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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在樹德的場地 打到約中午時警察來 一個騎車 一個直接開巡邏車 看也知道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 一個叫我們直接去派出所 一個勸我說我們不懂的還很多 然後 叫我們把槍帶回派出所 人也一起去 我問說 槍又沒有違法 他回答 我剛剛跟他們講很多次了 我口渴了 後來在派出所 那個開始扯 首先 他先講槍要塗紅 接著說什麼我們拿的槍會嚇到別人 還說他們警察看到 分不清真槍玩具槍 會直接對我們開槍 首先 我跟他說槍口塗紅已經廢了[拜託 廢五年了] 那傢伙不信 找六法全書 我在他旁邊等他翻了大概十分鐘 接著 他只翻到什麼社會安寧的 然後他又不信 去找網路 找半天翻了yahoo拍賣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 還繼續看 看了後他找到什麼CNS玩具槍規定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xwcpvntF3EIBGepr1gt.;_ylu=X3oDMTE4NHZtaDM 1BGNvbG8DdwRsA1dTMQRwb3MDOQRzZWMDc3IEdnRpZANUVzAwNTdfODA-/SIG=13s7ntm89/EXP =1165823913/**http%3A//www.root.com.tw/auu/judicial/t.asp%3Ftoid=182976%26 LawID=A010000000000100-19470101%26LawNO=152000 查玩具槍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玩具槍之檢驗訂有國家標準者 ,依國家標準之規定, 而依經濟部中央標準局CNS玩具槍國家標準規定 玩具槍之槍管、滑套(或相當於槍該딊槍該等部位)外觀顏色為橘紅色或橙紅 色等紅色系,且槍前端應塗佈同色系之螢光漆, 槍管、 ... 看到這個 他好像看到寶一樣 跟我說槍口要塗紅 是我不懂 後來好像時間過有點久 教官也偷偷要我不要再跟他辯 最近就只是"口頭講訓"一下 就放我們 其實是根本就沒辦法辦我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41.2
SilverStart9:我們所使用的是"玩具模擬槍", 不適用經濟部中央標準 12/10 16:05
SilverStart9:局CNS玩具槍國家標準規定 吧~ 12/10 16:07
SilverStart9:而且確實廢很久了...我還沒遇過這樣的找碴耶^.^ 12/10 16:08
PredatorH:剛才去警政署網站找 確實找到"廢掉了" 12/10 16:11
PredatorH:那個什麼CNS的 我還找不到咧 12/10 16:13
mrxsimon:告他擾民阿,他什麼法條都沒弄出來還敢扣人? 12/10 19:33
SilverStart9:他可以說你妨礙公務...畢竟手上有槍, 他有權找碴... 12/10 20:45
beanlover:這樣不構成妨礙公務吧? 12/10 20:47
SilverStart9:可以呀, 他以有"公共危險之虞", 要求配合檢查... 12/10 20:51
SilverStart9:不過邀請到警局喝茶就有點擾民了, 現場檢查很容易分 12/10 20:52
SilverStart9:辨, 除非他專業不夠...那就可以笑他了XD 12/10 20:53
beanlover:現場檢查當然ok阿 只是帶回警局真的是過頭了 12/10 20:54
SilverStart9:更正! "模擬槍"是指具有底火且外形相像...等等 12/10 20:55
KaneNod:轉錄至看板 CSMU-SG 12/1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