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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WFRqYU [公告] smart1988遭組務解除職務
Profaner:真是蓋雖小 那些愛戰版主的版友快出來當啊 快出來選啊09/04 07:35
Profaner:當PTT大版版主都是在吃力不討好 乾脆變成有給職算了09/04 07:36
Profaner:照某些酸民的邏輯-版主就是要出來被集火的09/04 07:39
Profaner:版主就是他們的出氣桶 版主就是他們在現實對權威者不滿情09/04 07:40
Profaner:緒的抒發口09/04 07:40
Profaner:那些酸民從來就不是尋求一個共識 而只是追求不是版主死就 09/04 07:42
Profaner:是老子離開版的零和賽局09/04 07:42
根據板規4-1,由kisasei提出檢舉:Profaner之發言有對其造成人身攻擊之事實。 經查,kisasei有在以下文章中以推文發過言:   s13 8/27 smart1988 □ [公告] 關於洽萌事宜   32 8/28 yuhung □ [黑暗] 一個亡魂看洽萌 s24 8/28 killeryuan [公告] 洽萌的事情 節錄其中
kisasei:再兩個月就快要上任滿一年了 究竟還要多久的磨合期呢? 08/28 01:32
kisasei:何時才能不情緒化發言呢?板規向來嚴禁大絕 可板主卻自己 08/28 01:33
kisasei:率先用大絕砲轟板友,這樣像話嗎?08/28 01:34
可知kisasei 曾對板主提出不同意見,因此將Profaner所言「戰版主的版友」理解 為包括其在內有所依據。Profaner針對「戰版主的版友」之發言有帶諷刺意味與臆 測讀者心態,酸民則為負面貶抑詞。 判決人身攻擊成立,警告兩次。依據板規 4-1,公告發佈後48小時內向原申訴人道 歉並且使其接受則撤銷判決。當事人以外不得要求原申訴人接受其道歉,違者警告 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2.12
flysonics:五月大姐也跳下來了 = =||| 09/04 15:59
flysonics:這判決感覺起來像開地圖砲被反擊..0.0 09/04 16:01
kisasei:謝謝板主處理 辛苦了:) 09/04 16:05
lisoukou:認同2F說法 09/04 16:21
windhsu:判決合理啊,什麼現實權威者實在是想太多 09/04 16:23
kisasei:確實很合理啊 什麼現實權威者根本就是過渡臆測板友 09/04 16:25
flysonics:這篇推文沒人說不合理吧XD 09/04 16:26
kisasei:我也只是附議W大~ :) 09/04 16:27
windhsu:我只是說點心得,被飛音罵了~@@ 09/04 16:28
flysonics:哪有罵 = 3= w大把我想得太嚴肅了啦 XD 09/04 16:30
flysonics:我只是把自己想法表達清楚而已 09/04 16:30
yhchen2:中槍的人很多阿... 09/04 16:39
superbtman1:為什麼我覺得單指他人身攻擊,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呢? 09/04 16:47
superbtman1:戰版主的版友、跟酸民 這兩句就被捅,感覺實在很... 09/04 16:48
superbtman1:「該死愛幹」與「真他媽」被捅,我覺得還比較能接受... 09/04 16:51
kisasei:人身攻擊跟一個巴掌拍不響沒關係吧 樓上又要說被攻擊的也 09/04 16:55
kisasei:有錯了嗎 人家對板主提意見就被當酸民 戰板主?? 09/04 16:55
Reficuly:當有人侵犯到自己權益時總是比較在意… 09/04 16:55
kisasei:再說說"酸民"跟"戰板主"這言論也不洽當吧 容易挑釁引戰 09/04 16:56
kisasei:更別說還臆測板友 兼放大絕了 09/04 16:57
nonoise:s板友有所誤解吧 戰板主的板友是代表對象 接下去的言論(也 09/04 16:57
nonoise:就是那一大串推文)才是原因 09/04 16:58
tnav:所以"愛戰板主"也是事實, 噗, 這種頭銜也會有人搶著當 09/04 16:59
superbtman1:其實我覺得單就這幾句,認定違規實際上是有點嚴苛了 09/04 17:00
nonoise:這種說法就算有所誤差 針對哪些人很清楚吧 09/04 17:00
chenkuo756:當你們認為被警告者過度臆測時 你們也過度臆測了他... 09/04 17:00
chenkuo756:我覺得不是很合理 09/04 17:00
Roystu:又要開始了嗎..~ 09/04 17:00
windhsu:其實我看到「現實權威者」那邊笑了出來XD 09/04 17:01
superbtman1:而且,光看這幾行 實在不覺得kisasei有被攻擊 09/04 17:03
superbtman1:也許是吵推文太長了,濃縮舉證吧!不然我覺得真的有點嚴 09/04 17:04
st6012:沒聽過一句話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09/04 17:04
kisasei:superbtman1不是我 當然不覺得啊:P 09/04 17:04
killeryuan:有沒有被攻擊由申訴者認定 請勿繼續討論此話題 09/04 17:04
superbtman1:我尊重判決,只是發表一下 對目前舉證下的看法而已 09/04 17:05
kisasei:不是有人搶著要這種頭銜 是有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OK? 09/04 17:05
chenkuo756:那有沒有進行人身攻擊 是否要請被警告者認定?有待討論 09/04 17:10
superbtman1:給我的感覺有點嚴苛,跟我覺得判決不合理 是不一樣的 09/04 17:10
superbtman1:不管怎麼判我都尊重版主啦~~~ 說嚴格執行也不是批評喔 09/04 17:11
kisasei: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後 被打中的人來申訴 就被當成搶著當" 09/04 17:14
kisasei:愛戰板主的頭銜" 噗 這邏輯不會太妙了嗎w 09/04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