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azieru:不果怎麼解釋他端出的東西跟其他人比也太遜了.... 08/06 15:39
創意上是弱了一點
但是不幫他評分說不過去吧
推 ggway2800:原來他是小林,我一直把他和光頭的名字顛倒了 08/06 15:39
莫名其妙我自己想起來的XDD
推 ztO:我竟然忘了"大方地說出這道菜不是自己想" 這段 XD 08/06 15:39
真是老實的好孩子,小林T^T
→ qazieru:不管 08/06 15:39
→ qazieru:失格就是他的料理實在沒創意,就一般麵店能吃到的東西 08/06 15:41
→ sad2:端出一碗跟麵疙瘩差不多的東西還參加什麼大賽 08/06 15:43
人家是特級廚師甄試
又不是創新料理大賽
前面小當家的鹼水麵與阿飛的龍鬚麵也不是他們自己創造出的新料理啊
料理第一是好吃,創意是其次吧
因為小林創意不好加太老實就剝奪他被評分的機會
讓小林的麵疙瘩到底好不好吃成為永遠的迷也太不公平了吧XD
→ zonhan:因為是特廚競賽,創意當然是很重要的考量呀 08/06 15:53
我不否認創意很重要
但是如下一篇的板友說的
或許人家在醬料或是湯頭有下其他的功夫啊
直接說他失格會不會太超過?
可以因為創意扣分,但不能因為創意而扣考吧
又他其實才是真的作出「麵非麵」的人
其他人端出的都不能稱作麵耶
真要失格也是其他人才對XD
→ zonhan:"好吃" 和 "好吃+創新",主考官當然選後者。 08/06 15:55
好吃、創新都沒錯
問題根本就不符合「麵非麵」的題目啊
我今天去比一個壽司比賽,結果大家都端出飯糰
我端壽司出來還被嗆說沒創意,不予評分
這太過分了吧
→ zonhan:能晉級的都是好手,所以"好吃"只是基本條件而已。 08/06 15:59
→ zonhan:合不合前篇推文有解釋了,你可以看一下 08/06 16:01
我的解釋在文中也有
主判官也沒有說文解字一番
從字義上來看
我覺得小單比較符合題意
只能說大考中心的老師出題審題不周
個人認為當年的特級廚師考試決賽應該要送分才對XDDD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6:05)
→ zonhan:另外如果創新其他地方,賽場公開,有無創新應該很容易看出 08/06 16:06
→ zonhan:所以直接out應該就是過程看起來很普通吧 XD 08/06 16:08
→ chordate:人家是帶他的獨門醬料來,搞不好是像李嚴那樣醃製數十年 08/06 16:08
→ chordate:超有創意的珍品,怎麼可以直接說不吃就不吃 08/06 16:09
→ bogardan:考官雷花表示:我是考官,我最大,我說了算 08/06 16:09
→ bogardan:清朝就是這樣一個高位某人說了算的朝代(文字獄) 08/06 16:10
→ chordate:主角對決朱七那次做鹽烤雞過程看起來有夠無聊 08/06 16:10
→ chordate:怎麼沒有直接判定他輸 08/06 16:10
→ bogardan:應考者只能自己猜考官想法,猜錯了就摸摸鼻子下次來吧 08/06 16:11
→ chordate:而且貓耳朵那個作法據他說是超有嚼勁的 08/06 16:11
→ zonhan:字義上小單只是偏向解釋為材料,而評審的是手法。 08/06 16:12
若以手法來看
小當家與阿飛都用製麵機器 http://ppt.cc/xbqK
而小單用倒立的方式來製作也算有噱頭了吧
就字義上來看
1.麵粉加工食品
2.粉末狀食品
材料甚麼評審只有在判小單失格時才說啊
且就手法看小當家跟阿飛也是不及格的
推 ggway2800:其實漫畫後期對五虎星阿昴都是默默作業然後就贏了 08/06 16:12
→ chordate:初試時主角還不是做看起來不起眼但有嚼勁的鹼水麵 08/06 16:12
→ bogardan:紹興酒蛋白鹽烤雞,過程超香的.....其實會很想吃吧 08/06 16:12
→ ggway2800:朱七:蹲在那烤 亞刊:蹲在那做麵條 凱由:在死角做菜 08/06 16:13
推 kirimaru73:初試是單獨審查 只要威壓主考官就ok 小當家有無敵娘氣 08/06 16:13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6:18)
→ zonhan:你上面壽司和飯糰的例子不太合,這兩者都不能解釋為食材 08/06 16:28
其實都不重要啦
反正評審說的算
說你失格就失格
明明自己題意出的不清
又不會去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假如只會查說文解字的話
那兩方人都作出失格的作品了
小單:麵粉類加工食品→麵
其他:非麵粉類加工食品→非麵
而沒有達到「麵非麵」的題目了
若其他人的答案能通
那麼其實你端出壽司或者飯糰也都說得過去
因為都不是麵粉類加工食品,所以非麵
另外
真的沒有人覺得芝琳的米粉湯超沒創意嗎?
我家附近的米粉攤比麵疙瘩攤還好找太多了XDDD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6:45)
→ zonhan:用"肉"當例子,你把香菇做成素肉當主題一樣算是肉料理 08/06 16:41
若用肉作為題目
那麼用素肉的話
1.動物體中包住骨骼的柔韌物質。如:「肌肉」、「雞肉」、「豬肉」、「牛肉」。
2.身體。與「精神」相對。如:「靈肉一致」、「肉體」。
3.蔬果除去皮核的部分。如:「果肉」。文選˙蔡邕˙為陳留太守上孝子狀:「舅偃哀其
嬴劣,嚼棗肉以哺之,未見食。」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四˙雜志一:「閩中荔枝
,核有小如丁香者,多肉而甘。」
香菇算是蔬果類嗎?
假如算的話應該還混的過去
假如像第一場小當家對紹安
題目是夢幻麻婆豆腐
兩人作的都是麻婆豆腐
只是小當家的夢幻,紹安的不夢幻所以他輸
但若題目改成夢幻麻婆豆腐(絞肉為牛肉)
那麼小當家自然就失格了
因為總不能指黃豆為牛肉吧
今天的題目就是麵非麵
必須同時達到既是麵又不是麵的條件
其他人作出的不是麵粉加工食品雖然符合麵的定義一
但長條狀卻違背了定義二粉末狀食品
因此不能說做出來的作品為麵
又怎麼符合麵非麵的定義呢?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6:55)
→ zonhan:主題是壽司的話,飯糰無論材料或手法都不是"壽司" 08/06 16:51
→ zonhan:然後如果題目是"麵非麵",壽司飯糰只符合題目的一半(非麵) 08/06 16:55
所以重點是誰定義長條形用筷子吃的食物就是麵?
那題目應該訂成:麵條非麵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麵粉製成的條狀食品。)
這樣小單就不會有疑義了
因為他作的根本就不是麵條
就請他安心上路了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7:00)
→ zonhan:香菇算是蔬果類嗎? << 不是,是蕈類 08/06 16:57
那肉類比賽用素肉來比也算失格了
話說這場比賽是要搞得人人一本字典嗎?XDDD
在比賽前先說文解字一番
我的麵非麵定義是甚麼
第一個「麵」指麵條
第二個「麵」指的是麵粉類加工食品
取定義交集的狀況下
只剩下條狀食品這個條件
換言之只要是條狀食品都OK
不要搞錯了呦
不要像上屆一個傻傻的傢伙
弄出既不是麵條,又是麵粉類加工食品來
擺明就是給我們評審難看嘛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85.131 (08/06 17:04)
→ satheni:並不是條狀物品就ok.. 08/06 17:11
→ satheni:用不是麵的東西,做出吃起來像麵的東西 08/06 17:12
→ satheni:所以要考慮口感跟嚼勁,所以使用麵粉相當於否定這題目 08/06 17:12
吃起來像麵當然也是一種解釋啦
我想也是作者本來的意思
問題明明這個題目就有其他解
老實說也不能說其他解不對
因此說到底擺明就是題意不清
下面有板友說的好
這在國考出這種題目的話絕對被打槍到死啊XDDDD
→ zonhan:"肉類"和"肉料理"在料理世界是不太相同的概念,前者單指食材 08/06 17:16
→ zonhan:後者則是指主題和烹調方式。 08/06 17:20
假如今天大會有像Z大你一樣肯慢慢檢視
我想今天小單就不會死的這麼冤枉了XD
還是說怪小單自己不問清楚呢?
→ ggway2800:這種考題要是真的出在現在國家考試,一定吵到翻掉 08/06 17:22
大推這句XDD
推 rex9712340:紅~~馬蜻蜓 08/06 18:21
→ firstkiki:這推文已經陷入鬼打牆的迴圈了 08/06 19:09
也包括我的回文啦
推 Alouba:我覺得zonhan根本就搞不懂別人在說啥 08/06 21:20
冷靜冷靜~~
推 vergilmir:這篇說的很好阿 當初也覺得連吃都沒吃就判跟本鬼扯 08/07 11:40
紹安的豆腐三重奏至少還有被評審過
且得到兩票
小單表示:阿
其他人:不用解釋了,失格
小單:......
推 woieyufan:貓耳朵"是"麵 其他人做的不是麵 08/07 14:25
→ woieyufan:要說的話麵本來就不限形狀 像千層麵 08/07 14:26
→ woieyufan:貓耳朵完全沒有非麵性質 其他人做的則完全不是麵 08/07 14:26
→ woieyufan:只是乍看會想到麵 08/07 14:26
就我文中的定義而言
其他人真的不是麵
我也知道小單的非麵實在也說不過去
問題是就題意不清,也不能怪參賽者去凹啊
我自認幫小單解釋的還算有邏輯XDDD
抗議司法不公啦~~
回歸漫畫劇情
個人認為要不就跟Z大一樣跟我慢慢地解釋
要不就將題目改成「麵條」附加條件「不得使用麵粉」
這一切就沒有問題了
小單:雷花踹供啦~~~~XDD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37.136 (08/07 15:51)
推 vergilmir:哪來的說不過去 你明明就講很明了 麵有兩種意義 形 質 08/07 20:07
→ vergilmir:質異形同 到底哪裡有問題? 而且考官是競爭者 只有小單做 08/07 20:09
→ vergilmir:質同形異 到底哪裡說不過去了 說吃都不用吃跟本鬼扯 08/07 20:09
感謝你的支持啦
不過我指的說不過去是在,呃,一般認知上吧
至少我自己麵:粉末狀食物的用法實在沒用過幾次
麵茶之外我一時也想不到其他造詞
我們一般指的麵都是指麵條
甚至不會去想是麵粉類加工食品
如等下午餐吃麵
我覺得一般人可能都會覺得吃麵條
不會覺得吃千層麵、麵疙瘩之類的食物
所以我說說不過去
但我為小單不平的是
既然大會要搞文字遊戲表人
就該把邏輯想的周延
基本定義也該查清
或者在賽前也需要有清楚說明
如:「麵條」附加條件「非麵粉加工食品」
假如沒有
那麼就不應該在賽後才在嘴砲表人
這跟葉問二異種格鬥比賽
比到一半才跟葉問說不能用腳有甚麼兩樣?
打不過就改賽制啊
所以我認為要給小單一個公道(認真)
作者:老子都完結這麼久了,難道畫續篇啊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37.136 (08/07 20:34)
推 toyhsu:作者對麵的定義 不就跟麵字一樣 用小麥 桿壓做成 所以2者都 08/08 10:10
→ toyhsu:不能有 小單只是沒用桿麵棍壓而已 原料還是麵粉啊 08/08 10:11
→ toyhsu:如果你硬要用台灣的定義去看漫畫 那日本人的劍道都要改名好 08/08 10:12
→ toyhsu:了 因為他們拿的都不是劍 都是刀 改成刀道好了 08/08 10:13
那是因為日本人的劍定義本來就跟中文不同
假如你找出日本文部科學省的官方字辭典對於「麵」字的定義
那我覺得你的說法勉強可以通
可是既然作品的時空定位在清代
用康熙字典來做背景的考察應該是最合理的才是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37.136 (08/08 15:27)
→ bogardan:康熙字典線上版,麵字其實沒啥解釋耶...(有看掃描原圖) 08/08 18:56
剛好家裡有這本書
《康熙字典》(台北市:中華書局,2010年1月),頁1514,「麵」字條
《正字通》:俗麪字
《齊書禮志》:永明九年正月詔太廟四時祭薦宣皇帝麪起餅
可查麪字的定義
《康熙字典》,頁1512-1513,「麪」字條
《說文》:麥末也
《束皙麪賦》:重羅織麪塵飛雪白
《玉篇》:蜀以桄榔木屑為麪
《廣雅》:襪謂之麪別作麪非是
簡單說「麵」就是「麪」的俗字
而「麪」的意思就是麵粉,蜀地稱木屑為麪算是當地用法
至於襪的說法不對
所以真的認真去看待「麵非麵」這個題目
應該叫做「麵粉,不是麵粉」
請問參賽者到底要做出甚麼東西來?
又麵本身的意義是麵粉
稍微延伸意義的話應該也是麵粉加工食品
也就是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定義一
並沒有對於形狀做出規範
只看這個定義的話
那麼小單作的是麵(麵粉類製品),其他人做的是非麵(非麵粉類食品)
可惜題目叫做「麵非麵」
所以雙方都失格了
若加上了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定義二
粉末狀食品
那麼結果將會逆轉
只有小單作出麵非麵,而其他人做的是非麵非麵
那麵起餅是甚麼呢?
就是麵粉加工類食品中的餅
因此依《康熙字典》的定義來看
這次特級廚師的正解是:用不是麵粉的材料做出個餅來XDDD
※ 編輯: hamasakiayu 來自: 124.11.137.136 (08/08 20:33)
推 juncat:實際上是貓耳朵容易吃到很好吃 08/09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