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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 「超級偶像Super Idol」節目除了素人歌唱比賽選拔外,也將比賽觸角伸向詞曲創作大賽 ,製作單位日前在網路公布「全球華語流行歌曲創作大賽」比賽條件。詞曲家陳慶仁對內 容中註明「參賽者詞曲音樂版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極為不滿,並砲轟主辦單位是「假借 比賽之名行使掠奪之實」。昨天「超偶」製作人薛聖棻無奈說:「歌曲酬勞只有那麼點錢 ,我們為什麼要去掠奪?再說,如果不滿意這樣的條件,也可以不參賽呀!」 陳慶仁是知名詞曲家,曾幫南台灣小姑娘和台語歌手孫淑媚寫過歌曲,並擔任第19屆金曲 獎評審委員。陳慶仁抗議說:「只不過投一次稿參加比賽,詞曲音樂版權就歸別人所有, 真是天大的荒謬。就像是好不容易懷胎10月生下的孩子被掠奪,還忝無廉恥的公告行徑, 這種心態著實可怕。」並指主辦單位不該扼殺創作者靈魂和作品結晶。 由於比賽是由三立電視、愛卡拉和製作單位負責,昨天三立節目監製王淑娟聽聞有詞曲作 家抗議比賽條件,她說:「比賽是有獎金的,金額也高出目前寫歌行情,得獎者把版權簽 給主辦單位很正常,就像參賽者參加超偶比賽,也會要他們簽一份同意表演播出版權給電 視台,不然要怎麼播?」 「超偶」製作人薛聖棻則透露,目前比賽獎金未定,預計將徵選100名入圍者,這百名入 圍者的詞曲經紀代理合約將由主辦單位負責。屆時會再選出前10名得獎者,最高獎金預計 有10萬元,象徵詞曲酬勞。薛聖棻又說:「簽詞曲經紀代理合約或版權,只是為了方便日 後出版品的作業,陳先生可能過去吃過不少虧,所以對比賽有些誤會吧。」 將在比賽中擔任評審的王治平則認為,創作者將版權交給唱片公司或主辦單位是很正常, 他說:「著作權還是屬於作者的,所以只要有人使用一次,作者就收一次費用,並無吃虧 。」黃國倫也說:「早期才會將作品一次賣斷,但目前則是看雙方怎麼去談。」 【2008/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4452921-1907664.jpg
「全球華語流行歌曲創作大賽」公告上註明詞曲音樂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照片/轉載自網路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6/4452921.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94.7
brianhuang15:評審老師們中肯 08/02 12:11
Aaron1025:基本上就是用了能收錢 但怎麼用是經紀代理... 08/02 12:42
sulpht:哎... 08/02 12:45
s488716:公告上講的好像是「買斷」,薛哥講的好像是「抽成」。 08/02 13:02
s488716:如果真的對自己的歌有自信的人,還是不要參加這種節目。 08/02 13:03
NTUST:規則都訂好了...為什麼就是有人想跳出來當主辦人改規則 08/02 13:30
brianjim: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 不懂這個人想幹嘛 08/02 13:55
brianjim:如果擔心被買斷還是不要參加比較好 08/02 13:56
keeyah:10萬塊很多錢耶!! 如果是抽的話 08/02 14:20
keeyah:現在一首歌可以抽一張唱片5% 等於每張1-2塊而已 08/02 14:20
keeyah:扣掉灌水後的銷售數量 也才那麼點錢 08/02 14:21
keeyah:10萬塊要賣5萬張的說= = 不過如果是買斷的話 08/02 14:21
keeyah:點播.KTV.宣傳MV等等 賺得就是製作單位阿= = 08/02 14:22
keeyah:噢沒事我看錯了 請忽略上面那句= = 08/02 14:23
PureTrue:版權不屬於自己 好作品只要不給名次就好了嘛 也不用付錢 08/02 14:24
keeyah:樓上說的一語點醒夢中人 還真奸詐=皿=+ 08/02 14:25
PureTrue:故意不給名次就不用付錢又有版權 這樣不是很賺 08/02 14:25
glacierl:這就跟很多設計比賽類似....比了以後都算主辦單位的 08/02 14:35
glacierl:台灣一些辦比賽的單位都喜歡這樣...... 08/02 14:38
ffint:嗯~~如果說是得獎者詞曲的版權歸主辦單位的話好像還有點道理 08/02 14:38
ffint:可是如果是參賽作品的版權都歸主辦單位的話,這擺明是以比賽 08/02 14:39
ffint:之名進行剝削之實嘛! 08/02 14:40
glacierl:不過至少算是有光明正大地把規則寫出來,想參加的人還是 08/02 14:43
glacierl:可以在參加前就知道狀況,再經由自己判斷囉.... 08/02 14:43
owhaha:超偶這製作單位的比賽公信力跟$$的態度 第一屆就很清楚了 08/02 15:50
owhaha:要去參加就有心理準備別事後再罵.... 08/02 15:51
tim2502:這不就是想學AI的Idol single嗎 = = 08/02 15:57
feywen:只要參賽,作品就是他們的,這真的很恐怖 08/02 16:11
ienjan:有沒有哪位能解釋一下版權和著作權差別在哪????? 08/02 16:43
Aaron1025:應該是使用經紀權吧.. 08/02 16:53
final01:陳慶仁自己想參加所以出來鬧一下?? 08/02 16:54
keeyah:可以看一下樓下文章的解釋 08/02 17:11
koci:陳慶仁沒有要參加啦..是好久沒人找他邀歌..炒知名度啦 08/03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