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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tty (拍托弱雞)》之銘言: : 收到回信了,大約是中午寄出的 : 南投縣警局的效率真不錯 : 『XXX 君您好: : 您寄給本局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本局答覆如下: : 一、有關台端所提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道路時,因體積小, : 常有四輪以上汽車惡意逼車1案,台端如有相關違法事證, : 歡迎檢舉,如經查證屬實,本局定當秉公處理,依法告發。 : 二、感謝 台端對交通安全之關心,再次謝謝您。 : 承辦人: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陳錫煌 : 聯絡電話:049-2203403轉3086 』 : 再來要煩惱行車記錄器拍到的車牌清不清楚了 : 因為沒有車牌,還是沒有用... 聊一下有關民眾投書這種事情好了。 網路伊媚兒檢舉這種東西,在這個人人可上網的時代, 已經跟以前那種上奏朝廷告御狀的意義相距甚多。 第一,投書會被吃案嗎? 拜著訊息透明化的因素,投書政府電子信箱,基本上是不可能被吃案的。 因為一切都有電子紀錄,現在的公務員想直接裝沒事並不如以前那麼方便, 當然,也沒必要吃案來搞自己,不過就一封信。 第二,投書層級越高越有效嗎? 答案是不可能的。基本上,看民眾說的是什麼事情,就會轉給主管單位去處理。 簡單來說,只要是A單位該處理的事情,不管你投書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最後通通 都會回到A單位去[案屬貴管,請妥處後逕復陳情人],運氣好一點,連承辦人都是同一個 他直接開啟之前答覆過的word檔,直接複製貼上就搞定了。 你以為總統或者院長真的會看嗎? 一個三級單位的首長都不太可能親自看了,何況是一級單位的主管。 真的要看,每天看這些信就飽了。 第三,民眾陳情文書處理時限是三天 記得我看到某吳院長的叮囑是,務必於三天內完成,而基本上承辦人拿到手上就算第一 天了,答覆民眾總還需要再一天吧!所以,如果你是承辦人,你等於只剩下一天多的時間 來處理五花八門的陳情案,可能嗎? 綜合上述可以了解,考量到不能吃案+處理時限+民眾屢屢來信, 機關承辦人回答的答案,必定是 1.依法行政(因為不能吃案,當然是有證據就辦,沒證據不能辦,這是打廢話) 2.正妥善處理中(因為三天內就要回答,所以來個安全的答案,處理"中"總可以吧!) 3.謝謝指教,敬請繼續呵護。(打個官腔,看看會不會有人覺得很感動就不陳情了) 當然,寫信箱還是有用處的,真的有違法情事的話,有一定的機率會起到作用, 蓋的再隱密,剛好捅到痛處,也是會爆。 但是石沉大海獲得上述那樣子回答的也是大有人在。 最重要的,至少自己心情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0.99
Veyron :原po是公務員...XD 05/07 20:59
Inar :一般差不多都是3 XD 05/07 22:22
onion7528 :先承認這封信是你回的! 05/08 03:19
wetty :以後報案可以找sky大嗎? 05/10 16:37
wetty :我有去檢舉過一台逼車的小黃,結果它掛的牌早註銷了 05/10 16:38
wetty :不過反正沒死人,所以鴿子也是那就算了的態度 05/10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