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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gilla (無臉鬼的春天)》之銘言: : 關於媒體批評, : 媒體所表現出來的內容總是太刺激, : 讓我們(作為批評者)會直接地、不加思索地朝它的內容面作攻擊, : 然後也會自然地將這些血淋淋的case歸因於記者(作為下游生產者)的疏忽或無知。 : 這是對的。但是如果只是朝這裡發揮,能否解決問題? : 上網查一查,這一類的媒體批評(針對內容及記者)肯定不少, : 假設批評(作為制衡力量)會是有用的,為啥米現象仍是如此? 我也同意上述的意見。 然而,換個方面想,假設批評作為一種社會的制衡力量是沒有用的。 現象或許會更糟糕。 如果單純以現今的媒體生態呈現的態樣,反推批評的社會制衡無用, 或許可以這樣想:會不會是這樣的批評過於單薄,以致失去其應有的力量? 單薄在於個案式過多,單獨性過高,高調的東西唱太多。 當然,台灣島內市民社會的成熟度不足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之一。 單一批評若能成為輿論,眾論這樣龐大波紋的擊水石, 現象或許就不只是如此。 : 新聞記者都是大壞蛋嗎?他們心中難道沒有聲音叫他們不可以胡作非為嗎? : 會不會有人是「不想這樣但卻不得不這樣」,「因為大家都這樣我不這樣就會失業」, : 這樣的人比例多嗎? : 我比較有興趣知道的是,記者產製資訊的背景脈絡,也就是說, : 是什麼樣的傳播生態,使記者(作為資訊勞動者)必須自我分裂, : 在私底下當一個好人,工作時為了生存又必須惡劣得不得了。 如果我說:刑求建和,林勳與秉郎三人的警察難道都是大壞蛋嗎? 他們心中都沒有聲音可以叫他們不可以胡做非為嗎? 這樣的人在警界中比例多嗎? 或者是,僅依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自白辦決蘇案三人應處死刑的35個法官 難道都是大壞蛋嗎?.....等等之類。 我對這兩者其實也很有興趣,他們在作為國家公權力發動的第一線或是審判權發動者 為什麼也要常常精神分裂為另一個人,謹守那個「位子」帶來的思考模式。 如果宜芳有一天為了生存,希望她不要對我惡劣得不得了。 : 當然上面那段也反映出我假設人都有一些基本的道德的。 : 不是在幫記者脫罪,而是想走走看另外一條路, : 內容批評容易變成打嘴砲,那麼我們來結構改造怎麼樣? : 那「我們」是誰?當下的「結構」如何?「改造」後好壞又應該如何想像? 嘴砲是要打的,不自己先爽一下,哪裡知道別人是不是也會一樣爽。 而且,任何改造的歷程裡,不經一段時間的長期砲戰, 空想改造是不太容易歸納未來要怎麼長驅直入到傷口的深處。 別人我不知道,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沒錯。 以上,並不一定是我想講的話。當我在打嘴砲啦! 對了!提醒一下,下次執委會要在台權會開。 所以我們可能要到熱線去上課。明天我會再確認一次,再請辦公室跟大家說。 麻煩囉! : 明天請記得來上課。 : ※ 引述《ninalazycat (LAZYCAT)》之銘言: : : 順便幫我問 : : 究竟媒體是否有所謂的道德公約法則 : : 還是在所謂的"新聞自由"的前提之下 : : 是沒有所謂的道德問題的? : : 肯定不能去啦 : : 請代問 : : 感恩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