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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你可以理解以下故事,請前往連署 1.小美是女生,她從國小國中、甚至高中大學都不知道女生可以喜歡女生,學校老師 只告訴她男生愛女生,連幼稚園老師都說過馬路時,男生要牽女生的手。 2.小美念了高中,發現高中女排隊隊員個個美形帥氣,但因為她們也是女生,小美說 服自己,這只是一時意亂情迷而已。 3.小美上了大學,認為自己應該交個男朋友,也遇到還不錯的男生,於是她們交往了 ,這段感情維持不久,一個月後分手。 4.小美在與男友分手一陣子,遇到了一個對她很好的女生A,小美開始跟A發生感情, 同時小美也不斷說服自己,不可能喜歡A的,因為A是女生。 5.小美在某個時機下,跟A交往了,她心想:我該不會是「同性戀」吧!內心充滿矛 盾與焦慮。 6.小美不在公開場合跟A牽手或者有任何貌似情侶的動作,因為小美心裡還是停留在 從小老師們的諄諄教誨: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小美覺得自己是怪咖,跟人們格格 不入。 7.小美在偶然的機會參加了一場同志有關的研討會,接觸到同志教育,才恍然大悟, 自己原來不是怪咖,怪的是:「從小沒有人提供給她過另一種選擇」,從來只有一個 選項(男生愛女生),沒有(女生愛女生)這一項,所以她一直以為自己不正常。 8.小美現在發現,如果從小學國中時,就有人告訴她,男生愛女生很好、女生愛女生 也很好、男生愛男生也很好、甚至更多一點選擇........那小美就不會過了將近15年 才知道,她原來,可以有別的選擇。 如果你/妳是個異性戀者,請反過來想想,假設今天從小的教育只告訴學生可以跟同 性戀愛,那麼異性戀者該怎麼辦?是否也會因此而感到自己不正常、脫軌、甚至被同 儕排擠。 幫助社會上更多的小美或者是小明、大王......讓她/他們知道自己不是怪咖,請前 往連署 支持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納入同志教育: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4914322200 (ps:因為連署網頁的驗證碼需要英文字母「大小寫」都正確才可通過,請耐心判斷字母 的大小,多試幾次,為了支持這項議題,請不要輕易放棄,謝謝各位大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82.52 ※ 編輯: raphal 來自: 114.33.182.52 (04/14 22:55)
skadle:推倒小美....XDDDD 04/15 09:19
skadle: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4/15 09:20 skadle:轉錄至看板 bi-sexual 04/15 09:22