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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ehrle申訴的理由是沒有違反板規, 因此就這點加以回應。以下以我在板上轉來 的三篇buehrle違規文章作為證據,一篇一篇解釋。 在此先將本板對護航的定義重申一遍:只要試圖推翻吐槽的論述、試圖證明吐槽的 錯誤,或是對吐槽提出不同的解讀,在本板的定義都屬於護航。 首先是【Re: [黑暗] 漫畫家的骨架】, 從【我是來護航的... 其實也不算是護航 。】很明顯可以看出是護航文章。裡面提到【他即使骨架有誤,他還是賣座受歡迎 。也就是說,很明顯的,骨架正確與否,和作品是否賣座並無關聯啊。】很明顯是 違反了板規三-1「大絕招」中的「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因此違規。事 實上根本也沒有人提過骨架正不正確會賣不賣座,因此這不只是迴避吐槽點,簡直 是憑空創造吐槽點再來護航了。 再來是【[黑暗] 骨架對神作到底影響多大】, 從【他即使骨架有誤,他還是賣座 受歡迎。也就是說,很明顯的,骨架正確與否,和作品是否賣座並無關聯。】此句 話和上一篇違規文句一模一樣,自然沒有上一篇違規這篇不違規的事情。 最後是【[黑暗] 神作和骨架的關係】, 從【即使這些漫畫家的作品骨架並不那麼 正確,但也不因為骨架的不正確影響到銷售。所以可以說骨架正確的百分比和作品 受到讀者喜愛的程度,以及銷售量是毫無關係。】基本上是前二篇的主旨的換句話 說,當然也不存在前二篇違規此篇不違規的現象。 因此這三篇文章都是違規無誤。 而buehrle所謂的【因為我是來"吐曹"符合版旨的"漫畫領域內現象"】、 【不得以 "護航文"的規範約束】。首先是不是護航文板規有定義,不是誰說得算。再來我從 來沒聽說甚麼【神作% = 骨架正確%】這種"公式",直到buehrle的這幾篇文章為止 ;我也從來沒看過有任何一部作品是有關於【神作% = 骨架正確%】, 更不要說這 會形成甚麼"漫畫領域內現象"了。再說以吐槽為名行護航之實本來就違反板規五, 因此buehrle的抗辯理由不存在, 再重申一次違規護航的定義「一切迴避吐槽點的護航都是不正確的違規護航」,當 有人提出漫畫中的人物骨架錯誤時,正確的護航點是指出人物骨架並沒有錯誤或沒 有錯得那麼多;而不是說骨架跟銷售量沒有關係。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骨架跟銷售量有沒有關係是用嘴巴講的嗎?有研究過嗎?海賊王的骨架跟正確骨架 差了幾個百分點有算過嗎?新加入的購買量與流失的購買量各是因為甚麼原因有做 過調查嗎?否則這個結論是從何而來? -- 你吐槽熱門漫畫一定會被人批評沒有認真看 而當你咬牙花了個多小時引經據典旁徵博引 一定又會飄來一句看漫畫這麼認真幹什麼!            ~ 歡迎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7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ckcomicBM/M.1403123937.A.50B.html ※ 編輯: killeryuan (111.248.75.2), 06/19/2014 04:42:33
buehrle:關於以上判決我的回應是 第一篇我已經接受版主建議自刪 06/20 16:42
buehrle:因此第一篇之過錯及判罰就是版主要求之自刪 而我既已自刪 06/20 16:43
buehrle:即表示我已受到懲處 若以第一篇有錯故第三篇需連帶受罰 06/20 16:43
buehrle:明顯違法現代法律中一罪不得兩罰的觀念 06/20 16:44
killeryuan:不是連帶受罰 而是第一篇就錯了 重發還是錯的 06/20 19:43
killeryuan:以法律來說 你偷一次是偷 偷兩次還是偷 不叫做一罪二罰 06/20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