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86409:那我只能給予老建議 有甚麼確定原則最好都寫在板規上 12/12 00:27
→ s86409:而不是事後才說本版有此原則 水桶文應該沒有義務一定要看吧 12/12 00:29
→ s86409:預防重於治療 如果事先有共識版友被水桶也不會有甚麼意見 12/12 00:31
→ godivan:...就算是現實社會六法全書也沒義務把判例寫進書裡 12/12 00:39
推 s86409:我並沒有說要把判例寫進板規裡阿 我說的是"確定原則" 12/12 01:12
→ s86409:寫了大家不就輕鬆愉快了? 依我的例子 版主只要說 12/12 01:12
→ s86409:按照板規"避免使用梗原則" 爭義點還會有嗎? 12/12 01:14
→ eva05s:本文言明早先判例用梗不予接受.你又表示沒說要把判例寫進去 12/12 01:20
→ eva05s:SO? 12/12 01:20
→ eva05s:「為什麼當初不把話說完整一點呢?」 12/12 01:21
→ eva05s:既然要用典就把典寫清楚些讓人家有個依據 12/12 01:21
推 s86409:先前的判例就一定對嗎? 既然漫吐板規沒有這個規定 12/12 01:22
→ s86409:不能質疑它嗎? 12/12 01:22
→ eva05s:你看.又來了. 12/12 01:23
→ s86409:我倒是真的不懂你想表達甚麼 12/12 01:24
→ eva05s:判例事基於板規與板主討論而決定之判決例 12/12 01:24
→ eva05s:連這都不能當作判決依據我真不知道還該遵守什麼好? 12/12 01:24
→ eva05s:我從頭到尾都在跟你說今天你錯就錯再沒把話說完整 12/12 01:25
→ s86409:該遵守板規阿 判例只是參考 12/12 01:25
→ eva05s:讓人有誤會 12/12 01:25
→ s86409:這點我知道阿 我也回應你了 有必要一定要講清楚嗎? 12/12 01:25
→ eva05s:有 12/12 01:25
→ s86409:詳情請看原篇推文 12/12 01:25
→ eva05s:這篇不就告訴你典故不是人人都知道的 12/12 01:26
→ s86409:有的話 請你表達理由囉 12/12 01:26
→ eva05s:你不說明白誰知道你是不是放大絕? 12/12 01:26
→ s86409:那就告訴他 他不就知道了阿 發言讓人懂是最好的 12/12 01:27
→ eva05s:對阿.所以你為什麼不在發言的當下就告訴大家你是在用典呢? 12/12 01:27
→ s86409:但有義務確保每個人都懂嗎? 12/12 01:27
→ eva05s:別當作最沒看到我的話.「你不說明白誰知道你是不是放大絕」 12/12 01:28
→ s86409:有爭議就由版主自由心證了 但不是一律按照字面解釋 12/12 01:29
→ s86409:這也是我發那麼長一篇文章想表達的事情 12/12 01:30
→ s86409:我有自信我的話是可以讓大部人了解我是在吐槽的 12/12 01:30
→ s86409:但版主只用字面解釋就曲解我的意思 我當然不認同囉 12/12 01:31
→ godivan:因為你的字面上意義就是再放大絕阿 12/12 01:31
→ s86409:所以我不是說不能只看字面嗎? 12/12 01:31
→ godivan:看完你的講法 我只能說你高興就好 12/12 01:32
→ s86409:當然我說版主只用字面解釋也只是我的假設 12/12 01:32
→ eva05s:那我想在看到你發言時.至少我和那位檢舉者是站在少數的那邊 12/12 01:32
→ s86409:畢竟到現在為止版主都沒有回應我 12/12 01:32
→ godivan:那要以什麼當作依據? 照你講的"認真就輸了"我也可以凹 12/12 01:32
→ godivan:不是放大絕阿 12/12 01:32
→ eva05s:你沒有說明是用典.我只能認為那是大嚼了 12/12 01:32
→ eva05s:所以我才一再強調要用典就當下說清楚不就結了.... 12/12 01:33
→ godivan:我花了一篇告訴你在漫吐用"我是在用梗"是不被當作理由 12/12 01:33
→ eva05s:你就一直說不要看字面要自由心證 12/12 01:33
→ godivan:之前"出包王女很有趣"就已經被當作違規了 12/12 01:34
→ eva05s:我就不知道這東西還有典故當然不知道字面以外的解啊 12/12 01:34
→ godivan:還是說一切都是你說了算? 12/12 01:34
→ s86409:有爭議就是版主說了算 我一直都有提到這點阿0.0 12/12 01:35
→ s86409:但大部分的情形是可以寫出原則的 12/12 01:35
→ s86409:就像你想規定不准用梗 就寫在板規裡啊 還有爭議嗎? 12/12 01:35
→ eva05s:今天根本不是不准用梗.是你用了還不說明造成誤會啊 12/12 01:36
→ godivan:請不要迴圈 請看我之前講的"六法全書也不會收錄判例, 12/12 01:36
→ s86409:照g的說法似乎不是這樣呢~ 12/12 01:37
→ s86409:我哪裡說要收錄判例 我一直都說寫出"不要用梗"這原則 12/12 01:37
→ eva05s:高文的說法是「我在用梗」不成理由啊 12/12 01:37
→ godivan:我好像講的是"我是在用梗"是不被當作理由 12/12 01:37
→ s86409:有這麼難懂嗎= = 12/12 01:37
→ eva05s:誰跟你說不能用典了? 12/12 01:38
→ godivan:我也講了 這個原則沒有任何義務要寫進去 12/12 01:38
→ s86409:對阿 你都寫了"不准用梗"這原則 自然這理由就不成立阿 12/12 01:38
→ eva05s:誰寫了啊! 12/12 01:38
→ s86409:我也只是建議阿 但你不寫 就會有爭議囉~ 12/12 01:38
→ eva05s:從頭到尾我跟高文都沒說過不能用典 12/12 01:38
→ eva05s:「不能用引典當犯規理由」跟「不能用典」是怎麼混為一談? 12/12 01:39
→ s86409:那就寫說 "在有可能爭議處 請勿使用非直觀語句"阿 12/12 01:40
→ godivan:前面推文我是沒講清楚 但這篇文我講得很清楚 12/12 01:40
→ s86409:我只是為了跟g討論方便沒有打得很清楚 你不用急 12/12 01:40
就用你這個來做例子
"吐槽就輸了"->除非有看過銀魂 要不然誰會知道這句話是反諷用語
我想請問你
還是說只要有一個冷僻的作品裡面用了就不能當作非直觀句子?
所以我才講搞不好連"認真就輸了"or"不爽不要看"這個也可以當作是反諷用語不是大絕招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2/12 01:42)
→ s86409:其實我在原文也有寫 板規應該要提醒板友 12/12 01:41
→ s86409:至於這麼寫比較完善 又是另一個討論了 12/12 01:42
→ s86409:重點就在於 (其實我也打過了) 一般人發言是會依據語氣的 12/12 01:43
→ godivan:老實講 我看了也不知道你的語氣是在反諷還是用大絕 12/12 01:43
→ godivan:看字面最準了 12/12 01:44
→ s86409:你今天板規要只依字義來判定處罰標準 就應該提醒 12/12 01:44
→ s86409:因為那不符合一般人的理解及語用習慣 12/12 01:44
→ godivan:為什麼要提醒? 過失傷害的條例上面有說"應注意"的原則嗎? 12/12 01:45
→ s86409:為了避免爭議阿 你希望還要更多爭議事件發生嗎? 12/12 01:46
→ s86409:過失傷害的例子我不懂 無法回應 12/12 01:46
→ s86409:1.我的原句被你斷章取義了 2.我認為不知道出處也可以懂 12/12 01:47
→ eva05s:..........這次事件不就是有人不懂才會發生的嗎? 12/12 01:50
→ eva05s:我無法理解你那「不知道出處也能懂」的自信哪裡來的 12/12 01:50
推 s86409:不太確定你後兩句要問我甚麼 12/12 01:52
→ s86409:只要有人誤解就要被桶嗎? 還是大多人都會誤解才有問題呢? 12/12 01:53
→ eva05s:就是因為有人不知道你在用典才會去檢舉你讓你被水桶 12/12 01:53
→ eva05s:然後這邊才會出現這麼一長串啊 12/12 01:54
→ s86409:你上兩行的說法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12/12 01:55
→ eva05s:我早就說過不知道你在用典的話看上去根本是大絕招 12/12 01:55
→ eva05s:而放大絕就是被水桶的原因. 12/12 01:55
→ eva05s: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你憑甚麼認為大家都知道你的用典..... 12/12 01:56
→ s86409:那是你的認為囉 我認為即使沒看過銀魂也能理解 12/12 01:57
→ eva05s:你又憑甚麼認為「可以懂」? 12/12 01:57
→ s86409:我並沒有認為大家都看過我的出處阿0.0 12/12 01:57
→ eva05s:你又來了 12/12 01:57
→ eva05s:就是有人不能理解才會去檢舉.... 12/12 01:58
→ eva05s:現在這件事徹徹底底推翻了「你的認為」 12/12 01:58
→ eva05s:你還憑什麼死咬著這個論點? 12/12 01:58
→ s86409:因為我認為大家不是只會解讀字義的 是會判斷語氣的 12/12 01:59
→ eva05s:然後呢?結果就是你被檢舉了啊 12/12 01:59
→ s86409:我又沒有認為所有人都要理解= =" 12/12 01:59
→ eva05s:「有人不懂你的明白」這明擺著的 12/12 02:00
→ s86409:有人檢舉我就代表"全部人"都不懂? 12/12 02:00
→ eva05s:對.沒有所有人都理解.這繞那麼大圈不就回到我說的 12/12 02:00
→ eva05s:你沒講清楚誰知道你是不是在放大絕? 12/12 02:00
→ eva05s:要不是有人認為你的說法有問題今天哪會有這串? 12/12 02:01
→ s86409:我也想說 如果不是會令"大部份人"誤解的言論 12/12 02:01
→ s86409:我不認為需要被水桶 12/12 02:02
→ s86409:我當然知道有人不懂啊 我再解釋不就好 有需要水桶嗎? 12/12 02:02
→ s86409:你講的話我有些也不明白阿 難道我要去檢舉你讓你進桶XD? 12/12 02:03
→ eva05s:結案.我引典我沒錯我可以解釋請不要水桶我.晚安 12/12 02:03
→ s86409:我上一行是開玩笑的 不要戰我 12/12 02:04
→ s86409:其實有沒有典故也不是我原本主要的論點啦 12/12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