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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個比賽是唱片公司所贊助的, 以唱片公司的意志來選人當然是合理的;(出錢的是大爺) 之後選出來的選手的出路、紅不紅的起來當然就是唱片公司完全負責。 (以本屆為例,李佳薇的成敗就完全看華納的態度了,可不能說星光選個不適合的人) 如果完全不和唱片公司合作,除非製作單位挖到寶了會想認真 為自己選人,很有可能只為了收視率,而非個人的發展性而操縱節目。 歌唱比賽既然不大可能完全公平,我寧願以唱片公司的立場來做考量, 也不願意以製作單位(為了收視率)的觀點來做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5.198 ※ 編輯: fcblue 來自: 218.166.125.198 (01/31 10:09)
goodcial:兩個其實可以分開的,公司可以挑自己喜歡的簽約發片就好了 01/31 10:57
Osiana:對呀,只有第一名有冠軍合約,其他人唱片公司何必冷言冷語? 01/31 11:43
rhino3:看不上的就打爛,免得被其他公司撿了日後變威脅? (陰謀論XD) 01/31 12:08
lovetina:那還真賤呀...... 01/31 13:14
rhino3:更賤的還有呢~~打得爛:早說你不是這塊料,認清現實&謝謝我吧 01/31 14:23
rhino3:打不爛反爆氣:早看出你非池中物,醬對你是讓你爆氣,謝謝我吧 01/31 14:23
rhino3:(陰論論繼續編織中) XDDDDDDDD 01/31 14:24
rhino3: 陰謀論 01/31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