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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幾篇 連論壇的也看完了 其實就兩個事實 一個是警察攔停方式不當 另一個就是達到危險駕駛的超速(限速50跑177) 第一點來說 其實我沒記錯,警察有小旗子或是交管棒可以使用 我之前被攔就是這樣,警察不用真的跑到路上 至於放三腳架拍照 可能會有無法馬上制止的效果,所以才要用攔停開單的方式 第二點 超過速限滿100km 除了罰錢還有吊扣車牌及駕照三個月外 還依刑法第185條移送法辦處刑6個月 其實是很嚴重的 我想也是因為這樣 所以警察要用攔停的吧 其實攔停方式大可學香港 在攔檢處的前方一段距離放測速照相 以這次例子,就在隧道內放 警車就直接在出平雙的地方等就好了 最後關於跑那麼快"應不應該" 的確隧道是除了高架橋,快速高速公路外,唯一保證沒路口,也不會有車迴轉的路段 不管是什麼車在隧道多半都會超過速限(或多或少而已) 但是隧道並不是真的那麼安全 超過速限10~30可能還好 超速到100以上,真的危險性大增 平雙那邊有不少野狗,萬一剛好狗在路中間呢? 另外,萬一剛好前面有輛車在隧道中沒開燈呢? 車子以時速60好了,你以177衝過去 等於是117的相對速度,隧道中光線不好,等到看到未開燈或尾燈壞掉的車子時 你還有多少時間去反應?? 又如果前面有台機車,以時速70在騎 平雙就那麼寬,你以相對時速100從旁邊超過去時,不會嚇到那名機車騎士嗎? 又如果是老阿伯級的,好死不死剛好在你要從他旁邊超車時,他突然往旁邊閃了一下 是不是就撞上了(我就在辛亥遇過,而且相對時速頂多50) 其實隧道超速一些我沒話說,但是超速127也太超過 全世界合法跑177的公路也只有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 其他的都是屬於賽道性質的封閉場地 我並不是衛道人士,我是阿台,我在平雙也騎不慢,有幾次都是達到危險駕駛的速度 但是,至少自己知道自己這件事的危險性和可能要負的責任 不會說的好像平雙就該把速限改成100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44.52
yangbean:我喜歡重車,但我知道什麼叫"意外"...速限內的意外可能挫 01/16 16:40
yangbean:一下就過去了,速限外就可能會後悔一輩子...保守點好.. 01/16 16:45
yangbean:被警察突然攔停...其實也算一件"意外"~ 01/16 16:48
TonyAsa:其實想想,一堆人買了公升級,有可能不跑200up嗎? 01/16 18:19
TonyAsa:請問他們又是在哪裡跑呢? 01/16 18:20
TonyAsa:超速1.200其實每天都嘛在發生... 01/16 18:21
TonyAsa:超速的人會不知道很危險?可能吃罰單?阿就右手不乖阿 01/16 18:23
TonyAsa:哪有什麼辦法,除非哪天超速就判死刑,應該才沒人敢飆車 01/16 18:24
guithawk:不要說什麼超速啦,速可達一天到晚也一大堆人在超速,聽 01/16 19:02
guithawk:說限速才40?汽車也是,高速公路限速100,多少人遵守? 01/16 19:03
guithawk:一群人根本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01/1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