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幹部應具有的形象
以上所談的是一個幹部所應具備的基本心態,以下我們將再談談一個幹部所應具備的
形象。
子曰:「君子﹝在位者﹞之德風,小人﹝庶民﹞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誠然,在
世俗的國家或社會團體中,這種上行下效的原理到處可驗,而在此修行為內容的佛門中,
這種「以德感召」的事實就更為重要了,即使只是一個以學生自發而成立的學校學佛團體
也是如此。第十一世聰巴祖古在「我從西藏來」這本書中寫到:「要領導寺院大眾,必先
加強自己的精神力量。」對於一個佛教團體,無論大小,固然「領導技巧」也可以甚至必
須在今日被多多少少的考慮著,但是,如果佛學社團想要在修行的道路上蓬勃的發展而沒
有偏差,那麼,以權力、人際手腕和個人野心,是決不可能作到的。一個幹部,與其去建
立他個人的權力形象,或刻意的從事人際工作,倒不如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真為生死,
發菩提心,信心堅固,解行相應」的真正修行人!什麼樣的領導者可以在一個學佛團體中
一呼百應呢?是那種能將自己的生命完全而堅定的投入對佛法的解、行實踐中,並能無私
而有智慧的為眾生的利益忘我的投入的人。
一個對實踐佛法還有所保留或猶豫的領導者,會使得想真心實踐佛法的人離開他,正
要趨入佛法的人產生懷疑與退卻,而那些想藉著佛法來從事五欲勾當的人,會因此而親附
他,使得整個社團成為一個充滿世俗習氣的團體,嚴肅的修行氣息,將蕩然無存。
固然,成為一個「修行人」,是一個幹部必須要有的形象,然而,「修行人」的形象
又是什麼呢?佛法既然是心法,那麼外表如何?在個人自修的立場上說是不必去在意的,
但是如果說到弘法利生的荷擔家業上來,則基於利他層次的,其考慮的重心是眾生的攝化
方便,那麼「形象」的問題就不得不考慮了:一個幹部,正是處在這樣的身分上,為了較
順暢的完成他這個角色所該完成的任務,適當的建立幹部應有的形象,不但不能被說成執
著或造作,而且更應該是一種修行人的勇敢承擔。
什麼可以說是一個修行感召力的幹部形象?歸納的說,可以有三點:第一,他必須對
佛法的利益有堅固的信心,對弘揚佛法有不退之願力的精神進行者。第二,他必須是個在
世間法上﹝基本德性、學業、家庭、感情、人際等等﹞沒有或太大掛礙的人第。第三,他
必須是個待人平等、和善、關懷而清淨自活的人。
關於第一點,很明顯可知,那是一切感召力的核心。佛法如何好?如何值得追求?唯
有自己以身作則,精進的投入才能證明。言行一致的身教,總比逞口舌之教要強固而實在
的多。關於第二點,這是一種佛法利益在世間中的證明。如果一個佛教行者,在世間法上
處理的不圓滿,那麼難免要令人懷疑佛法的真正益處,以及佛法在世間上的適應性。別忘
了,所謂「出世間」是在把一切世間的問題處理妥善的當下,而完成了出世間。所謂「佛
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猶如覓兔角。」又有謂「人成即佛成,是明真現實
。」並不是把世間的問題、責任完全逃避了,另在現實外,找一個「出世間」的解脫。常
常有人把佛法和自己的懦弱與懶惰心理相結合,而將糟糕的學業成績定義為「出離心」的
成就,以逃避自己良心的譴責。或者將自己的自私與固執所造成的不良人際關係,說成
是對佛法「擇善固執」的結果,種種對佛法的栽贓,等同毀謗佛法!一個佛教徒,必須在
世間上也是個強者,然後才灑脫而悠然的走向出世之路,否則佛教將被認為是不適合世間
的宗教而被世間人所屏棄,如此一來,你又如何對仍在「世間」上徘徊的同學,產生感召
力呢?至於第三點,則是佛法表現在人群與外界的運用。佛法的最終目的,是透過如實的
智慧,破除法、我二執而得生命的解脫。然而佛法解脫的結果,並非獨善,而是另一種無
私的同體大悲胸懷之升起。因為,對佛法而言,有一份真正的解脫智慧,必相應的有一分
對眾生的慈心與悲願;反之,對於眾生,如果不能升起親切的悲願來,那麼他所獲得的智
慧,也必然不會是如實的佛法解脫智慧。職是之故,則一個待人和藹時時關懷社員種種的
幹部,心中有慈悲心念﹝當然不是是非不明的放任主義者﹞,他正在對著社員宣講著佛教
智慧與慈悲的教示,他具有不可抗拒的感召力。再者,要附帶說明的是,固然學佛或任幹
部,與出家並無直接的關係,但是為了讓幹部能在社員中,維持著普通的平等關係,同時
也為了能更專心的投入社務的工作中,更重要的是要表現一種無私、和不是另有企圖的形
象,在幹部任內﹝至少﹞,不要有親密的異性感情存在,而過一種清淨自活的生活方式,
是非常明智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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