則即為兩次警告無誤。這次開罰,主要是想要讓板友不要有僥倖的
心態,認為只要當時沒被抓到就可以違規。這與半年前的大赦中取消警告有所
不同,取消的警告是已經開罰而時日久遠,故認定其已收懲戒之效故取消之;
而此次違規卻尚未開罰,是以做此處置。
不過畢竟是權宜之計,往後類似事件的處置,我會在板主會議中提出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0.243
→ Gravity113:等等,既然追朔到現在才處理,怎麼當初沒有處理? 08/29 14:16
→ killeryuan:我不知道,但我的確找不到處理過的記錄. 08/29 14:17
→ Gravity113:會不會拖太久啦? 08/29 14:18
→ Gravity113:而且這麼久之後他要是知道自己突然被桶會很錯愕吧 08/29 14:18
推 paladin90974:XDDDDDDD 他大概有種被人背刺的感覺... 08/29 14:20
→ killeryuan: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告訴大家不要違規 08/29 14:22
推 firstkiki:剛剛去看了也很傻眼,2009年的文耶 08/29 14:22
→ killeryuan:另外我是以當時板規開罰,因此沒有時間上的問題 08/29 14:22
推 SDNiceBoat:這..... 怎麼會突然發現啊...... 08/29 14:23
→ sherlockscu:這情況還真罕見 = = 08/29 14:23
→ Gravity113:沒有人覺得拖了16個月是板主疏失嗎? 08/29 14:24
→ zseineo:好神奇XDDDD 08/29 14:24
推 Saifeiross:問題是這時間點的板主群 是megalord/ace0824/Lucta 08/29 14:25
→ c13:看到內文的噓 讓我嚇很大一跳 08/29 14:25
→ Saifeiross:就算有疏失也不會是龍鳥的問題阿 08/29 14:25
→ Gravity113:感覺好像在清朝把明朝犯的罪用明朝法律治罪 08/29 14:25
→ Gravity113:然後說這樣幹很合理...... 08/29 14:25
→ c13:不過這樣的確不太合理 畢竟刑法強調罪刑法定 08/29 14:27
→ killeryuan:你說得也有道理,那我就把這件事情在板主會議中提出來. 08/29 14:27
→ leewings:不太同意這個判決 08/29 14:27
推 smart1988:那個...我想說聲抱歉 這位板友是在檢舉區被檢舉的 08/29 14:27
→ smart1988:我刪推文刪太快導致大家沒看到真是不好意思 08/29 14:28
→ leewings:當時的板主群沒判不就代表他們當時認為這噓文沒有問題嗎 08/29 14:28
→ c13:行為之處罰 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08/29 14:28
→ c13:假設當時噓文時 有這規定就還好 畢竟內文有提到PTT無規定追訴 08/29 14:29
→ c13:但如果版規是在噓文後才有的 那這個判決就比較無理了 08/29 14:29
→ Gravity113:光看判決來講,個人認為噓文處置應由當時板主群決定 08/29 14:31
→ killeryuan:當時就有規定,我會找出來附上去. 08/29 14:31
→ Puff1009:當時板主沒判,也不代表他們覺得沒問題吧? 08/29 14:31
→ Gravity113:但是當時板主群卻沒有處理,所以現任就沒有處理的權力 08/29 14:31
→ Puff1009:也可能是過去板主很忙,加上文章量很大,所以都沒發現 08/29 14:31
→ Gravity113:因為現行條例已經沒有這一項,所以不適用 08/29 14:31
→ Puff1009:這不是前板主群或現任板主群失不失職的問題 08/29 14:32
→ Gravity113:要判的是版規項目,警告兩次這一點就沒有異議了 08/29 14:32
→ Puff1009:而是有人檢舉了,剛好那人確實犯了當時的板規又沒被罰 08/29 14:32
→ firstkiki:過去我曾看過有違規在N個月後被板主抓到或是板友檢舉 08/29 14:32
→ Gravity113:「版務未確實執行」是事實,失不失職不重要 08/29 14:32
→ Puff1009:所以現在板主處理是依法辦理但卻又尷尬 08/29 14:32
→ Puff1009:龍鳥也說了會在板主會議裡提出來討論...這樣應該夠了吧? 08/29 14:33
→ Gravity113:而檢舉者拖了一年多才拿出來鞭屍也有問題吧 08/29 14:33
→ firstkiki:板主還說不要以為文章過了很久就以為沒人知道 08/29 14:33
→ Puff1009:kiki板主說的那篇我有印象 08/29 14:34
→ Gravity113:有板友檢舉就處理這一點我無異議 08/29 14:34
→ Gravity113:但是判決項目是不是有爭議? 08/29 14:34
→ kisasei:看到噓文傻了一下 還真古老... 08/29 14:35
→ xrayxrayx:我想板主處理自己上任前的文章似乎不太好吧? 08/29 14:38
→ Gravity113:會處理這篇是因為受理檢舉,不是無聊翻到之類的 08/29 14:38
→ xrayxrayx:嗯…在這邊應該沒問題,平常在巴哈慣了板務內閣制 08/29 14:41
→ xrayxrayx:那種情況新上任板主不能用板規處分舊文。 08/29 14:41
※ 編輯: killeryuan 來自: 114.42.100.243 (08/29 15:02)
推 goolgo: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法律追溯期的理由了 08/29 14:55
推 ru04ul4:沒什麼問題阿 08/29 14:59
→ ru04ul4:最近的漫吐...真的是板主難為 08/29 15:00
※ 編輯: killeryuan 來自: 114.42.100.243 (08/29 15:05)
推 ssarc:這裡是「PTT的漫吐」,不是巴哈也沒法律追溯期,所以不能拿 08/29 15:03
→ ssarc:別的遊戲規則套在這裡。有人檢舉、版主處理,有問題嗎? 08/29 15:04
→ ssarc:當時沒處理是疏忽,不代表他沒犯版龜 08/29 15:04
→ Gravity113:看到新增說明了,不過要不要補上板友檢舉所以處理? 08/29 15:04
※ 編輯: killeryuan 來自: 114.42.100.243 (08/29 15:09)
→ yuhung:推!很完整的說明公告呢!!! 謝謝板主 08/29 15:11
推 marcoyao:挺特別的 可以多討論 08/29 15:25
→ wansincere:我覺得追朔到那麼遠太離譜了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拿出來 08/30 09:00
→ wansincere:討論 但是處分還是先不要做比較好 08/30 09:01
→ wansincere:檢舉者檢舉那麼早以前的文章 究竟是何心態? 當時為什 08/30 09:05
→ wansincere:麼不處分他 我們誰也不知道 08/30 09:05
→ nicolesanar:看到噓字嚇一大跳,想說何時開放噓了。。。 08/30 10:11
推 pigv:法律判罰有從舊從輕原則,主要是從舊,所以版主使用當時的 08/30 16:20
→ pigv:版規也不能說錯。沒有規定時效啊 08/30 16:21
→ Cat8:這年頭檢舉者難當,不論噓文,推文放大絕就是違法,該處理就該處 08/30 17:08
→ Cat8:理,只是該判哪條的問題,還要被臆測心態有問題,真慘 08/30 17:09
→ wansincere:問題是當時的版主是不是疏忽還是認定他過關,我們誰也 08/30 19:19
→ wansincere:不知道,誰要負舉證責任? 如果當時的版主認定OK 事隔那 08/30 19:20
→ wansincere:麼久我們也沒辦法釐清,現在卻又去把他抓出來,這樣當然 08/30 19:21
→ wansincere:是心態有問題 08/30 19:22
→ Cat8:當時的版主不太可能認定ok吧,很明顯是放大絕犯規了 08/30 21:15
→ Cat8:何況就檢舉的內容我認為該檢舉合理,如果版主有其他認定,也能 08/30 21:16
→ Cat8:自行做判斷,檢舉者只是檢舉誰犯規,然後讓版主處理罷了 08/30 21:18
推 cashko:我覺得當時板主是沒發現,如果現在有人跑到前年8月多的文章 08/31 00:37
→ cashko:放大絕,現在版主也很難發現 08/31 00:38
→ cashko:覺得追溯合理 08/31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