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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網友檢舉 Eskviden 違反板規,經板主決議處水桶75天。 ●15220 34 7/08 andyliu1984 □ [新聞] 超偶總冠軍 小巨蛋格局、帝寶級獎項 ┌─────────────────────────────────────┐ │ 文章代碼(AID): #1CDRwtW4 (SuperIdol) [ptt.cc] [新聞] 超偶總冠軍 小巨蛋格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perIdol/M.1278590647.A.8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元 │ └─────────────────────────────────────┘ (前面省略..原文請至該文瀏覽)
Eskviden:-10當時表演搞砸 事實就是事實 粉絲難道沒看到表演只聽歌07/09 14:36
Eskviden:粉絲再這樣自圓其說就太扯了07/09 14:37
Eskviden:搞不好粉絲還說 -10當時有錯是因為燈光太亮咧 莫名其妙07/09 15:06
Eskviden:樓上 粉絲們當然護航,自圓其說 看推文就知07/09 15:25
Eskviden:科科 還以為說-10表現沒那麼好 粉絲會否認會很生氣哩07/09 20:44
Eskviden:上屆總決賽亂的誇張 -10搞砸沒人批 MIU得超三冠軍沒感言07/10 02:35
Eskviden:整個就是有愛沒差很多 只有粉絲呆呆的附合07/10 02:36
Eskviden:像-10得第二名時間多待遇好 沒有愛的MIU就沒有07/10 02:38
Eskviden:表演什 記得上屆總決賽很多人批阿 粉絲好健忘07/10 09:02
二) 洗板、無關文、鬧板、戰文、比較文(包含反串)、政治文、求檔文 (含推文)    - 60分鐘內同一使用者發表內容類似文章三篇以上(刪文也算),認定為洗板。    - 與看板宗旨、版務內容無關者則認定為無關文    - 舉凡洗板、文章含有相當不當言詞者皆視為鬧版文。    - 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    - 嚴禁連續發(推)文吵架爭執, - 請適當且理性的比較、刻意(或容易被誤會)特別貶抑一方時視為惡意比較 以及將雙方差距誇大,刻意貶低某方、褒揚某方則視為反串 引戰文章之判定: 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暫時鎖文並對發(推)文者處分。 - 經常性違規相同版規且多次處分未見改善者視同鬧板    - 處分 : 洗板、鬧版、戰文、比較文、政治文視輕重予以劣退 或水桶60天至永久水桶。 - 處分 : 求檔文水桶一周。 到期請來信 -- 「只有粉絲呆呆的附合」 呆呆版主:躺著也中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3.69 ※ 編輯: MicroGuan 來自: 124.8.133.69 (07/10 13:11)
wukin:呆呆:板主是不能有立場的(中槍後的正色) 07/10 13:14
g60210:水唷 跳針王 07/10 13:20
waterfairy10:★,*:*‧\( ̄▽ ̄)/‧:**°★ 07/10 13:31
cidgkm:呆呆這詞應該還好 只許板主用呆呆不許其他人用呆呆? 07/10 17:08
cidgkm:板主這樣處份實在是不是兩套標準? 水桶得很誇張 07/10 17:08
tina00400:都已經要故意攻擊粉絲了,引戰的還不明確嗎? 07/10 17:11
cidgkm:這樣也水桶 難道大家叫呆呆板主大家也要水桶? 是喔 07/10 17:12
tina00400:如果不滿判決,可以到組務板,有一定的程序可以申訴, 07/10 17:12
tina00400:不需要在公告文下面質疑吧~ 07/10 17:12
cidgkm:曾被水桶 也是受害者為什麼不能質疑? 搞文字獄喔 07/10 17:13
jacktakuya:難怪 本版越來越少人 科科 看別人戰就好了 07/10 17:14
cidgkm:看E大的討論也許有點太衝 但也算是理性討論 這樣也要水桶 07/10 17:17
cidgkm:以後誰敢講真話以後誰敢批評? 又不是超偶板搞文字獄 07/10 17:17
kzzoz80:也是 我覺得他適合水桶的言論 好像比這篇多 07/10 17:19
cidgkm:那就請樓上舉證 但是這篇討論串是還好 應該不致水桶 07/10 17:20
cidgkm:如果這樣搞文字獄 大家叫呆呆板主那是不是大家也都水桶好了 07/10 17:23
tina00400:判定有無違反,是板主判定的算吧!不滿意有合法的管道可 07/10 17:24
kzzoz80:他不是因為這原因 推文看下來 呆呆是形容詞 加註不太妥當 07/10 17:24
tina00400:申訴 07/10 17:25
waterfairy10:跟呆呆兩個字沒有關係 是他連續推文吵架想引戰 07/10 17:26
cidgkm:樓上就是這原因阿 板主都點出呆呆這一詞了 07/10 17:26
waterfairy10:如果是因為"呆呆"二字 板主應該會判成人身攻擊? 07/10 17:27
tina00400:有合法的管道為何不用?在這裡推文吵就會撤銷水桶嗎 07/10 17:28
cidgkm:引戰吵架? 看的倒都是其他板友先開始吵架的 E大是有回歸討 07/10 17:29
waterfairy10:嗯 c大若想替E大打抱不平 可以直接去組務板申訴 07/10 17:29
cidgkm:論的話題 反而其他板友也算是在引戰 07/10 17:29
waterfairy10:樓上可以去看看15220原文 就知道前因後果 07/10 17:30
cidgkm:去組務板申訴是他的事 但是曾被水桶又改判 所以提供些意見 07/10 17:30
cidgkm:就如同所說的 E大是有回歸理性討論 反到是其他板友一直跳 07/10 17:33
cidgkm:話題 那這樣也可以說是其他板友在引戰 07/10 17:33
tina00400:提供意見可以寄信給板主參考,我相信比在這裡推文會更 07/10 17:34
tina00400:有效率的  07/10 17:34
cidgkm:板主自己也用呆呆一詞特別點出 所以讓人質疑是在搞文字獄 07/10 17:35
cidgkm:相信大家都不樂見超偶板文字獄 但是呆呆板主還特別點出呆呆 07/10 17:46
cidgkm:一詞 超偶板這樣不就變成是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了 07/10 17:46
cidgkm:如果這樣也可以水桶 搞文字獄又特別偏袒某些吵架的板友 07/10 18:01
cidgkm:以後誰敢講真話? 以後誰敢批評討論? 顯然板主水桶標準不一 07/10 18:01
linfly:某人分身很多 建議板主把推文ip顯示出來 07/10 18:13
cidgkm:樓上你是在指誰? 看來你有很多分身id 07/10 18:17
cidgkm:再看了一下討論串 批評討論提供意見到底那裡引戰? 07/10 18:30
cidgkm:真要說引戰也是那些吵架又跳針的板友在引戰 07/10 18:30
cidgkm:而且很明顯的 板主以呆呆一詞水桶別人只水桶'非板主'的人 07/10 18:30
cidgkm:板主如此的水桶大有問題 建議板主依前例應該要改判才是 07/10 18:30
MicroGuan:看來你看不懂呆呆這個梗.. 最後一句關於呆呆 只是梗 07/10 18:44
MicroGuan:完全跟判決沒關係... 07/10 18:44
cidgkm:討論串中有提到呆呆一詞 水統公告文可以拿要水桶的討論推文 07/10 18:55
cidgkm:開玩笑? 難道這樣不會有失公正? 呆呆真的只是個一個梗? 很 07/10 18:55
cidgkm:明顯的!! 這個水桶的原因與方式都大有問題! 07/10 18:55
IMAGINE689:我也覺得有點小題大作,像文字獄,還75天耶 07/10 19:06
tina00400:所以c大替E大抱不平,可以幫她到組務板申訴阿 07/10 19:07
IMAGINE689:而且他說的是事實阿,沒必要對人吧 07/10 19:07
tina00400:我相信有合法的管道可以解決你的疑問的  07/10 19:08
MicroGuan:75天。是根據板規,60天為引戰,推文吵架。 07/10 19:12
MicroGuan:另15天是歸咎於人身攻擊網友(非呆呆,g大),原判30天, 07/10 19:12
MicroGuan:加總引戰60天,共90天,兩項合併以75天計算 07/10 19:13
MicroGuan:如果對判決不公 歡迎遵照tina網友所說的有合法管道 07/10 19:14
MicroGuan:至於 cidgkm 之前因討戰被另位版主處水桶60天, 07/10 19:15
cidgkm:謝謝板主回應 但是板主還是沒對水桶質疑提出回應.. 07/10 19:15
cidgkm:也不是第一次水桶有爭議了 也曾被水桶又改判 但又如何 07/10 19:15
MicroGuan:因該處分非我決議,故我無法對此項做出說明。 07/10 19:15
cidgkm:水桶有爭議 tina 妳難道要的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07/10 19:15
MicroGuan:我再說明一下 整個處分跟最後一句呆呆完全沒關係~ 07/10 19:16
MicroGuan:水桶的原因是因為有攻擊G網友,形容對方嘴砲,也以造成 07/10 19:16
MicroGuan:對方不悅,另本文列出之推文涉及於推文吵架引戰等嫌疑 07/10 19:17
cidgkm:既然不是板主您水桶 但又為何是您公告水桶? 07/10 19:18
cidgkm:難道板主不會被說有互踢皮球推事的嫌疑? 請水桶的板主回應 07/10 19:18
cidgkm:謝謝!! 07/10 19:18
MicroGuan:該文的確是經由本人判決,至於cidgkm所質疑您於6/20 07/10 19:19
tina00400:我只是建議你可以尋求的合法管道,這也是站方規定的合法 07/10 19:19
MicroGuan:被另位版主水桶之一事,我無法發表回應,因該水桶非經由 07/10 19:19
MicroGuan:本人定奪! 建議由待事人,及該發公告之版主說明。 07/10 19:20
tina00400:管道的一種,如此而已  07/10 19:20
MicroGuan:附上cidgkm水桶公告 #1C7H8fp8 07/10 19:20
MicroGuan:另,該文公告是由本人判決,我對此負責,也謹遵板規處置 07/10 19:21
MicroGuan:若網友對該文有疑慮,歡迎前往組務版申訴 07/10 19:22
cidgkm:說人嘴砲也只是與之對話的個人觀感而已 07/10 19:22
cidgkm:請問什麼時候說嘴砲又犯板規? 說呆呆可以說嘴砲不行? 07/10 19:23
cidgkm:所以超偶板板主就有因人設法 對人不對事之情況與觀感 07/10 19:23
waterfairy10:引戰文章之判定: 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 07/10 19:24
cidgkm:請水桶的板主回應質疑與推文所提出的問題 謝謝 07/10 19:28
cidgkm:請問板主對水桶的標準是在哪?爭議問題為何還遲遲未回應? 07/10 21:21
cidgkm:難道就如前面所說的 水桶後在互踢皮球互推責任?? 07/10 21:22
cidgkm:板主不在板上因有事的話怎沒有說一聲就不見了? 07/10 21:22
cidgkm:而且時間點也未免太巧合了 呵呵 07/10 21:22
citycamo:...........這樣也可以水桶 版主的標準在哪 07/10 21:22
MicroGuan:=== 該判決因被告提出異議,經決議送交仲裁委員會 === 07/10 22:14
MicroGuan:=== 暫時撤銷水桶10天,10天內由委員會作出判決 === 07/10 22:14
MicroGuan:=== 本文禁止推文討論,以利仲裁委員做出最後判決。=== 07/10 22:15
※ 編輯: MicroGuan 來自: 124.8.162.101 (07/10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