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brianhuang15:評審老師們中肯 08/02 12:11
推 Aaron1025:基本上就是用了能收錢 但怎麼用是經紀代理... 08/02 12:42
→ sulpht:哎... 08/02 12:45
推 s488716:公告上講的好像是「買斷」,薛哥講的好像是「抽成」。 08/02 13:02
→ s488716:如果真的對自己的歌有自信的人,還是不要參加這種節目。 08/02 13:03
推 NTUST:規則都訂好了...為什麼就是有人想跳出來當主辦人改規則 08/02 13:30
推 brianjim: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 不懂這個人想幹嘛 08/02 13:55
→ brianjim:如果擔心被買斷還是不要參加比較好 08/02 13:56
推 keeyah:10萬塊很多錢耶!! 如果是抽的話 08/02 14:20
→ keeyah:現在一首歌可以抽一張唱片5% 等於每張1-2塊而已 08/02 14:20
→ keeyah:扣掉灌水後的銷售數量 也才那麼點錢 08/02 14:21
→ keeyah:10萬塊要賣5萬張的說= = 不過如果是買斷的話 08/02 14:21
→ keeyah:點播.KTV.宣傳MV等等 賺得就是製作單位阿= = 08/02 14:22
→ keeyah:噢沒事我看錯了 請忽略上面那句= = 08/02 14:23
推 PureTrue:版權不屬於自己 好作品只要不給名次就好了嘛 也不用付錢 08/02 14:24
→ keeyah:樓上說的一語點醒夢中人 還真奸詐=皿=+ 08/02 14:25
→ PureTrue:故意不給名次就不用付錢又有版權 這樣不是很賺 08/02 14:25
推 glacierl:這就跟很多設計比賽類似....比了以後都算主辦單位的 08/02 14:35
推 glacierl:台灣一些辦比賽的單位都喜歡這樣...... 08/02 14:38
推 ffint:嗯~~如果說是得獎者詞曲的版權歸主辦單位的話好像還有點道理 08/02 14:38
→ ffint:可是如果是參賽作品的版權都歸主辦單位的話,這擺明是以比賽 08/02 14:39
→ ffint:之名進行剝削之實嘛! 08/02 14:40
推 glacierl:不過至少算是有光明正大地把規則寫出來,想參加的人還是 08/02 14:43
→ glacierl:可以在參加前就知道狀況,再經由自己判斷囉.... 08/02 14:43
推 owhaha:超偶這製作單位的比賽公信力跟$$的態度 第一屆就很清楚了 08/02 15:50
→ owhaha:要去參加就有心理準備別事後再罵.... 08/02 15:51
推 tim2502:這不就是想學AI的Idol single嗎 = = 08/02 15:57
推 feywen:只要參賽,作品就是他們的,這真的很恐怖 08/02 16:11
推 ienjan:有沒有哪位能解釋一下版權和著作權差別在哪????? 08/02 16:43
推 Aaron1025:應該是使用經紀權吧.. 08/02 16:53
推 final01:陳慶仁自己想參加所以出來鬧一下?? 08/02 16:54
推 keeyah:可以看一下樓下文章的解釋 08/02 17:11
→ koci:陳慶仁沒有要參加啦..是好久沒人找他邀歌..炒知名度啦 08/03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