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ilt945 (游1000不信瘦不下來)》之銘言:
: ※ 引述《wakke (整天都是微積分 瘋掉..)》之銘言:
: : 裡面說道:台灣人權協會給法務部長陳定南一個不重視人權的獎
: : 說他監視性侵害假釋犯是侵犯人權
: : 哪請問阿,性侵害假釋犯的再犯率高達37%~43%,如果有婦女因此受害
: : 妳們這些人願不願意負責
: : 還有我想問,如果你家人或是親戚被性侵害,你願不願意幫這個強姦犯的人權辯護
: : 台灣人權協會根本就是在幫助性侵害犯,他們要人權,哪良家婦女需不需要女權阿
: : 還是你群這些偽君子認為被強姦後再輔導就可以了事
: : 還有關於死刑,人權協會說陳水扁沒有正式廢除死刑是不重視人權
: : 哪請問阿,如果像薛球或是張錫銘這種的,是不是抓到關一關就可以了事
: : 不要說無期徒刑這種答案,你以為無期徒刑不用社會成本嗎?
: : 如果這些重大罪犯被假釋再放案人權協會要不要有人自殺負責
: : 人權,是每個人都該擁有的,不過在這些特殊情形下,你認為這些強姦犯跟死刑犯還
: : 可以稱做是""人""嗎?
: : 難道對人權協會來說,被性侵害的女性是該死嗎?
: : 有時我真會懷疑妳們這些人權協會的是不是都有收這些罪犯的"好處"
: 純粹是個路人 (本人並非台權會成員)
: 以下發言沒有惡意 我只是給你個建議:
: 希望你把上開新聞事件的各種資料(包含媒體的報導 與 相關法律條文 法理等)
: 仔細研究過
: 我對你的論點 的看法 如下:
: (一)
: 你提的法律經濟分析層面的數據(再犯率高達37%~43%) 是個可以辯正的課題
: 惟 請你指名出處 或寫得更詳細 更有脈絡
: 對於你希望台權會的同仁能夠更有同理心
: 那我也反問你個問題 你有嗎?
: 你提的"性侵害假釋犯的再犯率高達37%~43%"(數據尚待考證)
: 相反的 表示仍有一大部分(超過半數)的性侵犯是不會再犯的
: 依照你贊成的"一網打進式"的監視
: 假設 你 或 你的家人 剛好是另一半那些"曾經性侵一次但不會再犯的人"
: 你可以同理心思考一下 國家憑什麼對於 你 或 你家人 做監視?
: 而且該監視是立於一個"對於他未來會不會犯罪不確定'的基礎之上?
: (二)
: 更擴張來說 曾性侵的人固然可能再犯
: 但從沒性侵的人就不會去性侵別人嗎? 答案當然是:仍然會
: 也就是說 這個社會每天都有可能產生性侵犯的新成員
: 那麼基於為了有效防止犯罪
: 而且基於避免落入你所指的"再犯的惡性循環"之中
: 國家對於你 對於我 對於隨便一個人 也可以隨便監視 以防新成員加入性侵俱樂部
: 所以乾脆全民都被監視
: 國家全面圍堵每個人發生第一次性侵 當然就不會有"再犯"的情形出現了
: 不過 這合理嗎?
: (三)
: 最後 回到最先的話題上
: 國家基於避免再犯可以作監視
: 那麼為何只有"妨害性自主"的情況 國家才可以實施監視?
: 你提的是:再犯率高達37%~43% 此一數據 作為理由
: 那請問實際標準為何?
: 假使我在學校偷了一張列印紙 以後生活作息是否也該全面被監視?
: 因為沒人敢保證我以後不會再犯
: 也就是除非我的再犯率是0%
: 否則也該被監視 以防再犯
: 又假使 曾殺過人的 能"明確"說他 不會再犯嗎?
: 假設不能保證他一定不會再殺人 為何曾犯殺人罪的就不被國家監視?
: 況且殺人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再犯表示又將有個人會消失在地球上
: 嚴重威脅人民生存權
: 不管殺人犯再犯機率的高低 更應監視 以防又有被害人死掉才對
: (四)
: 所以 任何犯過罪的人都要被國家掌控 都要被監視
: 理由很簡單 沒人敢保證 你會不會再犯
: 甚至 基於:假使能有效遏止第一次犯罪 就能避免落入再犯的惡性循環 的原因
: 因此最後 不管有沒有犯罪過 善良老百姓 或 窮凶惡極之徒
: 都該全面被監視 以防有人再犯 或有人不小心誤入歧途 而第一次犯罪
: 這樣合理嗎?
: 唉 人權觀念的落實 真的很難-.-"
: 我沒有惡意 也歡迎你再提出不同看法:)
不同看法,也不用啦,反正主導權還是在政府(這種問題也很難有答案出來^^")
哪個37%到43%的數據是一個外國的研究指出的
還是謝謝你的意見 我還是希望能以防範未然為優先 畢竟女性的女權還是很重要的
你個觀點也提供了我些意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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