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xp (您好!)
看板SummerCourse
標題[問題] 修課人數的底限為什麼要分校內校外呢?
時間Fri Aug 22 00:11:51 2008
暑修二期的某門課
總共修課人數是11名本校同學加上2名外校同學
總共13名同學
大家覺得修課的同學應該額外分攤多少人份的學分費呢?
16-13=3?
不過
繳費單以及暑修辦公室告訴我
並不是這麼回事
你們必須要分攤16-11=5
也就是五人份的學分費
外校的同學不算在16人之內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跟我一樣的感覺
我覺得這很不合理
暑修辦公室在電話中跟我說
因為外校同學比較特殊有的沒的
算起來比較複雜
所以不算在16人裡面
但問題是
外校同學有沒有付學分費?
我想天下一定沒有白吃的午餐
而既然有的話
那外校同學不也出了1/16的學分費嘛?
何來他們不算在16人最低人數裡面的道理呢?
這種情況
大家有沒有建議我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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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67.122
推 Bioexplorer:早就覺得不合理了 超過16人也沒比較便宜 08/22 01:29
→ Bioexplorer:而且老師也沒拿多少錢 當然缺乏開課意願 08/22 01:30
推 sisistar:對阿 超過16人也沒比較便宜!!! 08/23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